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街道党组织换届选举基本流程图(全文28056字)

XXX街道党组织换届选举基本流程图

  一、前期准备
    
    
    
   
   
   
   
   
   
   
   
  二、启动换届

   
   
   
   
   
   
   
   
   
   
   
   
   
   
   
   
   
   
   三、民主评议、测评和党员、群众推荐
   
   
   
   
   
   
   
   
   
   
   
   
   
   
   
   
   
   
   
   
   
   
   
   
   
   
   
   
   四、联合审查
   
   
   
   
   五、街道党工委推荐
   
   
   
   
   
   六、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七、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
    
    
    
    
    
    
    
    
    
   
   
   
   
   
   八、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九、请示批复
   
   
   
   
   
   
   
   
   
   十、集体谈话、签订责任书
   
   
   
   
   
   
   
   
   
   
   
   
   
   十一、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样件1

2017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承 诺 书
(供参考)
    
    在本次村(社区)“两委”换届中,本人着重作出以下承诺:
    1、坚持原则,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2、严格遵守换届各项纪律要求,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依规操作,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4、绝不干扰换届工作,不采用任何手段影响换届的正常开展。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样件2

关于不能参加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申请报告

×××村(社区)党支部:
    我因以下原因不能参加 村(社区)拟定于 年 月召开的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在以下5种情况中选择):
    □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特此报告,请组织审批。
    
                 本人签名(签章):
                 
                 家属签名(签章):
                 
                             2017年 月 日

样件3

   XXX街道×××村(社区)“两委”换届
   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为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以及省、市、区、街道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举产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两委”班子,不断增强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平安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时间要求
    2017年4月15日之前全面完成村(社区)支部换届工作。
    2017年5月28日之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
    三、村(居)“两委”班子成员职数
    (一)职数设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村(社区)“两委”班子职数共××名,交叉任职。根据街道党工委确定的村(社区)“两委”职数,我村(社区)党支部职数具体设置为: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人;村(居)委会由××人组成,其中至少要有1人到支委交叉任职。
    (二)年龄结构: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干部新提名人选,年龄应在57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连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15年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村(社区)“两委”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
   (三)任职条件:村(社区)“两委”成员应当是政治素质好、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选,特别是村支部书记更应当是党性强、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大局观强的优秀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村)正常工作行为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集体财产、拖欠村集体租金的;(8)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9)有其他不宜担任村(居)“两委”成员的情形:①违反村(居)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不配合支持甚至阻碍村级财务审计,在村级财务离任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②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外出、在外有固定职业,长期不能回村工作的。③夫妻、父母、子女关系不得同时推荐提名。街道党工委将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做好审查记录;确有必要的,由区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复审。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四、选举的方法
    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根据党员、群众推荐和街道党工委推荐的情况,由村(社区)党支部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街道党工委,经街道党工委审查同意后,确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党员大会上差额选举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
   村(居)民委员会在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居)民依法有序直接选举产生。
    五、换届选举的具体安排
    (一)工作准备阶段(3月20日前完成)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街道动员会后立即成立以×××为组长,×××、×××为副组长,其他村(居)两委人员为成员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
    2、调查摸底。摸底做到“五清”:村(社区)基本情况清、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清、班子现状和后备人选情况清、影响换届因素清、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清。
    3、搞好党员春训(3月10日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以“我是党员、向我看齐,齐心协力抓好居委换届”专题春训,组织党员学习换届文件,重温入党誓词,开展警示教育,每名党员签订严守换届纪律的公开承诺书,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筑牢换届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4、配合审计工作(3月15日前)。配合街道办事处对我村(社区)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全面审计,并将审计结果进行公示。
    5、推选出新一届村(居)民代表(3月15日前)。村(居)民代表按村(居)民小组推选,每组推选1-3人,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一户不得产生二名以上村民代表。
    6、制定选举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并召开动员会(3月18日前)。在街道党工委的指导下,研究制定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我村(社区)新一届“两委”班子成员职数安排、任职条件和具体日程安排。实施方案报街道党工委审定后,召开动员会。
    7、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3月20日前)。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街道党工委批准,同时报区委组织部。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8、报送党支部换届请示(3月20日前)。换届请示中包括选举大会召开时间、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
    (二)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4月15日前)
    1、制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3月22日之前)。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街道党工委下发的《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制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并经党员、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
    2、民主评议和测评(3月22日左右)。民主评议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居)“两委”领导班子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等7个方面开展民主评议,对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从政治素质、带富能力、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等6个方面开展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由街道党工委掌握,作为确定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重要依据。
   2、党员和群众推荐(3月22日左右)。在测评会上,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
   3、村(社区)党支部报告推荐结果(3月22日左右)。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10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人,缺额人选在没有被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向街道党工委报告推荐结果。
   4、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党支部上报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3月23日左右)。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同级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司法、财税、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联审审查。确有必要的,由街道党工委报区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5、街道党工委推荐(3月24日左右)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社区)支部委员会。
    6、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确定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并上报(3月25日左右)。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
   7、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人选(3月26日左右)。
   8、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3月28日左右)。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召开委员会议,结合街道党工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9、请示(4月5日左右)。公示结束后,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向街道党工委上报确定下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
   10、批复(4月6日左右)。街道党工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11、纪律承诺(4月7日左右)。街道党工委与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12、正式选举(4月10日左右)。一般由上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党员大会。具体议程如下。
    (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确认会议有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会议有效。
(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
(4)村党组织上届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5)大会休会,分组讨论。党员分组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6)召开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7)大会复会。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8)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候选人要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9)组织选举。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书记。①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②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③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选举人填写选票应持慎重态度,考虑成熟后再填写;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的其他人代写,但一定要体现选举人自己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④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选举过程违反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或者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必须重新组织选举。⑤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计票时要确认有效票、无效票。有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选票。无效票又称废票,主要看以下两点:一是选票上的赞成票多于应选名额;二是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符号全部不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符号全部不规范或填写符号全部无法辨认。选票部分符号不规范或部分符号无法辩认的,规范和能够辨认的部分有效。
    (10)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11)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
    (12)通过大会工作报告。
    (13)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大会选举中要注意几个事项:一是要提高党员到会率。只有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会议选举。村党组织应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对外出的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本人。二是要规范大会选举程序。大会选举,要按照规定议程进行。候选人的竞职陈述要在会上统一组织进行,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三是要规范投票行为。因故未出席党员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以出具书面意见、发短信等方式进行投票。到会的选举人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四是要选满应选名额。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闭会后再指派;也不应留出委员空额,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五召开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六是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要向街道党工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街道党工委要及时作出批复,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步骤
    根据《村组法》、《居组法》和我省实施办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和农转非居民委员会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由村(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其他居民委员会一般采取间接选举方式,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1、依法推选村(居)民选举委员会(4月17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成员一般为5至11人单数组成,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为保证选举公平公正,并村前的每个村要有相应人员进入选举委员会工作。按照民主程序应将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选举委员会工作。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审查自己资格时应当回避,被确定为村委会正式候选人的,即时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来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履行职责的,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以撤换,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2、制定并通过村(社区)换届选举办法(4月20日左右)。在街道指导组指导下,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本村(社区)实际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对本村(社区)换届的时间、方法、步骤、村(居)委会成员职数、选民登记方式、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及提名和确定、竞选的要求、贿选的界定、投票方式、争议票的处理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并提请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向全体村民公开。
    3、依法搞好选民登记,村(居)选举委员会应当对下列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员进行登记,列入选民名单(4月22日左右)。
    (1)户籍在本村(社区)并且在本村(社区)居住的村(居)民;
    (2)户籍在本村(社区),不在本村(社区)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居)民;
    (3)户籍不在本村(社区),但在本村(社区)居住或工作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村(居)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必须由户籍所在地开具证明;
    已在户籍所在村(社区)或者居住村(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征得其监护人同意,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在选民登记时应严把病情、年龄、政策关。
   4、规范提名、确定村(居)委员会候选人(5月8日左右)。村民委员会和直接选举的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直接提名产生,间接选举的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候选人由居民5人以上联名或居民小组提名产生,以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得票结果要张榜公布。按照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审核部门联审准则要求,街道党“工”委要严格落实“两选两审”制度,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7日前发布正式候选人公告。未经审查的提名推荐人选不得列为正式候选人,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不符合正式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5、规范候选人的竞争行为。全面推行街道党工委和参与竞争人员集体谈话制度和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方式,引导他们有序参与竞争;在换届选举各个环节,正式候选人都必须签字认可;村(居)民选举委员会要组织正式候选人与村(居)民见面,一般由主任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讲,回答村(居)民提出的问题;驻村指导组要加强对正式候选人演说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竞选承诺、遵纪守法、履行村民义务、计划生育情况等,不得有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内容,不得有侵犯其他村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不得有对竞争对手进行人身攻击的内容,要引导正式候选人着力围绕发展经济,完善管理,改进服务提出方案和措施。
    6、依法投票选举,审查确定当选人(5月28日前)。使用大会投票和设点投票两种方式,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严格控制代投,选民不能直接投票的,要以采用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本村(社区)村(居)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认可的形式,委托本村(社区)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5人,被列为正式候选人的选民不得接受委托;要设立秘密划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得票结果。要加强治安防控,坚决打击冲击选举现场的不法行为和人员,切实维护选举现场秩序。正式选举投票结果产生后,街道党工委要根据正式候选人行为监督情况、选举过程依法依规情况对选举结果进行审查,对正式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有违反村(居)选举办法规定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以及选举程序不合法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以及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不符合正式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应当宣布整个选举结果或个别人当选无效。
    7、妥善处理争议票。争议票的处理办法应在村(居)民代表会议通过的选举办法中予以明确,如果在选举办法中未明确的应在开箱验票前由选举委员会进行明确。总的原则是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不属于有意标记、指向明确、能真实反映选民意愿、不产生异议的选票应确认为有效选票;有异议的选票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集体认定;对极易引发纠纷的选票应报街道换届指导小组处理。
   (五)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1、推选自治组织。推选村(居)民小组长,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从本村(居)民小组的村(居)民代表中推选1名村(居)民小组长,提倡村(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村(居)民小组会议推选兼任村(居)民小组长;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在选民中推选产生,成员3至5名,其中设主任1名,主任一般由不是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或党员担任;推选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议事会成员由各村(居)民小组推选,成员10名左右,村(居)民议事会召集人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担任;搞好村(居)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换届。
    2、扎实做好新老村(社区)“两委”交接工作。新老村(社区)“两委”工作移交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街道党工委和行政负责监督,原村(社区)“两委”应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给新一届村(社区)“两委”。
   3、认真做好扫尾工作。要抓好选举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要切实做好整章建制和村(社区)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要认真总结本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经验教训,写出工作总结,迎接省市区抽查验收。
   4、做好换届专题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七一”期间,各村(社区)党支部要严格对照村(社区)换届党员公开承诺和“八个严禁”纪律要求,结合党员在村(社区)换届选举过程中的现实表现,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对评定结果,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街道党工委备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及时归入党员档案。
   六、纪律要求
   1、落实责任。村(居)选举委员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坚决克服责任心不强、敏感性不够、工作重点不突出、宣传引导不深入、人选把关不严格等倾向性问题,认真负责地抓好“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学习领会上级的有关精神,规范程序换届选举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要严格依法操作,按章办事,切实做到程序不变、步骤不少,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规范、有效。
   2、严肃纪律。及时掌握党员和村(居)民群众的思想动态,摸排化解一些不稳定因素,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开展。并采取得力措施,严防选举中出现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违纪现象。对以威胁、贿赂、造假等手段当选的,在查清事实后,取消其当选资格,并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故意违反选举工作规定,弄虚作假,欺骗党员群众的选举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从重从严处理。
样件4

×××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
(供参考)

中共XXX街道×××村(社区)支部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共邵阳市委办公室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邵市办发〔2017〕4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区委、街道党工委要求,特制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
    一、预备人选的提名条件、结构要求、职数要求
   (一)提名条件
    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村(社区)“两委”成员应当是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选,特别是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更应当是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优秀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确定为村(居) “两委”成员候选人:(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社区集体财产、拖欠社区集体租金的;(8)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有其他不宜担任社区“两委”成员的情形:①违反村(居)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不配合支持甚至阻碍社区财务审计,在村级财务审计中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②身患疾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外出、在外有固定职业,长期不能回村工作的。③夫妻、父母、子女关系不得同时推荐提名。街道党工委将对候选人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做好审查记录;确有必要的,由区纪检监察、组织、政法、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复审。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二)结构要求
    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社区)干部新提名人选,年龄应在57周岁以下,一般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年龄不超过60周岁;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5年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新提名社区支部委员会成员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村(社区)“两委”应有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至少要有1名女性干部。上述提名人选年龄计算年限截止到2017年6月30日。
  (三)职数要求
   中共XXX街道×××村(社区)支部委员会设支委委员×人,其中书记×人,副书记×人,委员×人,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不得突破。
    二、预备人选推荐产生程序
   1、街道党工委组织对现任村(社区)班子和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民主评议和测评由街道党工委组织,召开党员和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从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等7个方面开展主主评议,对村(社区)“两委”成员从政治素质、带富能力、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等6个方面开展民主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由街道党工委掌握,作为确定“两委”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2、党员和群众推荐。由村(社区)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和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⑴介绍推荐办法,并举手通过推荐办法。⑵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选。村(社区)支部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荐下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缺额人选在没有被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⑶召开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议,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100%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⑷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向街道党工委报告推荐结果。
   3、街道党工委对村(社区)党支部上报的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由街道党工委实行候选人“八联审”办法,组织同级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司法、财税、卫生计生等部门联审把关。确有必要的,由街道党工委报区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4、街道党工委推荐,确定初步人选并通报。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支部。
    5、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确定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并上报。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
    6、街道党工委组织考察。
7、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社区)党支部召开委员会议,结合街道党工委考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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