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政协:关于根除城市“群租”顽疾的建议(全文1495字)

关于根除城市“群租”顽疾的建议
徐汇区政协
2020年06月05日

    市政协委员、徐汇区政协主席胡敏反映,在外来务工人员的现实需求和业主、二房东、中介等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双重驱动下,“群租”有了其生存的土壤。虽经多方整治,但始终是管理顽症。
    一是基层执法难。到目前为止,极少出现对“群租”行为的行政处罚案件,影响了法律法规的震慑效应。一是“执法程序”存在漏洞。目前进行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是责令责任人限期改正。实际操作中,当事人为逃避打击,往往会与执法人员“打游击”,在“整改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内拆除隔断、转移床铺,整治结束后迅速恢复隔断和必要生活设施。由于其不满足“逾期不改正”的罚款必要条件,城管部门只能再次要求其整改,造成“群租—整改—群租”的循环往复,执法人员十分被动。二是“执法流程”相对繁复。查处一起“群租”案件,从第一次现场检查、询问调查、认定当事人、责令改正,到第二次复查,直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环节众多。一旦当事人拒不改正其违规行为,必须待复议诉讼期(六个月)届满之后再行催告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环节多、耗时长。三是“执法力量”难以整合。《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但各部门各自权力有限,难以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调查取证难。2020年3月1日开始,“群租”相关行政处罚事项由房管部门整体划转至城管部门。实际操作中遇到如下问题:一是“门难进”。“群租”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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