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盏灯作文800字初三(那盏灯作文800字)

孤山,第一次遇到它,是在唐诗里。

我觉得自己是高傲孤冷的那种人,很喜欢唐诗,也很喜欢顾城,从小就喜欢,而且一直喜欢,这也使我怀疑我不是父母亲生的——他们一直都在卖茶叶,或者在卖茶叶,从不关心唐朝,更不知道现代诗。我的记忆里他们一直都在天南海北的奔波,他们喜欢赚钱,喜欢买房子建房子。

我的小学是在北京借读的,父母那时候带了我和妹妹在北京卖茶叶,我的周末都是在马连道茶叶城里度过的。我们家的店面不算大,周末我没处去,就陪着爸妈在茶叶城里呆着看书,背诗、做作业。一到假期,特别是寒假,我便回到福州老家,和爷爷奶奶在一起。爷爷在五里亭有自己的摊位,他把摊位交给别人打理,平日里在家里看着我们这些孙辈。假期,家里还有我在成都和杭州卖茶叶的叔叔和姑姑家的孩子们,那是一个很大的和谐之家。我是弟兄姊妹中最爱读书的一个,爷爷不喜欢我,他更喜欢我的堂兄——嘉延。他总是希望他的孙子们都能去做生意。

因为爷爷的不喜欢,我更加喜欢读书,以至于小学期间,我几乎做到了手不释卷。我对堂哥堂姐他们的游戏机没有一点兴趣,我喜欢读诗背诗,记得我二年级的漂亮班主任梅老师说“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不喜欢五里亭和马连道茶叶城贩茶的热闹,但我喜欢茶叶的芳香,喜欢混在其中的香水味道,也喜欢那些茶具上的诗文。小时候我一直以为自己能成为文学家,因为自己读书很快,我的小学语文老师也都喜欢我,初中时写的作文也是获过奖的,我甚至也曾幻想自己可以为中国拿一个诺贝尔文学奖

可是我做错了一件事,在我初三的时候,我犯了很多少年都犯的错,我莫名其妙地恋爱了,而且那么的痴情,谈了一场持续五年痴心不改的恋爱。有时候我会想,其实上帝要惩罚一个男人,不需要凌厉地训斥呵责鞭笞,只需派一个他喜欢的女人,引着他一步步走入泥淖,让他不能自拔就足矣,可能上帝真的时这样对我的。我就是那个不被爷爷喜欢,也不被上帝喜欢的男人。

初恋是极美的,但我又总是在怀疑我的真正初恋是不是应该是我小学的梅老师,因为我在后来的反思中发现,我喜欢的女生,都具备梅老师的基本特点:爱笑,瘦高个,长发,瓜子脸,大眼睛,长睫毛,自然生香。再仔细想,我就是一个不可能获得诺贝尔奖,也不可能走上文学道路的俗人,我的喜欢,太过俗套了。那些诺贝尔奖获得者,哪一个会喜欢我钟情的这样子的女生呢。

我是林嘉旭,一个放弃家传生意,转而四处打工、偶尔杂耍文字的流浪者。

忘了告诉你们,我,陈嘉旭,一个放弃了家传生意,选择闯荡江湖的打工人,一个业余写手。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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