贵州省林业厅金小麟公开讲话汇编13篇!(三)(全文738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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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视频会议上的发言 3
在全省市州林业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8
在全省市州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23
在全省县乡村造林绿化现场推进会上的发言 40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报告 45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报告 52
在全省市州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63
在厅直林业系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81
在全厅开展以“十破十立”为主要内容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95
在市州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104
在省林业厅2012年度党建工作暨目标绩效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18
在省林业厅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126
在省林业厅开展践行宗旨教育暨支持参与“三创一办”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133

在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视频会议上的发言
贵州省林业厅厅长 金小麒
(2016年7月14日)
    
尊敬的远坤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视频会议,充分体现了省人民政府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关心和重视。等会,远坤副省长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林业部门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作个简要发言,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一、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情况
    (一)超前开展摸底调查,深入了解农户意愿。按照2014年1月远坤副省长主持召开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草)有关问题专题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我厅立即会同省发改委等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了25度以上坡耕地现状和农民退耕还林意愿摸底调查工作方案。全省各级共抽调2.15万人、历时3个多月深入细致开展现地调查核实和宣传发动工作。调查结果表明,申请退耕还林的农户比例达92.92%。摸底调查工作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充分肯定。
    (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多次率队赴国家有关部委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指标,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工程建设。三
    年来,国家累计下达我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任务703万亩,其中2014年70万亩;2015年160万亩,与云南省并列第一;2016年473万亩,排名全国第一。截止目前,2014年和2015年计划任务已全面完成,2016年计划任务已分解下达。
    (三)强化督查调度,确保进度和质量。在冬春和雨季造林时节,我厅一是按照分片联系林业工作的职责分工,由包片厅领导带队开展巡查督导。二是严格执行周调度、月报告制度,坚持质量优先,2015年我省工程实施进度及质量位居全国前列。三是将计划任务完成和质量列入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一并进行检查考核,以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四是积极组织开展国家林业局部署的县级自查验收及省级复查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兑付政策补助资金。
    (四)创新工作方式,助推工程实施。各地积极创新工作方式,加快推进工程建设,提升建设质量。毕节市出台实施《毕节市林业生态工程先建后补管理办法》,2014年下达的23万亩建设任务,不到半年时间就全面完成;2015年10月下达的40.48万亩计划任务,仅用四个月就基本实施结束。黔西南州、安顺市等地对25度以上的基本农田坡耕地采取“先退后调”措施,规模治理,打造集中连片产业带,造林成效已经初步显现。六盘水市借鉴农村“三变”改革经验,采取存量折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推动林业资产股权化,盘活退耕还林林地,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撬动了各类社会资本的融入,变“死资源”为“活资产”,增加了农民财产性、经营性、工资性收入,产生了叠加效应。
    二、下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省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总体顺利,但部分地方还存在分户丈量等前期基础工作不扎实、任务落地进度缓慢等问题。下一步,各级林业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完善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有关工作。一是主动配合当地政府加快分户丈量、张榜公示、合同签订、登记造册等工作的进度,确保档案完整、齐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二是按时完成2015年度县级自查验收,及时完成2014年退耕还林第三个年份和2015年第一个年份的政策兑现工作。
    (二)尽快将2016年退耕还林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2016年退耕还林计划任务已经下达,各地要尽快落实到退耕农户和山头地块。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编制作业设计和实施,各市(州)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实施地块作业设计率要达100%。积极当好政府参谋,在10月底前要配合做好201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分户丈量、合同签订等前期工作,待造林季节来临后立即组织开展植苗,确保在2017年全面完成计划任务。
    (三)切实加强工程管理。一要继续严格执行周调度、月报告制度,各市(州)要根据调度情况,及时研究对策措施,加快造林进度。二要继续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准确、快捷报送和发布工程信息。三要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让基层干部群众熟悉政策内容、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在工程实
    施中不跑偏、不走样。四要严格按照《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加强档案的收集管理,做到资料齐全,整理规范。五要创新工作方法,对退耕地难以落实、地块零星分散的问题,要借鉴一些地方好的经验做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陡坡耕地集中连片退下来。
    (四)努力提高退耕还林的质量和成效。一要加强苗木生产指导,提供良种壮苗,着力抓好整地、栽植、后期管护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退耕还林能成活成林、产生效益。二要加强技术培训,推广应用行之有效的造林适用技术和生产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工程建设成效和科技含量。三要研究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主体多元化办法,鼓励退耕还林林地林权依法流转,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退耕还林适度规模经营。四要统筹安排有关支农资金,发挥退耕还林资金和各项支农资金的综合效益,把退耕还林与生态移民、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等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改善民生的同时促进成果巩固。五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新一轮退耕地还林检查验收办法》,加强后期管理,确保面积核实率、核实合格率、保存率及成林率等验收达标。
    (五)进一步做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上一轮退耕还林将从2016
    年起陆续停止补助,巩固成果面临严峻考验。要坚持一手抓新一轮任务推进,一手抓上一轮成果巩固“两手抓”。各地一要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做好巩固成果专项规划实施的收尾工作。二要切实抓好县级自查验收发现问题的整改并跟踪监督,确保面积不减少并成林成材。三要梳理上一轮退耕还林确权发证情况及存在问题,争取对退耕还林地全部发放不动产证。四要及时将符合国家和地方公益林区划界定标准的退耕还林地,分别纳入中央、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五要将退耕还林逐步纳入现有森林抚育补贴范围,不断提高退耕还林的林分质量和效益。六要对个别地方存在的毁坏退耕还林成果、毁林复垦等问题要进行严厉查处,并及时予以通报和曝光。七要继续深入研究上一轮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到期后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长期巩固。
    作为工程实施的主管部门,全省林业系统一定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严格执行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各项政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全面完成,为确保到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0%目标的实现,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贵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省市州林业局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金小麒
(2015年9月1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2号、省委1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今年以来全省林业工作情况,深入分析林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乘势发力,真抓实干,全省林业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以来,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抢抓机遇,乘势发力,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新常态,全省林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造林绿化快速推进。今年以来,累计落实林业建设资金42.56亿元,为去年同期29.09亿元的146.3%,其中中央资金37.9亿元。启动实施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向消灭宜林荒山发起总攻。遵义、毕节、铜仁、黔西南等市(州)分别采取“月月造林”“一号工程”“每月巡查”“153造林绿化工程”等方式和措施,加快推进行动计划实施。截至8月底,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242.3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完成197.2万亩,封山育林完成45.12万亩),占全年计划400万亩营造林任务的60.6%。完成中幼林抚育面积273万亩。
    完成义务植树5800多万株、四旁植树1600多万株。完成育苗面积3.95万亩,预计生产合格苗木9.1亿株。
    (二)林业改革扎实推进。开展农村集体林地还权赋能试点,支持凤冈等有条件的县开展林权管理服务和交易平台建设、开展非林地上的林木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商品林政策性保险的多元化保险模式,全省公益林投保面积达7703.11万亩,商品林投保面积705.52万亩。《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已由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执行。黔东南州和赤水河流域划定了林业生态红线。制定了《贵州省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表)编制办法(试行)》和《2015年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施方案》。完成了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摸底调查和调研工作,草拟了《贵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初稿)》。
    (三)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安排2015年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3200万元,对林下经济、花卉、林产加工等147个项目进行扶持。牵头实施的8个现代高效农业(林业)产业园区入驻企业96个、专业合作社73个,建设基地面积23.9万亩,从业农民达到10.6万人,实现总产值8.88亿元。完成刺梨产业基地建设8.6万亩,育苗1.1亿株。玉屏油茶产业园区在2014年度全省园区考评中排名第三。大方县九龙天麻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产品荣获“中国森林食品示范品牌”称号。截至8月底,全省累计实现林业总产值573.29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800亿元的71.6%。 
    (四)资源管理不断加强。及时上报“十三五”期间年
    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成果。严格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今年以来,共完成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361起,占用征收林地总面积2.8万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5亿多元。2014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工作已完成统计汇总和成果编制,森林覆盖率指标统计监测结果已上报省小康办。全省连清复查5500个样地外业调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工作质量被国家林业局质检组评为优秀。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考核(核查)工作正在开展。2014年度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累计支出5.16亿元,占资金总量的70.83%。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共查处涉林案件7667起。
    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林业行政处罚案件6514起,查处率为93.05%。全省森林公安百名民警刑事案件立案数、破案数均排名全国第一,森林公安执法权限落实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153起,受害森林面积9100多亩,森林火灾受害率仅为0.07‰。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241.7万亩,成灾面积9600多亩,成灾率仅为0.08‰。
    (五)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扎实推进。落实2015年自然保护区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项目3个、湿地生态保护项目10个,总投资5252万元。首次争取到省级财政湿地保护资金300万元。拟晋升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望谟苏铁、盘县八大山、兴仁清水河3个保护区正待审批,印江洋溪、思南四野屯2
    个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科考外业工作基本完成。《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已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大娄山片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基本完成,云贵高原片区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工作全面启动。2014年度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基本完成,2015年度外业调查工作已完成60%。
    (六)支撑保障能力继续提升。申报国家林业局科技项目10个,省科技厅年度项目27个,省林业厅林业科技年度项目68个、青年人才专项基金项目46个。落实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补助资金项目16个、总投入1600多万元。收集到近五年来的林业科技成果80余项,其中48项通过国家审查入库。《油茶丰产栽培技术规程》等11项油茶地方标准由省质监局正式发布,17项地方标准获批准立项。“贵州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获省质监局批复同意成立。组织开展林业科技宣传培训,受训人员达5794人次。森林公安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县级以上单位全覆盖。省级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顺利通过验收。省林业厅门户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网站点击量与去年相比有大幅度提高。
    (七)林区民生不断改善。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扶贫开发完成营造林179.8万亩,完成投资19.53亿元。争取到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883万元,第一批中央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873万元。全省森林公安13个单位的业务技术用房已全部开工建设;92个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办公用房建成并投入使用,22个正在开工建设中。扎实开展同步小康驻村第二轮帮扶从江县工作,编制完成《贵州省林业厅帮扶从江县工作规划(2015—2017)》,初步落实2015年帮扶资金6000多万元。制定了《省林业厅帮扶湄潭县永兴镇小城镇建设2015年工
    作计划》,指导湄潭县永兴镇完成2014年度城镇周围绿化2628亩。
    (八)林业宣传深入开展。今年以来,通过在中央及省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召开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累计刊播我省林业新闻消息600余条。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5年年会5个主题论坛承办工作圆满完成。积极开展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对申报省级森林城市的市、县进行评审。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完成了习水箐山省级森林公园和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申报工作,以及石阡鸳鸯湖等5家单位申报“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初审工作。积极开展“华夏古村镇”创建活动,完成了普定县猴场乡仙马村等7个村寨“华夏古村寨”申报工作。
    (九)机关建设逐步增强。
    组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落实好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厅直系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讲专题党课。加强老干部形势政策教育,认真落实各项待遇。继续抓好非林专业干部职工林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健全完善厅机关工作纪律和制度。组织厅直系统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和廉洁从政意识。层层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利用涉农电子网络监管系统,加强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继续抓好厅机关干部“四风”问题,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今年以来,全省林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国家下达我省营造林生产计划980万亩,为2014年的2.1倍,但有工程项目支撑的任务少,完成难度大。二是部分地方党委政府对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重视不够,落实不力。三是“重争取、轻管理”的现象仍然突出,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效益不容乐观,一些地方占用林业建设资金问题突出。四是违法征占用林地现象难以消除,“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等方式非法征、占用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森林火灾仍时有发生,部分地方仍然呈现高发态势。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把握机遇,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
    新常态下,中央和省更加重视生态建设,把林业作为加强生态建设的重要抓手。我省林业改革发展环境持续向好,发展机遇不断增多。
    从国家层面来看,一是中央领导持续关注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达74次。特别是对贵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要求达4
    次,这是非常少有的。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和要求,为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二是中央政策文件有力支持林业。自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明确提出要建立8项制度保证生态文明建设。今年以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发〔2015〕6号),以及《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继出台实施,对生态文明建设、国有林场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追责的25种情形。9月11日,中央政治局又审议通过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生态文明领域改革作了顶层设计。这些政策文件,为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政策引领和基本遵循。
    从省级层面来看,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重要讲话精神提出的“五个突出、五个注重”,要求要牢固树立“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林业作为生态建设的主阵地,强化绿化激励机制,综合推进植树造林、水利建设、石漠化治理,加快林业生态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严守林业生态红线。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发12号文件精神提出,要加快推进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封山育林、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着力推进草海等湿地恢复保护,启动退耕还湿。牢牢抓住国家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试点机遇,争取将25度以上坡耕地更多纳入国家支持。实施78
    个县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工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将公益林地划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将集中式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等纳入生态补偿范围。提高林地补偿标准,实现林地与耕地同质同价。加快推进森林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三是《贵州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造林绿化规划》、《贵州省林业产业三年倍增计划》(以下简称《60规划》、《倍增计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和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明确了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省委、省政府的这些重大决策部署,对全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赋予新的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在认清我省林业改革发展有利形势的同时,也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利因素,主要是:造林投入不足导致造林质量下降、资源总量增长缓慢,经营技术缺乏导致森林质量不高,资源保护乏力导致资源损耗较快,产业发展滞后、保护与发展不协调导致林区贫困严重等。
    
    总的来看,我省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的有利形势多于不利因素。只要我们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发展信心,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善于用发展的眼光、辩证的思维去看待不利因素,认真研究制定解决和应对措施,扎实抓好落实,就一定能够抓住机遇,化危为机,推动全省林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实现新跨越。
    三、保持定力,鼓足干劲,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林业工作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林业工作既要为“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最后冲刺,又要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顽强拼搏,任务十分繁重,意义十分重大。全省林业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2号、省委11号文件精神和省委工作会议、全国林业厅局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快推进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健康持续发展,为我省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态条件。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科学编制“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认真勾画林业发展宏伟蓝图。“十三五”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关键时期,更是我国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宏伟目标的重要阶段。编制好“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对推动我省林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要按照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中发12号文件精神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贵州省森林覆盖率2020年达到60%
    造林绿化规划》、《贵州省林业产业三年倍增计划》确定的目标,按时完成“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任务。一要科学安排发展布局。要按照中央和省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结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期盼,以及全省森林资源现状,继续坚持构筑“两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的基本目标不动摇,缺林少绿地区要突出抓好造林绿化和资源管护,促进资源总量扩张;生态良好地区要突出抓好森林质量提升和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使全省林业发展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作用和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二要确保规划与国家和省有关规划相衔接,争取将我省林业改革发展的一些重要指标纳入“十三五”国家林业发展规划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争取加大支持创造有利条件。三要确保规划的工作措施和保障措施针对性强,容易操作,实用管用,使规划能够真正引领和指导全省林业未来发展。
    (二)继续推进林业改革,创新发展体制机制。
    制定《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林业生态建设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健全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流转的机制,促进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及相关制度,实行林木采伐分类管理,逐步放活商品林采伐管理政策;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编制和采伐管理制度,制定工业原料林限额管理和采伐审批优惠政策,逐步落实林业经营者对商品林的采伐自主权;选择部分县乡开展取消商品材采伐计划试点。完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提高林地补偿标准,力争实现林地与耕地同价。大力推进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将林权纳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引导乡、村建立信用体系和森林资源评估机制。加快推进政策性森林资源保险,拓宽保险品种,降低经营林业风险和融资成本,扩大商品林投保面积,提高投保率。建立新型的林业管理体制,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行政执法、公共服务上来。进一步稳定和加强林业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妥善解决林业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完善贵州省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价值量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编制试点县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价值量表。完成《贵州国有林场改革工作方案》编制并争取批复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营造林力度,全面完成造林绿化任务。造林绿化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以实施《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贵州省森林覆盖率2020年达到60%造林绿化规划》为抓手,既要全面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和造林补贴等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好扩大天然林保护各项工作,更要保证完成森林覆盖率2020年达到60%
    所新增的造林绿化任务。一是努力加大资金投入。在争取国家林业局在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任务安排上对我省加大倾斜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各级财政加大投入,特别是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市、县级配套资金要抓紧落实到位。二是认真梳理造林任务。各地要对本市、县各项造林计划任务进行认真梳理,明晰造林的计划指标、项目类型、投资渠道、建设要求、建设布局和进度,精准制定实施和推进的对策措施。三是科学编制作业设计。要深入造林山场实地查看,结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和立地条件,按照适地适树和生态经济相结合的原则,科学选择造林树种,合理确定造林规模、方式、进度、后续管护和抚育经营措施,提高作业设计编制质量,不能闭门造车,胡编乱造。作业设计编制完成后要按照程序及时送审,市、县要及时审批,便于造林主体抢抓季节造林。四是认真抓好统筹协调。落实好造林土地、种苗、肥料、劳动力和整地等前期工作,及时组织施工,加强施工管理和监督,加快造林进度。对需要招投标的项目,还要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尽早安排和组织,确保造林不务时节。五是严格执行“先造后补”。造林结束后,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及时将造林绿化资金下拨给造林主体,防止形成任务冻结,资金结余。六是加强巡查督导。在实施中,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育苗核查及林木种苗质量抽查,确保优良种苗上山造林。要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深入造林现场跟踪指导,要求造林主体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进行整地和栽植苗木。造林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省、市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适时开展造林综合实绩核查和绿色三年行动计划年度考核(核查)工作,督促造林主体加强后期管护,确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产生效益一片。
    (四)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助力山地经济发展。认真实施《贵州省林业产业三年倍增计划》,指导各地编制计划规划。全面完成20
    万亩刺梨产业基地建设任务。抓好油茶、核桃等木本油料和笋用竹、花椒、板栗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林业招商引资,推动签约项目履约落地。认真做好入驻园区企业的服务工作,营造亲商爱商的良好发展环境。认真实施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木材储备生产基地和低产林改造项目和德援项目,促进森林质量提高。整合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权流转、政策性森林保险和林权融资等资源和政策,加快发展林下经济。加强林业产业统计工作,规范全省林业产值统计的范围、指标、数据采集的口径,努力做到应统尽统,全面准确反映我省林业产值的真实情况,确保完成全省林业产值目标任务。
    (五)严格管理森林资源,不断推进依法治林。力争《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在年内出台实施。继续开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严格办理占用征收林地手续,修改完善《贵州省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实施好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修订《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积极推进公益林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适时启动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开展2015年度林地变更调查。巩固和推进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推动建立森林保护长效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坚决实行问责,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林业生态红线保护意识。争取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野生动植物之乡、2
    个国家级湿地公园申报成功。深入推进湿地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违法行为。统一森林公安机构名称,落实执法权限,全力推进森林公安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适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严格执行《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扎实落实森林防火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森林防火应急值守工作,加强火源管控和检查督导,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认真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加强重点地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效果检查,防止发生重特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六)着力加强林业科技研究和推广,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对到期的25个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进行现场查定和验收,全面完成省级基层技术人员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申报国家林业局科技攻关、“948”、标准化等项目。抓好“油茶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大专项的现场查定及验收工作,完成“提高林分质量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贵州珍贵优质阔叶用材树种培育与示范”等厅级重点科研项目验收。组织申报国家林业局标准化示范区及行业标准项目,认真做好“赫章县核桃标准化示范区”等9个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现场查定及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刺梨培育技术规程”等6个行业标准及“核桃育苗技术规程”等12个地方标准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发布。成立“贵州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七)不断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行业形象。
    进一步加大林业宣传工作力度,为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发展凝聚正能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坚持不懈整改“四风”问题。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积极配合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全力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全省林业系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全力推进林业综合巡查,着力加强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落实各项涉农惠民政策和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电子监管网络体系三项制度、优化改进系统功能。及时公开年度省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报告。制定和完善“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林业重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林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认真实施省林业厅从江县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可持续可复制的林区扶贫开发新模式、新路径。继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林业大数据,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厅门户网站日常更新和维护,发挥好宣传推介作用,推进林业政务公开。
    同志们,离今年年底仅剩3个多月了,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希望大家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新的思想境界、新的工作状态投入到工作中来,全力抓好落实,坚决打好“十二五”收官战,为“十三五”林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省市州林业局长会议上的讲话
金小麒
(2015年3月10日)

同志们:
    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重要指示,部署开展了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今年春节节后上班的第一天,省市县乡村同步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形式,举行了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植树活动规格之高、规模之大、范围之广、影响之深,在我省林业工作上是史无前例的,充分说明了全省上下对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已经从思想上的认识转变为实实在在的行动。今天的会议,就是要乘势而上,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和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的基础上,全面谋划2015年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对林业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4年林业工作回顾
    2014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林业局大力支持下,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林业局工作安排,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充分利用高层给力,抓住重点深处着力,埋头苦干不遗余力,圆满完成了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的各项任务,多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呈现新亮点。一是林业投入持续增加。落实林业投入40.2亿元,其中中央投入33.6亿元。二是造林绿化有力推进。完成营造林面积454.45万亩,为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420万亩的108.2%,其中完成人工造林面积329万亩,比2013年增长125%。三是森林资源稳步增长。全省森林面积达1.29亿亩,森林覆盖率增长一个百分点,达到49%。四是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610亿元,比2013年增长21.16%。五是林业工作得到充分肯定。退耕还林及林业有关工作、湿地保护工作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评议,在国家林业局召开的全国性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3次,省林业厅连续第六年获得省直单位职能绩效目标考核优秀奖。
    一年来,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狠抓重点工程这个“核心”,全面加快造林绿化进程。省政府批复《贵州省县乡村造林绿化规划(2014~2017年)》,以林业重点工程为依托,统筹安排农业综合开发、造林补贴、省级植被恢复费等项目,2014年已完成县乡村造林绿化面积381.6万亩。全省完成育苗面积3.9万亩,生产合格苗木7.52亿株。在全国率先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民意愿摸底调查工作,争取到2014年退耕还林任务70万亩。完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营造林项目和配套荒山造林111.68
    万亩。认真做好扩大天保工程实施范围前期准备工作,纳入天保二期管护补偿的6910万亩森林全部落实了管护责任。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建设任务159.95万亩,在全国排名第二。建立营造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全省营造林省级综合核查和整改工作,2014年我省人工造林合格率在全国排名提高到第7位。《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颁布实施,全省共完成义务植树5596万株,完成城乡绿化一体化、通道绿化等绿化面积28.8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451万亩、低产林改造试点2.1万亩。划定国家储备林80.08万亩。
    (二)狠抓深化改革这个“动力”,不断激发发展活力。《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贵州省赤水河流域森林及物种保护红线划定实施方案》、《贵州省湿地保护与建设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正式划定了林地保有量等9条林业生态红线,红线区域面积共9206万亩,其中林地8891万亩、湿地315万亩。在全国率先完成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实物量表)编制工作,并在荔波等4个县开展试点。完成国有林场生态林划定试点55.69万亩,超额完成了任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林权抵押贷款面积59.4万亩,贷款金额12.7亿元,同比增长10%;流转面积395.6万亩,同比增长17.8%;政策性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达8701.6万亩,其中公益林投保面积7208.7万亩,公益林政策性森林保险基本完成;建立林权交易服务机构51个,同比增长34%;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14个,同比增长17%
    。全省成立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2601个,同比增长33.4%。19家林业专业合作社被授予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称号。
    (三)狠抓产业发展这个“重点”,不断壮大林业经济。编制完成《贵州省刺梨产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省政府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着力打造全国最大刺梨产业带。完成刺梨种植面积24.77万亩。林业特色优势资源完成无患子能源林基地建设3.6万亩,新建油茶林23.1万亩。安排省级林业产业财政专项资金3200万元扶持产业发展,带动社会资金7.85亿元投入林业产业。黎平森泰和黔西南鲁屯油脂两家民营企业被列入全国首批100家国家级林业龙头企业范围。林业招商引资签约项目126个,到位资金60.71亿元。6个现代高效农业产业园区入驻企业65家,实现总产值6.59亿元、销售总收入5.17亿元。玉屏油茶园区建设在2014年度全省园区绩效考评中排名第三位。贵定甘溪等3个省级森林公园升格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全省森林旅游接待游客6000余万人次,实现直接旅游收入40亿元,较2013年分别增长18.7%和71.6%。全省林下经济经营面积达1038.36万亩,产值达48.12亿元。
    (四)狠抓依法治林这把“利剑”,着力保护森林资源。省委、省政府首次组织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全省共摸排出各类林业案件7973起,已查结7744起。佛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成功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省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4928.8万亩国家级公益林已全部落实管护责任。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8
    元。完成占用征收林地审核审批797起、面积6.07万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3.6亿元。建立了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新建独山都柳江源等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成为我省第二个国家湿地公园。都匀清水江等11处湿地被列为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启动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石阡小龙河等4处湿地被列为首批省级湿地公园。《贵州省湿地保护发展规划(2014~2030)》获省政府批复实施。全省森林公安共受理各类案件7503起,百名民警刑事案件立案数、破案数均排名全国第二。全省共发生森林火灾201起,受害率仅为0.058‰,全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仅为 0.08‰。
    (五)狠抓扶贫开发这个“中心”,着力改善林区民生。投入各类资金5.33亿元,大力支持望谟等13个发展困难县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投入同步小康创建(党建扶贫)、计生“三结合”资金6376.3万元,助推从江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落实资金550万元,支持湄潭县永兴镇省级示范小城镇周边绿化和基础建设。认真抓好天保工程社会保险补助政策的落实,下达年度社会保险资金4977万元。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890户已全部动工建设,争取到各类资金1.03亿元投入国有林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业务技术用房、派出所办公用房、乡镇林业工作站站房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六)狠抓科学技术这个“支撑”,不断提升保障能力。林业科研投入比2013年翻一番,首次突破2000
    万元大关,其中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立项数量及资金投入均排全国第一。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获准立项16个,投入资金1500万元。铜仁市等8个市县科技推广站建设项目获国家批准,投入资金80万元,比2013年增长60%。编制了《贵州省智慧林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贵阳市被国家林业局纳入全国第二批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建设,实现了我省林业信息化示范单位零的突破。省林业厅门户网站新版成功运行,每日点击量达600人次,较改版前提高了5倍。公益林管理、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等管理系统相继启动建设或投入使用。
    (七)狠抓队伍建设这个“关键”,不断提升行业形象。省林业厅党组被省委党建领导小组评为先进党组。深化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细化整改“四风”问题整改措施共83条,加强对林业系统第二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行业指导。文件、会议和“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减少。取消13项、下放2项行政审批事项,制定了省级网上办事大厅事项清单,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干部管理、机关党建、后勤服务、老干工作成效明显。制定了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及全省林业系统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教育和监督干部职工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干部作风明显好转,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加大林业宣传力度,全年共在中央和省主流媒体播(刊)发全省林业新闻1000多条,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传递好声音、凝聚正能量。
    
    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一是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去年对林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高达33次,其中赵克志书记8次、陈敏尔省长7次。省委、省政府先后组织召开3次高规格的林业会议,专门对县乡造林绿化、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力推进。全省林业工作已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位推动、林业系统狠抓落实、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高度关注的良好局面。二是得益于统筹推进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2014年,我们一方面加快资源培育,积极争取国家倾斜新一轮退耕还林计划,组织实施全省县乡村造林绿化,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建设、造林补贴等项目实施,深入推进义务植树;另一方面加强资源管护,组织开展了“雷霆行动”、“天网行动”和“六个严禁”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严惩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行为,保护和巩固来之不易的林业生态建设成果。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工作都取得了好的成绩,实现了共同发展、同步推进。三是得益于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4年,全省林业系统干部职工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上下齐心、主动作为,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实施好各类项目,项目建设成效明显。在造林黄金期、防火紧要期和专项行动关键期,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开展调研和督查,深入基层、农户和山头地块详细了解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推动工作顺利开展,保证了全年林业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林业改革发展不平衡,部分市、县工作作风差距大,工作业绩水平低;林业投入严重不足,同时还存在挤占、挪用、滞留林业项目资金问题;林业体制机制不活,社会和群众造林积极性难以调动,特别是造林质量不高成为了近年来林业工作的最大困扰;林业产业与发达省区相比差距较大,对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带动力不强;违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存量较大,查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新常态下林业工作的形势和任务
    2014
    年以来,中央深刻分析国际国内经济新形势,作出了我国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重要判断,提出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主要特征: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省委从全省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来看,指出了我省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具体体现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坚持既要“赶”又要“转”,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一种新常态;二是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有机统一是一种新常态;三是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坚持开放带动、投资驱动、创新驱动共同推动发展是一种新常态;四是坚持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勇于担当,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是一种新常态。新常态为全面深化改革注入了新动力,为提升产业结构提供了新契机,为加强技术创新增添了新压力,为提升生态承载力提出了新要求,为改善生态环境腾出了新空间。发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在消费需求、投资需求、市场空间、就业潜力、产业结构、区域发展等方面有着巨大的优势和潜力。
    经过持续不懈的努力,我省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发展已经进入规模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型的过渡期。只有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才能实现新发展。一是要认真研究新常态下我省林业发展的新任务和新机遇,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着力编制好“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二是要大力推进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切实提高森林质量,为实施主基调主战略提供良好的生态基础,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有机统一。三是要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理念,科学利用森林资源,协调发展林业一二三产业,把林业培育为生态建设的增长点、农民收入的增长点、产业发展的增长点。四是要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面推进深化林业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激发林业发展的活力。五是要全面加强依法治林,着力推进林业治理法治化,为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和引领新常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要充分把握全国和我省林业现处的阶段、面临的机遇、下一步的发展方向和目标,结合各地实际,通过进一步研究讨论,形成共识,明晰在新常态下我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发展思路。对于全国林业所处的阶段、面临的机遇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思路,树丛局长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已作了全面的分析,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从林业的发展规律来看,要经过资源总量扩张、资源质量提升和综合效益发挥三个阶段。在资源总量扩张阶段,主要是由政府主导的造林绿化工作,关键是造林质量问题,关系到促进规模的扩大和下一阶段的资源质量。在资源质量提升阶段,主要是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推动开展森林抚育、发展特色优势资源等提升森林质量的工作。在综合效益发挥阶段,由市场主导提供林产品、政府主导提供生态产品。只有充分了解林业的发展规律,林业发展所处的阶段,才能制定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发展。从我省林业发展的现状来看,当前正处于规模扩张即将结束的重要时期。因此,在“十三五”前半段,全省要集中精力全面完成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在后半段才能腾出手来开展低产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调整林种结构,大力发展商品林,提高森林质量,为综合效益发挥阶段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十三五”期间,重点要实施好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提高森林质量等三项工作。特别是实施绿色贵州三年行动计划,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要抓手,是新常态下贵州加快发展的崭新亮点,是贵州林业转入提高森林质量阶段的重要标志。希望大家对此要有高度的思想认识,采取积极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2014
    年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陈敏尔省长在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上的讲话指出:新常态下更要注重抓生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抓住新常态下的新机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林业局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观,坚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为总动力,紧紧围绕绿色贵州建设,创新林业体制机制,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加快依法治林进程,着力解决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强大功能,为我省“两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同步小康建设和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三、2015年林业重点工作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启动和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2015年,全省林业工作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坚决守住生态底线,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稳步推进造林绿化,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切实加强资源管理,增强支撑保障能力,保持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
    2015年全省林业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争取林业建设资金36亿元以上,完成营造林任务400万亩以上,力争达到450万亩,注重抓好人工荒山造林和提高造林质量,森林覆盖率达到50%,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800亿元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希望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奋力拼搏,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深化林业改革。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出台贵州省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启动全省国有林场改革,研究制定全省国有林场转型后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认真实施《贵州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逐步建立和完善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制度体系。编制全省林业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机制,进一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森林保险范围。继续深化林木采伐改革,完善木材经营加工许可制度。转变林业管理体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上来。积极培育合作组织、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二)稳步推进造林绿化。
    实施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统筹协调好各工程项目,加快推进荒山造林绿化。抓好扩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范围和提高补助标准政策的落实。积极争取扩大退耕还林工程规模。抢抓造林季节,认真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建设等生态修复工程和造林补贴项目,积极探索推行“先建后补”的营造林机制。组织开展综合核查,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加强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不断美化人居环境。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义务植树条例》,大力开展义务植树。抓好林木种苗生产,保证造林需求。加强森林抚育、低产林分改造、常规林分提质培优等经营,提高森林质量。
    (三)加快发展林业产业。制定并实施全省林业产业三年倍增计划,到2017年,全省林业产业总产值突破1200亿元,力争达到1500亿元,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整合各类涉林项目资金加大林业产业的扶持力度,争取扩大省级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推动市、县两级建立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林业产业基地建设机制,进一步加大刺梨、油茶、蓝莓等林业特色资源培育力度,大力推进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优化林产加工产业布局,引导分散的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形成林产工业集群。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扶持、壮大一批覆盖面广、带动力强、品牌优势明显的林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促进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推动林产品加工业提速升级转型。继续抓好6
    个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的建设工作,为已入驻园区生产的企业服好务。依托良好的森林资源优势,加快发展森林旅游、林下经济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培育利用,打造林业经济新的增长极。加强与统计、旅游、科技等相关部门的协调,进一步规范全省林业产值统计的范围、指标、数据采集的口径,努力做到应统尽统,全面准确反映我省林业产值的真实情况。
    (四)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加快《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开展《贵州省国有林场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配合省人大、省政府修订现行林业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完善我省林业法规体系。依法公开林业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严格执行《贵州省林业厅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充分发挥林业法律顾问室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审批,积极推进、完善行政审批窗口建设。强化对林业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林业部门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切实加强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林地定额管理、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全面启用全国林木采伐管理信息系统和实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网上申报,推进委托办理部分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试点工作。推进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推动建立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成2014年度森林覆盖率指标统计监测复核、2014年度林地年度变更调查工作、2014
    年度林业综合核查。组织开展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考核考评、全省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贵州省第七次复查工作。加强公益林管理,开展地方公益林省级认定,严格执行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及时足额兑现补偿资金。做好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前期准备工作。探索出台《贵州省森林管护管理办法》,规范全省森林管护和管理行为。
    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省级以上保护区绩效考核力度。实行森林公园摘牌制度。加快推进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工作,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之乡申报。建立健全森林公园、野生生物资源和湿地保护管理机构,指导、帮助符合条件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做好升格工作。推动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逐步统一森林公安机构名称和落实独立执法权限,深入开展“四项”建设,改善办公办案条件。适时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重点,严守林业生态红线。认真贯彻执行《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努力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以内。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着力加强监测和检疫封堵,加大防治力度,有效减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
    (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组织编制“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继续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争取国家林业局按照“三个高于”的原则,在林业项目和资金的计划安排上向我省倾斜,争取林业建设资金36
    亿元以上。积极组织林业科技项目、标准化示范区及行业标准项目,逐步完善林业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体系。认真做好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省级推广示范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充实完善推广示范项目库。组织开展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项目到期项目的现场查定及检查验收。继续开展和组织各地开展技术培训、送技术下乡活动和科技示范点建设工作。加快推进贵州省林业资源综合监测评价与决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信息化“金林”工程试点省建设项目,不断扩大全省林业网站群规模。指导贵阳市做好林业信息化示范市建设工作。加强厅机关网络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提升林业信息化服务水平。指导全省林业系统开展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加强机关队伍建设。
    充实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制。及时开展“恪守‘三严三实’、深化‘三实三同’、推进从严治党”专题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落实好省委关于政治纪律和作风建设“八个绝不允许”、“十不准”、“十严禁”、“四要十不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提高效率,制定责任清单,规范职责权限。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认真落实《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适时开展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分类培训计划,加强基层林业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关键岗位人才培养。统筹安排各类业务培训,办好非林专业干部培训。全面落实党组(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大林业综合巡查工作的力度,强化巡查成果运用。进一步优化涉农项目资金监管系统功能,充分发挥系统在业务指导和纪检监管双重作用。加强对林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三公”经费使用、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以及财政支持林业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加大林业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宣传工作的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坚守两条底线,建设绿色贵州”为主题,以深入推进绿色贵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林业产业发展、依法治林为重点,认真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加大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深度沟通,积极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做到省内与省外宣传共同发力,特别是要在中央主流媒体上下功夫,做到报刊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电视上有图像,通过新闻舆论力量,引领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林业建设,为贵州林业建设讲述好故事、传递好声音、凝聚正能量。
    同志们,新常态下林业改革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机遇,也肩负着更加繁重和艰巨的任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把握机遇,迎难而上,奋力拼搏,进一步加快我省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步伐,为实现与全国同步小康、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全省县乡村造林绿化现场推进会上的
发 言
金小麒
(2014年11月26日)

尊敬的远坤副省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实施县乡村造林绿化规划,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住两条底线”指示的重大举措。全省县乡村造林绿化现场推进会的召开,标志着我省三年完成宜林荒山造林的战役拉开了序幕。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林业部门进一步加快推进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作个发言。
一、振奋精神,努力加快工作进度
全省实施县乡村造林绿化规划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召开后,很多地方行动积极、形势可喜,安顺、铜仁、黔东南等市(州)召开了会议部署县乡村造林绿化工作;罗甸、普安、从江等县(市、区)抓项目落实、地块落实、设计落实、责任落实,为造林任务的完成做了较充分的准备;关岭、盘县、晴隆等县(市、区)冬季整地植苗已经开工;部分市、县级财政安排了造林资金,其中毕节市明确三年投资3亿元用于县乡村造林绿化,西秀区今年出资1000
万元用于沪昆高速公路沿线造林绿化,今后两年每年明确1000万元用于县乡村造林绿化。但是,仍有一些地方组织松散、进展缓慢、情况不明、措施不力,有的仅限于安排设计等个别工作,土地、苗木、劳力尚未落实;有的只注重抓点,没有对整个面上造林如何抓出成效进行谋划;有的闭门造车,没有到实地深入了解情况等等。这些状态,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亟需改变。各地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统筹抓好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快的地方,要总结经验、查漏补缺、巩固成绩,使良好的工作局面形成常态化;工作进展迟缓的地方,要认真学习关岭等地迎难而上的精神,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和经验,迅速动员,严密组织,后来居上。造林任务较少的地方,不能松懈麻痹;造林任务重的地方,要加倍努力。
二、科学编制作业设计,认真做好这项重要基础工作

编制作业设计,不仅是完成一道工作程序,重要的是要通过作业设计的编制,因地制宜,明确实现目标的最佳路径、方法、措施,以此安排、规范、检查、指导造林工作。提高作业设计水平,要把握好方法和关键:一是编制人员要实地调查,掌握现状条件。绝不能只以档案资料作为依据,脱离实际,胡编乱造。二是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到现场督促指导,要与业务技术人员共同商定重要的技术、管理措施。三是造林地块要布局在宜林荒山、疏林地和无立木林地范围内,确保县乡村造林绿化规划任务得到落实。四是造林树种选择要在坚持适地适树和生态优先原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体现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结合。五是各地要合理安排造林方式。根据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采取森林植被恢复最适宜、最经济、最快捷的造林方式,土壤较多的地方应安排人工造林;石山、半石山等土壤较少的地方宜安排封山育林或人促封山育林。各地在执行造林计划过程中,需调整造林方式的,应按程序报省林业厅批复。六是各地要围绕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认真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制定组织管理措施。
三、合理安排造林进度,确保按时完成年度任务
省林业厅已下达三年县乡村造林任务及2014年分工程项目的造林计划,各地要增强时间观念,对三年造林任务的时间节点作出安排。2014
年的造林计划占三年规划任务的比重较小,因此,更要采取严密措施,尽快完成,为实施后两年的规划任务留出更加充裕的时间。一是要把整地作为确保进度的关键。整地用工多,耗时长,如果提早完成,就赢得了时机上的主动,各地要力争今年底前完成整地工作。二是要协调有关方面搞好林业项目的招投标工作。把依法依规和林业生产的特殊性结合起来,或尽早安排、或调整方式、或简化程序,确保造林施工不误时节。三是要分析施工人员生产生活规律和特点,抓紧在劳力宽裕时组织施工,减少农事活动、民俗活动、节庆活动对造林进度的影响。四是要注意掌握、分析气候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施工安排。五是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石漠化治理工程造林进度。六是要建立能客观反映造林进展情况的统计制度。七是对松桃、镇宁、沿河、荔波、望谟、罗甸、紫云、册亨等县乡村造林任务较重的县,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地情况有同有异,采取的措施结合实际应有所侧重。总之,要确保今冬明春完成2014年的造林任务。由于种苗不足或气候异常需要推迟的,应报省林业厅备案,并在明年雨季结束前完成造林任务。
四、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造林质量达标和成效提高

质量是营造林工作的生命线。要把追求高质量、高成效作为检验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作为造林工作的核心目标,在思想上有位置,在工作上有实招,千方百计抓质量、提成效。一是抓整地。整地既是为了改善苗木生长的环境,也有利于苗木根系舒展,有利于减少植苗耗时,有利于减少植苗缺窝断行的现象。因此,要首先安排好整地施工,按设计标准检查验收后,才能安排植苗,切忌整地和植苗同时进行。二是抓苗木。要大力推行营养袋苗造林,要把苗木粗壮、根系、木质化、保鲜等情况都纳入苗木质量控制范围,在取苗、选苗、运输、贮藏等环节做到环环有要求、处处有措施,特别是对容易忽视的苗木保鲜问题更要注重细节管理,要把握好取苗及其调运数量,避免栽植不及时导致苗木干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是抓植苗。要在植苗前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确保掌握技术要领,管理技术人员要全程跟踪到位,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根据气候情况及时安排和调整植苗。四是抓管护。要对预防火灾、防止人畜破坏采取有力措施,特别是要加大防火工作力度,对因火灾导致造林失败的,重造费用由有关县(市、区)自行负责。五是抓施工过程的督查指导。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一线,全面及时掌控局面,要确保每个施工现场都有林业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整地植苗管护每个环节都有检查验收措施,方法要明确,责任要到人,制度要公开,结果要存档。要坚决避免造林工作一分了事、一包了事,要把施工过程中的督促指导和事后检查验收结合起来,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不能搞走马观花,更不能弄虚作假,对工作不到位、不尽责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省林业厅要开展巡查,市(州)要制定督查指导措施,并在明年四月份将工作情况报省林业厅。
五、统筹安排,全面推进林业各项工作
在大力抓好县乡村造林的同时,要确保其他林业工作齐头并进。一是要将县乡村造林计划外的其他造林任务一并抓落实,要确保补植补造和新造任务、往年遗留任务和今年新增任务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是适时安排好调种育苗,推广招投标订单育苗,为完成明年的造林任务作好准备。三是要继续抓好“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和森林防火,使资源培育和保护都创出新佳绩。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的报 告
金小麒
(2014年9月26日)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省湿地资源现状
    根据第二次全省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截止2012年底,全省湿地总面积为20.97万公顷(不包括稻田湿地),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9%(湿地率)。其中自然湿地面积15.16万公顷、人工湿地5.81万公顷。与十年前第一次湿地调查结果同口径相比,全省湿地面积减少了0.68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减少1.47万公顷、人工湿地增加0.79万公顷。截止至2013年,全省共有湿地及湿地相关类型自然保护区7个、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19个、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处、国家重要湿地2处,全省湿地保护率为26.53%。
    我省湿地资源独特、生态地位重要,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湿地类型多样,但斑块面积小。全省湿地包括4
    个湿地类15个湿地型,有6218个湿地斑块,平均每个斑块面积只有33.7公顷。
    二是永久性河流多,水资源丰富。永久性河流占河流湿地总面积的64.55%,河流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达974.03亿立方米。
    三是喀斯特湿地独特,极具科研和开发价值。贵州在喀斯特地貌上形成的喀斯特沼泽湿地非常独特,喀斯特溶洞湿地和沼泽湿地衍生了众多地下岩溶景观和奇异的喀斯特湿地生物,具有极高的科研和旅游开发价值。
    四是湖泊、沼泽湿地少,但生态功能突出。湖泊、沼泽湿地在贵州保存相对完整,是湿地鸟类的重要栖息和越冬地,具有明显的涵养水源、调节区域气候作用。
    五是湿地生物资源丰富,种类多样。据调查统计,全省湿地植物共199科725属1457种,其中国家Ⅰ级保护植物5种、国家Ⅱ保护植物16种、省级重点保护植物8种。全省湿地生态系统中脊椎动物有618种。兽类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1种、国家Ⅱ级保护动物9种。鸟类有国家Ⅰ级重点保护6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26种。两栖动物中,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物种4种。鱼类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2种。
    此外,我省还有大量的人工库塘和稻田湿地,发挥着重要的经济和生态功能。
    二、我省湿地面临的威胁和成因
    湿地资源的消涨受到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双重影响。从我省来看,主要以人为因素为主。
    我省湿地面临的威胁。
    一是盲目开垦和改造湿地,改变了湿地景观和降低了湿地功能。围湿造田等不合理利用湿地的行为,导致湿地面积不断减少和功能退化;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湿地水位下降甚至干涸;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把天然的河流和湖泊变成了人工库塘,下游湿地水源被截,导致供水不足,水生植物减少,鱼类洄游受阻;城镇建设将自然河道改直变窄,河流自净化能力消失,自然湿地人工化,湿地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态功能退化。
    二是大量水土流失、泥沙淤积,减少湿地容量。不合理的陡坡垦荒和矿产资源开发,导致水土流失加剧、河流泥沙含量增多、流域内水库淤积,湿地面积和蓄水能力不断缩小,有的甚至消失,功能逐渐衰退。
    三是超容量纳污,导致湿地功能不断恶化。一些小型污染型企业废水处理能力低,加上农业面源污染越来越重,工业园区、城镇及乡村人口聚集地污水管网建设和处理设施建设滞后等原因,致使许多河流湿地和湖泊湿地受到严重污染,湿地水质不断恶化,湿地的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破坏。
    四是过度捕捞、采集,湿地生物多样性不断丧失。过度捕捞导致了湿地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减少,严重影响了湿地的生态功能。无序采集湿地生物,导致湿地迅速退化为旱地。据统计,我国每年泥炭藓出口量中贵州就占了1/4。
    五是不科学的超密度人工饲养,水体富营养化严重。
    一些地方利用库区过度发展养殖,导致水体富营养化,过去清澈见底的河水变得绿黑发臭,严重影响下游地区饮用水安全。
    我省湿地减少的成因分析。
    一是长期以来人们对湿地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保护意识淡漠,随意占用湿地改变湿地用途现象严重。
    二是湿地长期作为未利用地类,权属不清,导致出现“谁占谁有”的现象。
    三是湿地保护工作涉及部门较多,职责不明,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缺乏综合协调机制。
    四是湿地保护法规不健全,国家和省都尚未出台由人大审议通过的湿地保护和利用的专门法律法规,湿地保护管理执法依据不充分、执法难度大。
    五是湿地管理和保护机构不健全。省级层面今年3月才建立湿地保护中心,市(州)县(市、区)几乎都没有建立湿地保护机构,近几年新建立的1个湿地自然保护区和19个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目前也只有5个落实了保护机构,湿地保护管理专业人员严重缺乏。
    六是湿地保护管理资金投入不足。全省湿地保护工作多是依靠向国家申请项目资金投入,多数地方各级财政尚未安排湿地保护专项资金。
    三、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我省湿地保护工作起步较晚,截止2012
    年底的湿地及相关类型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数量等,在全国多处于挂末位置。针对我省湿地面积少、湿地率低、湿地面积减少、湿地功能退化等湿地保护的严峻形势,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扩大社会各届对湿地保护工作的关注度与参与度。一是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开展湿地保护知识和科普宣传活动;二是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体加大湿地保护工作及其重要性的宣传,使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湿地保护、参与湿地保护工作;三是2013年7月,在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中结合长江湿地保护网络年会举办了“湿地保护与生态文明”主题论坛;四是出版了《贵州湿地常用植物图谱》一书和《森林与人类》贵州湿地专刊等。贵州湿地及其保护工作开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构建体系,强力推进贵州湿地保护工作上台阶。针对贵州湿地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我们提出贵州湿地保护工作必须跨越式发展的思路,打破常规尽快构建贵州湿地保护网络体系。2013年初,省人大环资委和法工委、省政府法制办、省林业厅及其相关部门共同启动了《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目前进入实地调研和文本修改阶段。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全省新增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个,正式授牌国家湿地公园1个,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15个。2014年,贵州省湿地保护中心成立,全省5个国家湿地公园成立了保护机构;今年6月,我们向国家林业局新申报国家湿地公园15个,审查通过省级湿地公园2个,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正在积极推进。
    (三)项目推进,加强对湿地资源的保护与科学利用。2012年7
    月,省林业厅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各市、州党政分管领导和林业局长参加的湿地保护培训班,到江浙一带实地考察学习湿地保护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模式,收到较好效果。2013年铜仁市将湿地保护工作列入对县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近年来,我们共争取到中央湿地保护建设项目15个,资金总额近8000万元;地方财政用于湿地保护和建设的资金达21.1亿元;企业参与投入湿地保护建设资金达10.2亿元。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六盘水明湖国家湿地公园已建成并免费对外开放,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四)乘势而上,湿地保护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暨培训会顺利召开,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合力;特别是今年以来,省委赵克志书记连续两次对我省湿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省林业厅狠抓贯彻落实,连续下发两个指导性文件,要求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职,加大湿地保护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的违法行为;编制了《贵州省湿地保护与建设方案》并在全省生态文明大会上印发;划定湿地保护红线,明确到2020年全省湿地保有量不低于315万亩;组织编制《贵州省湿地保护发展规划》,并已通过省直相关部门和专家评审,已按规定上报省政府。规划到2030年,贵州湿地及相关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增加到25个,湿地公园增加到110个,新增湿地保护小区163个,建立国际重要湿地1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全面建成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湿地公园为主体、湿地保护小区为补充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
    四、湿地保护管理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贵州省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进度并尽快颁布实施,争取早日批准《贵州省湿地保护发展规划》执行,使湿地保护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二是成立贵州省湿地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副省长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自职责,定期召开工作通报会,使湿地保护工作形成合力,做到全方位保护湿地。
    三是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加强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湿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做到有机构有人员保护湿地。
    四是加大湿地保护资金投入。加大向国家层面争取湿地保护补助项目资金,争取将我省湿地保护补助(偿)资金纳入县以上特别是省级财政专项预算,拓宽湿地保护与科学利用的融资渠道,做到有资金保护湿地。
    五是强化各级政府保护湿地的意识。将提高湿地保护率和湿地保护工作成效纳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在湿地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市、区)给予奖励,做到有积极性保护湿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通过全省上下近年来的共同努力,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与实际需要和先进省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认真听取审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整改,锐意进取,推动我省湿地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省守住“两条底线”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的
报 告
贵州省林业厅厅长 金小麒
(2014年7月29日)

省人大常委会: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十二五”以来全省退耕还林及林业有关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省退耕还林工作情况
    退耕还林是我省投资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的一项重大林业生态工程,自2000年启动以来,经历了试点实施、全面启动、稳步推进、成果巩固四个阶段。截止2013年底,累计完成工程造林任务2003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657万亩、荒山造林1123万亩、封山育林223万亩,完成中央投资200.7亿元。退耕地面积保存率均在98.7%以上,成林率均在90%以上。退耕还林工程为全省增加森林覆盖率近7个百分点。工程覆盖全省87个县(市、区、特区)、1403个乡镇、14012个行政村,惠及197万农户824
    万人。按补助标准和兑现年限计算,中央对贵州退耕还林工程的总投入将超过240亿元,其中直接兑现给退耕农户的补助占近80%。
    “十二五”以来,我省退耕还林工程在继续抓好补助政策兑现和配套荒山荒地造林任务的同时,从提高土地生产力、改变农村能源使用方式、生态移民搬迁、培育后续产业、恢复经营等方面着手,因地制宜,有效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努力做到退得下、还得上、稳得住、能致富。2011~2013年,累计兑现原政策补助资金和完善政策补助资金26.39亿元;完成基本口粮田建设107.19万亩;农村能源47.31万户,薪炭林16.5万亩;生态移民2.33万人;后续产业种植业143.5万亩(茶叶19.9万亩、用材林38.2万亩、经果林67.4万亩、药材14.1万亩、花卉3.9万亩),种植牧草21.9万亩、建设棚圈221.2万平方米、青贮窑11.9万立方米,劳动力培训59.3万人;实施补植补造恢复经营39.6万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种植业已有28.68万亩产生效益,平均每亩收益3139.7元,受益退耕农户17.17万户;畜牧业已使36.88万户退耕农户受益;基本口粮田建设每亩粮食可增产150公斤,216万户农户受益;薪炭林项目既解决了退耕农户烧柴问题,又增加了森林面积。通过生态移民搬迁,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2013~2014年落实省级财政资金2.16亿元,启动实施省级退耕还林40万亩,其中安排望谟县20万亩用于灾后恢复重建,20万亩集中安排在毕节市和六盘水市的重点县。2014年,全省抽调2.1万人在全国率先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摸底调查工作,准确摸清了全省94个行政单位1054万亩25
    度以上陡坡耕地的基本情况,为实施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据省林科院从“十五”以来的退耕还林连续监测结果,监测区植被平均总盖度已从退耕前的12.4%增加到95%;土壤侵蚀模数由每年每平方公里3325吨降低到931.4吨,降低72%;土壤年侵蚀总量由221万吨降低到62万吨,每年净减159万吨。监测县粮食总产量由144.76万吨增加到193.9万吨,人均林地面积由退耕还林前的1.73亩增加到3.83亩,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272元增加到4915元。
    二、林业有关工作情况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承担着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职责。“十二五”以来,我省林业工作始终围绕主基调和主战略,以深化改革为总动力,以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抢抓国发2号文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等历史发展机遇,大力实施“三位一体”规划和“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在林业生态建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森林资源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积极争取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支持贵州省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按照对贵州投入“十二五”高于“十一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增幅高于中央对全国林业投入增幅的“三个高于”原则,加大对贵州林业工作的支持力度。2011年~2013年,全省共争取林业投入115.15亿元(其中中央资金93.79
    亿元),与“十一五”期间相比年均增长52.24%。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支撑,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面积1287.3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823.01万亩、封山育林464.34万亩),为目标任务数1130万亩的113.92%,在全国排名第七位。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围绕旅游大省建设,完成通道绿化面积24.4万亩,绿化公路1200多公里,绿化铁路138公里,绿化河渠331公里;围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完成村寨绿化面积22.7万亩;围绕产业园区建设,完成园区绿化面积2.76万亩。深入开展义务植树,采取植纪念树、“以资代劳”等多种方式,全省累计完成义务植树1.96亿株,参加义务植树3000多万人次,新建义务植树基地238个。截至2013年底,全省森林面积达1.27亿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8%,连续13年保持年均增长1个百分点以上,森林蓄积达3.81亿立方米,均提前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目标任务,“两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建成。据2012年完成的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结果显示,全省石漠化面积4535.7万亩,比2005年减少438.5万亩,减少了8.82%。据“贵州森林生态效益监测与评价”项目长期监测成果显示,我省森林植被平均每年吸收二氧化碳7857.54万吨,森林生态系统每年涵养水源211.95亿立方米,固土1.9亿吨,释氧5671.26万吨,滞尘1.61亿吨,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量每年达4275.28亿元。
    在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的同时,协同解决林业民生问题。全省国有林场6842套危旧房改造已全部实施,建筑面积达47.1万平方米。每年安排天保工程资金4977
万元,统筹解决7000多名国有林场和森工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重点以国有林场良好的森林资源优势为支撑,全省共建立森林公园74个,其中国家级22个,2013年接待游客2600万人次以上, 实现直接旅游收入近23亿元。“十二五”以来,我省林业产业总产值每年以20%以上的速度增长,2013年达到503.46亿元,在新阶段扶贫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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