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整改报告汇编专辑(四)(全文41915字)

目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督导函整改情况汇报 1
县水务局关于对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 3
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7
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12
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16
关于报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
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22
市关于扫黑除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40
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报告 45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自查整改报告 50
乡扫黑除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报告 52
街道关于市扫黑除恶第一督导组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 56
镇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回头看”整改情况的报告 58
镇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61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汇报 63
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情况汇报 67
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71
乡委员会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存在问题边督边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75
文旅局关于上报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督导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79
县档案局扫黑除恶整改情况汇报 83
街道办事处关于报送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 85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中央第10督导组反馈情况以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报告 88
管委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95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督导函整改情况汇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第二轮下沉督导市场监管系统整改问题的督办函》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核查分析并进行了整改,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问题
    部分领导干部认识存在偏差。摸排线索数为0,或仅报几条无效线索。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特别是市局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目标任务上来,聚焦到中央督导组的督导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抓好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三、整改措施
    一是再部署、再落实专项斗争工作。接专项督导组问题反馈后,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专题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及专题研究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同时,组织机关各科(室)、监管所,直属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项督导问题整改部署会议,要求主要领导亲抓落实,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扎实开展分级分类谈话工作。围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部署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以及下阶段的工作措施等内容,我局按分级分类谈话要求组织开展相关谈话工作,切实将谈话精神层层传导,督促各级领导压实责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三是建立线索台账。及时排查掌握辖区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组织对本系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本系统做好线索案件的发现、移送、上报工作,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管理台账。四是建立督导长效机制。通过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调研活动,听取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案件行为,及时掌握、了解和收集涉黑涉恶线索,全面查找、认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自身职责列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六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局党组和局务会议重要议题,及时研究解决扫黑除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同时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列入局党组、机关党委、机关各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讨论,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
    
    
    
    
    
    
    
    
    
    
    
    
    
    
    
    
    
    
县水务局关于对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
    
    
    
县扫黑办:
    根据西双版纳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水务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治站位仍需进一步提高
    (一)水务局将认真抓实抓好全局干部职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认识、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落实“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深化专项斗争的政治思想、行动的自觉性。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编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宣传材料,及时发放到单位干部职工、亲属和基层水利业务单位。实行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月报制度,按要求每月18日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扫黑办。调整充实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实精干人员,制定确实
    可行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放在脱贫攻坚工作同等重要位置,纳入单位年终目标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评的重要内容,与干部选拔任用、奖惩紧密结合。主要领导必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做到脱贫攻坚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两手抓、两手硬。
    (三)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组织协调,亲自督导重大案件,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召开一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会,有计划听取股室及基层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将州、县督导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力行力改,全面清零。
    (五)多形式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做到行业领域全覆盖,无死角。争取做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采取召开学习会,专题会,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内容的学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确保干部职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讲得清,说得明。
    二、依法严惩有待进一步加强
    加强线索收集工作,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完善电话收,信件收,微信收,调查收集线索、收集方式,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深入行业领域收集信息,加大宣传引导,深入发动群众特别是知晓内情的人员检举揭发,提供线索。设立举报奖,及时对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举报人兑现奖励。
    三、结合治理必须进一步发力
    (一)加大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行业领域常态化线索排查力度,研究完善相关措施制度,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规法管理,重点监控,流动排查整治机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二)把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强化对本行业的日常监管,对存在的问题、乱象的重点区域立即开展排查整治;对存在的问题、线索扎实开展排查,及时发现整治存在的问题和乱象。
    (三)严格落实勐腊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和涉黑线索移送及查结果反馈工作方法》,加大线索分析研判,对涉及的人、事按部门职能进行移交,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组织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健全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四、组织领导必须进一步加强
    高度重视台帐档案管理,安排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的人员管理台帐,严格按照档案台帐要求进行台帐目录整理、梳理台帐,及时完成档案台帐查缺补漏工作,确保档案台帐规法齐全。
    五、宣传发动需进一步开展
    改进创新宣传方式方法,用好传统媒体,扩展到微信,微博,网站等新闻媒体,对薄弱环节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宣传,充分利用直观的图片,通俗的文字,更加丰富的宣传内容,提升宣传效果,提高干部,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积极性。主动发现和总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挑选已打掉的黑恶势力团体案件进行深度宣传解读,充分震撼黑恶势力犯罪,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
    
    
    
    
    
    
    
     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
     问题的整改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简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简扫黑领〔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照整改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意见,以实际行动助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 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伍自刚为组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张杰磊同志兼任,负责扫黑除恶的日常工作内容。
    二是加强精神传达学习。我乡将扫黑除恶纳入了乡党委会议学习研究内容,通过召开机关扫黑除恶专题会议,落实工作部署。同时及时传达学习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在会议上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打击重点等相关内容,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各村及时将学习到的文件精神及相关知识纳入村委学习研究内容,同时将相关精神传达给社干部、群众,切实增强我乡扫黑除恶知识学习氛围。
    三是加强研究部署。乡党委书记、乡长高度重视此项整改工作,作为本地本单位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展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工作重点及工作内容,从上至下明确了各村、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职责,严格督办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了专项斗争有序推进。
    二、强化线索摸排、及时核查上报
    (一)深化线索摸排。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全面整合了乡纪委、综治办、各村、各成员单位、群防群治力量、网格管理员队伍,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群防群治等常态性工作相结合,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对全乡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动态摸排,对本辖区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等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深挖彻查。结合我乡实际,明确了全乡可能出现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摸排力度,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面收集各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要求及时核查上报。
    三、加强廉政建设、培育文明新风
    (一)筑建廉政自律意识。借助机关例会的契机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传达给全体机关干部及各村干部,推行会前学法制度。定期推送扫黑除恶法制教育和案例警示到工作群中,要求各村下载学习,纳入农民夜校(微党校)的学习,加强了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筑牢了红线意识。
    (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村务、财务、党务“三务”公开,在乡场镇、八个行政村分别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箱、张贴了电话举报、电子邮箱举报宣传单等方式,畅通了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事务监督的渠道。
    (三)大力培育文明新风。充分发挥了农民夜校(微党校)和“蓉城先锋”党员宣传队的作用,广泛宣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推进了移风易俗、弘扬了时代新风。
    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
    (一)规范“两委”换届选举。我乡组织学习简阳市《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中央八项规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及微腐败等相关内容,明确提出了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严格人选资格审查,进一步完善候选人联审机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行为。全覆盖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乡纪委、综治办、民政等部门进行会商会审,对有前科劣迹人员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清理撤换,从严责任倒查。
    (二)深化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回头看”,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干扰、阻挠正常办案的,以及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的村“两委”干部,按照权限进行提醒、函询、诚勉,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通过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有效提升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战斗力。
    五、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一)丰富宣传形式。利用横幅、墙体标语、LED电子屏等形式,在壮溪乡场镇、村民聚集点、交通要道、学校等人群密集区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利用广播、坝坝会、农民夜校等形式,加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二)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宣传并发挥了乡、村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箱、各级线索举报电话、邮箱的积极作用。综合运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在微信、QQ工作号转发扫黑除恶相关文章等方式,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什么是黑恶势力,哪些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举报方式是什么,切实做到了家喻户晓,充分调动了群众积极性。
    (三)加强舆论引导。推进了信息对接,持续发力,加强了正面宣传,深入解读法律政策,有效引导正面與论,推进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荡浊扬清、积极向上的清风正气,切实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镇人民政府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按照中共汉源县民政局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民政厅党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针对“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突出,基层组织建设与专项斗争结合不紧密,农村乱象比较严重,从举报线索看,涉及农村乱象的占30%”的问题。
    清溪镇结合三分类三升级活动,对所辖九个村基层党组织开展了分类定级活动,根据民主测评,工作完成情况,党组织作用发挥,班子引领情况等综合评定出1个后进村党组织,1个先进村党组织,并按照县委组织部要求,对后进村党组织进行了整改提升,确保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针对“有的地方村‘两委’换届把关不严,基层组织整顿不力,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排查不精准,不少干部有前科劣迹,严重破坏党的形象”的问题
    清溪镇2016年换届工作中,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是通过组织推荐、群众党员推荐、党员群众选举产生的,所有候选人都在通过公安、纪委、计生等相关部门审核合格后公示无意见后产生。在各项审核过程中对于存在问题的人员也及时暂缓选举并取消候选人资格。今年,根据县委组织部要求,对在职的村三职干部再次进行了审查,审查过程中暂未发现情况。
    (三)针对“不少地方没有按照专项斗争新要求,把农村涉黑涉恶涉乱等问题纳入软弱排查范围”的问题
    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清溪镇高度重视,庚即召开动员会,部署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求村支部、村委成员要发动辖区群众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提高基层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四)针对“省民政厅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工作,线索排查不够有力,对基层乱象分析研究不够,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的问题
    清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三干会、坝坝会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对辖区内的社会组织、社会救助、养老等民政领域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重点对对在职的村三职干部进行问题线索排查并建立了排查台账,以村务公开工作为依托,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督促、指导各村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推动农村基层社会风气逐步好转。镇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每月对黑恶犯罪线索分析研判,并将有用线索上报扫黑办。
    (五)针对“治理村(社区)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村‘两委’候选人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清溪镇通过与公安、纪委、计生等相关部门合作,建立村两委候选人联审机制,按照《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汉源县村务公开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指导各村村务公开工作,加强指导各村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务公开的监督工作,督促各村及时、全面、规范地进行村务公开。
    
    
    
    
    
    
    
    
    
    
    
    
    
    
    
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
反馈问题的整改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简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简扫黑领〔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对照整改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意见,以实际行动助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伍自刚为组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党委副书记张杰磊同志兼任,负责扫黑除恶的日常工作内容。
    二是加强精神传达学习。我乡将扫黑除恶纳入了乡党委会议学习研究内容,通过召开机关扫黑除恶专题会议,落实工作部署。同时及时传达学习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在会议上党政领导干部带头认真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工作目标、打击重点等相关内容,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各村及时将学习到的文件精神及相关知识纳入村委学习研究内容,同时将相关精神传达给社干部、群众,切实增强我乡扫黑除恶知识学习氛围。
    三是加强研究部署。乡党委书记、乡长高度重视此项整改工作,作为本地本单位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组织展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题会议,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当前工作重点及工作内容,从上至下明确了各村、各单位扫黑除恶工作职责,严格督办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了专项斗争有序推进。
    二、强化线索摸排、及时核查上报
    (一)深化线索摸排。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全面整合了乡纪委、综治办、各村、各成员单位、群防群治力量、网格管理员队伍,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群防群治等常态性工作相结合,形成了长效工作机制,对全乡涉黑涉恶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动态摸排,对本辖区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等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二)强化深挖彻查。结合我乡实际,明确了全乡可能出现涉黑涉恶问题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摸排力度,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面收集各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要求及时核查上报。
    三、加强廉政建设、培育文明新风
    (一)筑建廉政自律意识。借助机关例会的契机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传达给全体机关干部及各村干部,推行会前学法制度。定期推送扫黑除恶法制教育和案例警示到工作群中,要求各村下载学习,纳入农民夜校(微党校)的学习,加强了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群众筑牢了红线意识。
    (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村务、财务、党务“三务”公开,在乡场镇、八个行政村分别设置了扫黑除恶举报箱、张贴了电话举报、电子邮箱举报宣传单等方式,畅通了广大群众参与农村事务监督的渠道。
    (三)大力培育文明新风。充分发挥了农民夜校(微党校)和“蓉城先锋”党员宣传队的作用,广泛宣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了中华传统美德,推进了移风易俗、弘扬了时代新风。
    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势力
    (一)规范“两委”换届选举。我乡组织学习简阳市《关于印发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中央八项规定、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及微腐败等相关内容,明确提出了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严格人选资格审查,进一步完善候选人联审机制,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举行为。全覆盖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回头看”,乡纪委、综治办、民政等部门进行会商会审,对有前科劣迹人员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清理撤换,从严责任倒查。
    (二)深化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回头看”,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涉嫌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或干扰、阻挠正常办案的,以及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的村“两委”干部,按照权限进行提醒、函询、诚勉,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通过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有效提升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战斗力。
    五、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一)丰富宣传形式。利用横幅、墙体标语、LED电子屏等形式,在壮溪乡场镇、村民聚集点、交通要道、学校等人群密集区营造了良好宣传氛围。利用广播、坝坝会、农民夜校等形式,加强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
    (二)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宣传并发挥了乡、村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信箱、各级线索举报电话、邮箱的积极作用。综合运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方式,在微信、QQ工作号转发扫黑除恶相关文章等方式,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什么是黑恶势力,哪些是黑恶势力“保护伞”,以及举报方式是什么,切实做到了家喻户晓,充分调动了群众积极性。
    (三)加强舆论引导。推进了信息对接,持续发力,加强了正面宣传,深入解读法律政策,有效引导正面與论,推进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荡浊扬清、积极向上的清风正气,切实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关于报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反馈
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市扫黑办:
    根据银川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调研反馈问题进行整改的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我局再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谋划,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在行动上,做好水利领域内的扫黑除恶工作。
    二、进一步细化明确目标
    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水利行业的扫黑除恶任务,开展行业治理工作,做好在水利工程行业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涉黑问题线索的排查,做好基层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黑线索的排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常规性工作推进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落实。
    三、进一步深入开展摸排
    局党组要求各基层单位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主动排查。针对前期我局线索摸排为零的情况,在冬季已开工建设的西大沟、银新干沟清淤工程等建设工地,我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别召开工作会议,向施工单位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在工地醒目地方张贴扫黑除恶宣传画,加大宣传力度。同时,我局纪检组长也深入到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工地,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要求在水利项目的招投标及建设过程中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营造深厚的氛围。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的工作优势。局党组要求局属各单位要广泛深入发动群众,扩大宣传主体,丰富传播载体,用好线上、线下传播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信箱,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全面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
    
    
    
     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报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根据中央扫黑除恶第5督导组反馈的问题,依据我镇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情况制定此报告。
    一、总体情况
    认真落实中央督导组整改部署要求,按照《问题清单》,紧紧围绕30条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全面整改,以实际工作推动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以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抓好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坚定扛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以督导整改工作落实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二)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对照中央督导反馈整改《问题清单》,逐条学习研究,深刻对照反思,不等待、不观望,不讲价钱、不打折扣,立即改正问题,补齐短板弱项。
    (三)压实责任,整改到位。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结果有验收,坚决杜绝假整改、伪整改、虚整改。对督导反馈的问题厘清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以严格追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整治彻底、改出成效。
     二、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政治站位方面
    (一)有些基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政治站位不高,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足,缺乏积极参与的主动性,思想上没有完成从“打黑”到“扫黑”的转变。
    
    l.省级领导高度重视、市级领导比较重视、县乡两级领导部分重视部分不重视的“上热中温下冷”现象没有根本转变。“只挂名,不行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都认为是大事,但没有作为大事来抓”,没有将专项斗争纳入本级党委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
    整改措施: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学习,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认识,切实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
    2.在约谈和自我评估工作中,有的基层同志认为填个表就算完事,后续行动没有跟上。有的地方对谈话的重点要求和要领未能领会掌握,只一般性地谈谈思想认识,未能重点了解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有的地方存在谈话内容模块化、谈话形式简单化、谈话记录雷同化的现象。
    整改措施:加强对谈话人员的培训,进一步细化谈话要求、完善谈话内容,要求因人而异。
    3.职能部门在本系统上下行动上不统一、不同步,下级对上级的新要求和新部署落实不到位。从县乡职能部门提供的汇报材料看,对省市主管部门提出的新要求没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整改措施:深入学习习近平主席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论述,提高政治站位;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
    4.各乡镇街道及成员部门对上级的最新部署反应慢、落实不迅速。中央督导组进驻山东后,个别成员部门对上级的要求有所响应,其他成员单位没有涉及;乡镇层面没有行动,出现了“中梗阻”,说明对专项斗争在投入的精力少和态度上有问题。
    整改措施:结合本辖区实际,重新认真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充分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说得全面、梳理得很清晰,但针对性的措施少、真招实招少。如果仅仅停留在泛泛的空话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不能深入推进。
    整改措施:深入挖掘本辖区内的涉黑涉恶问题。
    (二)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心有余悸,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助长了黑恶势力在个别地方坐大成势。
     6.有的部门单位没有结合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特点和易发多发领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斗争方案。一些负有线索排查、行业监管职能的成员部门,不同程度存在主动性、积极性不够的问题,个别部门仍然认为专项斗争只是政法部门的事,“不愿打、不敢打、不会打”的现象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压实单位负责人的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政治责任。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7.个别基层单位基础工作不扎实,统计数据不实,存在夸大战果现象。
    整改措施:组织工作人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及的基础数据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基础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8.有的干部认为本地区民风淳朴、治安状况良好,存在“天下太平、无黑可扫、无恶可除、无线索可查”的盲目乐观倾向。
    整改措施:加强责任分工,提高行政村、职能部门成员的思想认识。
    9.不少村居社区干部知道扫黑除恶这件事,但对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重点内容、重要阶段不是十分清楚。
    整改措施:加强对干部关于扫黑除恶知识的培训。
    依法严惩方面
    (一)有些部门对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研究不够,对法律政策界限把握不准,办案衔接不够顺畅,线索
    梳理不全面、不仔细。
     10.治标干劲足、治本意识差,长效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 有些地方只是打掉了一批浮在面上、前期有一定办案基础的黑恶势力犯罪,破获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不多。
    整改措施:压实单位负责人的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政治责任。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11.个别负责同志对落实“三长负责制”存在顾虑,迫于终身负责制的压力,不敢签署查否意见,导致线索核查工作进展缓慢,重大案件突破不够理想。有些单位把群众来信和举报线索逐级转办,相关部门没有开展深入细致的核查。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责任分工,提高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的思想认识。
    (二)各地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但距离打一场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12.舆论正面宣传多,曝光典型案件少,总结提炼、教育引导做得不够,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和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在宣传地域上还存在盲区和死角,没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中间调查了解情况,宣传工作也存在形式化、机械化的问题。有的农村向不识字的留守老人也发放“扫黑除恶明白纸”,宣传效果大打折扣。
    整改措施:通过村村响、宣传条幅、宣传页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宣传无盲区、无死角。
     13.有些地方的群众没有真正发动起来,甚至忌惮于黑恶势力的淫威而不敢举报或者参与斗争。
    整改措施:通过普法宣传进村镇,进社区活动、村村响、宣传条幅、宣传页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真正做到宣传无盲区、无死角。
    14.个别单位在查办案件线索时工作方法欠妥,通过层层转办,最终将线索转交给被举报单位自行核查。有的地方对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和奖励,以及保护举报人机制等宣传不到位,导致群众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参与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整改措施:对案件线索认真归类并做好保密工作。
     15.一些地方干部群众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表现形式认识有偏差,将村“两委”换届、征地拆迁等引起的矛盾纠纷作为黑恶势力犯罪线索上报。有些工作人员不重视与举报人的约谈,反馈不及时、沟通不充分,引起举报人的不满和误解,有的还造成重复举报。
    整改措施:加强村干部教育、加大对村三大员的培训力度。充分加强政策宣传,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帮助群众认清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提高举报线索的有效性。
     综合治理方面
    (一)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对扫黑除恶的思想认识不统一,监管责任不落实,日常执法不规范,综合整治走过场。
     16.有的领域群众反映的问题多,但行业监管部门摸排的线索少。有些地方至今仍有相当一部分成员部门的线索没有实现零的突破,甚至在某些领域已经被查处了多起涉恶案件,但是职能部门主动报告的线索仍然为零。有些成员单位虽然在排查移送线索方面积极主动,但工作仅停留在这个阶段,没有根据行业特点及时跟进后续举措,综合治理、堵塞漏洞工作做得不到位,打掉黑恶势力后的各项治理措施没能及时跟上,导致部分乱点只是治标,没能治本。
    整改措施:建立定期摸排制度,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程序、强化领域监管,深挖黑恶线索。对涉黑涉恶案件,组织有关部门分析研判,深入分析黑恶犯罪与行业监管漏洞关联性,进行逐案分析。
    17.在抓早、抓小、抓预防方面工作不到位。对社会治安好、没有黑恶势力的村,相关部门包括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没有及时提炼总结、推广经验;对治安比较差、社会秩序乱、存有黑恶势力的村,也要花费心思进行分析研判,在打击防范方面多做文章。
    整改措施: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起来,坚持打击黑恶犯罪与弘扬社会正气并举。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综合施治,采取得力措施,把班子配强配好,不断提高战斗力、凝聚力。
    18.在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长效机制建设在内容上要列出建立长效机制的具体清单,体现“闭合性”“联动性”特征。
    整改措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加强行业治理结合起来,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管治理机制,把重点监控摸排事项列入长效机制监控清单,体现工作的“闭合性”“联动性”,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二)基层行政执法不力,一些主管部门与“扫黑办”、纪委监委、政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有待加强。
     19.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病灶没找准,打击整治力度不强,敷衍应付现象依然存在。有些成员单位对综合治理工作不熟悉、效率不高,对于“套路贷”“地下执法队”、软暴力等新形态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整治不力。
    整改措施:深入查找各行业领域内涉黑涉恶问题根源,找准切入点,加大整治力度,对“套路贷”、暴力传销、非法讨债等新型黑恶犯罪深入研判,全面掌握底数,持续开展相关集中打击专项行动。
    20.一些职能部门与“扫黑办”、纪委监委、政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还有待加强。个别单位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不通畅,线索排查移交工作不及时、不到位,未能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有效衔接,无法形成合力整治突出问题。有的部门不重视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未对容易导致黑恶势力滋生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整顿治理。
    整改措施:制定专门的举报线索移交办法,规范举报线索移交手续,提高线索移交核查效率。
    21.有的基层部门行政执法不力,尤其是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执法监管存在空档,查处违法违规问题不及时,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个别基层执法人员图一己私利,为黑恶人员开绿灯、行方便,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
    整改措施: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行政执法力度的监督,紧密结合执法监督。实行责任倒查,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渎职、腐败、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深挖彻查方面
    22.“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不够。有些地方已办结、在侦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及九类涉恶犯罪案件有上百件,同期,“保护伞”问题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案件非常少。政法机关与纪委监委之间的案件移送、反馈机制不够完善,没有真正做到同步调查、同步询问、同步固定证据、同步分析研判,没有形成合力。纪委监委与同级政法机关沟通不顺畅、发动群众不充分、群众参与度不高。有些地方对查处“保护伞”工作积极性不高,担心“灯下黑”问题被查处后影响地方形象和政绩,被动应付、坐等案件上门,主动搜集排查线索少。
    整改措施:定期研判分析自查、筛查、移送的问题线索,逐一组织线索专班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移送有关县区或部门办理,防止积案压案。持续强化“惩腐打伞”,认真落实“四同步”工作要求,推动“保护伞”连根拔起。
     23.办案人员对查处“保护伞”的行动有顾虑,不敢查、不彻查,没有进行循线深挖,难以连根拔起。有些地方已经查处的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不多。有些地方在查处的党员干部中,村干部占一半以上,普通党员占二分之一。
    整改措施:配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力量,强化直接查办和重点督办,对存在阻力和干扰的案件,实行提级办理和异地办理。组织部门和民政部门要适时开展督导工作,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24.有的部门单位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梳理不细致。没有真正掌握第一手资料,也没有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分析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和领域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问题。纪委监委多倾向于查“保护伞”而忽视对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方面的责任倒查。刀刃向内、敢于刮骨疗毒的担当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双向移送。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背后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组织建设方面
    (一)一些地方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力,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缺乏
    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工作机制。
    25.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对党员教育管理不够严格,执纪监督力度不足。有的村“两委”成员利用手中权力,肆意敛财谋利,称霸一方。
    整改措施:由组织和纪委牵头全面梳理全镇基层党组织,加强帮扶、完善制度。
     26.对基层组织“换届前盯得紧,换届后管得松”。有些基层组织服务意识差、工作能力弱,在群众中缺乏号召力和公信力,有些村党组织班子不团结。个别村干部故意扶持黑恶势力,并借助黑恶势力打击与自己有矛盾的党员干部。
    整改措施:由组织和纪委牵头全面梳理全镇基层党组织,加强帮扶、完善制度。
    (二)有些地方在候选人联审方面把关不严,主管部门失察,群众意见很大。
    27.有些地方治乱工作还未破题,少数基层组织对为害一方的痞霸行为司空见惯、熟视无睹,个别地方存在“以毒攻毒”“以恶治恶”等不当做法。
    整改措施:强化治本意识,下大气力抓好村两委建设,对消极不作为、危害一方的痞霸行为司空见惯、熟视无睹,甚至“以毒攻毒”“以恶治恶”的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组织领导方面
    (一)一些地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没有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统筹力度有待加强。
     28.各级扫黑办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权威不够、力量薄弱、组织推动力不强。个别扫黑办仅承担上情下达职能,统筹协调、综合分析、研判建议等作用发挥不够;督导规格不高,督导时间短,过程不够规范;压实责任,督促问题整改不够有力;战果考核、表彰奖励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充实镇扫黑办力量,增加人员,解决办公场所和经费,积极建立工作激励机制,切实将“政治上重用、生活上爱护”落到实处;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执行力。
    29.部分地方领导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的意识不强,没有与本地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签订责任书。个别行业主管部门领导既未在本系统内作动员,也未传达相关文件。
    整改措施: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压实工作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一些地方专业队伍力量不足,经费、技术装备没有充分保障。
    30.乡镇扫黑办工作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不足,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需要还不相适应。有的工作标准低、执行力差,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能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对黑恶势力犯罪调查研究不深,不能掌握黑恶犯罪的新动向、新特点。有些乡镇和成员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台账不能准确反映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
    整改措施:加强镇扫黑办自身建设,增加人员、充实力量,搞好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调查研究、综合协调、分析研判、案件督办工作能力。
    三、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一)“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加深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更加到位,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更加自觉,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力度加大,推动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增强,根本转变“上热中温下冷”现象,坚决把扫黑除恶变成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6大方面30条问题,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 真反思、不走场,真整改、不敷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效的举措,合力齐抓共为,实施清单制整改,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公开一个,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
    (三)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更加深入深刻,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贯彻中央督导组部署要求,持续打好扫黑除恶“郓城战役”。
    ——线索核查。认真核查督导期间受理群众举报线索,“不凑数、不拔高、不降格”,不放过任何一个黑恶分子,确保无“漏网之鱼”。对中央督导组移交的1条线索已由党委转交县公安机关办理。县信访局转交的1条线索已核实处理完毕。三月底也上报一条犯罪线索。
    ——依法严惩。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打深打透打彻底;延伸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力求最大战果,各类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
    ——深挖彻查。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三同步”要求,协调推进扫黑、除恶、打伞、问责工作,对涉黑涉恶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一查到底,将“保护伞”连根拔除。
    ——综合治理。严格履行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管职责,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治乱工作局面,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
    ——组织建设。严格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二次“体检”,其中处理了一名村委会主任取消其党员资格。严防涉黑涉恶人员进入基层组织。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设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摸清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张庄村党支部因缺少一名支部委员,近期郭屯镇组织部门和管区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一名支部委员,健全了党支部,为下一步顺利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组织基础。
    ——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强有力组织保障和物质保障,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本领高强的扫黑除恶专项队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肩负起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共性问题、 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有机结合,巩固督导整改成果,重点在群众举报线索核查、举报人人身安全保护、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构建有效基层治理体系、工作考核评估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五)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坚持开门抓整改,请群众参与、监督、评判,突出群众意见在督导整改工作中的权重。通过立行立改,巩固打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黑恶势力和腐败问题成效,营造风清气正、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更加坚定打赢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信心决心,充分激发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郭屯镇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 有关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对督导组指出的每一个问题,逐一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 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应。
    (二)强化责任追究。按照“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要求,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单位和部门, 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持观望态度的较多。
    2、根据线索摸排和举报情况没有发现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
    3、乡镇扫黑办成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也缺乏必要的系统的培训。
    六、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和走访摸排工作
    以管区为单位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一方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打消群众的顾虑;使人民群众放下思想包袱大胆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另一方面坐下来谈谈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村域环境治理、扶贫情况的意见和建议,询问本村是否存在村霸或是黑恶势力;两委干部是否存在涉黑涉恶问题;村两委换届选举是是否有其他社会势力参与。尤其是要调查近三年来发生的矛盾纠纷、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强占抢占集体资产资源、刑事案件、暴力收贷、强卖强卖、村霸、路霸、市霸等情况;把每个行政村的摸排情况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郭屯镇是压煤村庄搬迁集中的乡镇,针对在村庄搬迁工作中出现的聚众闹事,鼓动上访,搞非法活动的坚决予以打击。
    (二)组织领导方面
    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扫黑办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对案件线索认真归类并做好保密工作。建立长效督导机制,着重加强所存在问题的督导。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奖励制度。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做好监督,做到有案必查。
    
    
    
市关于扫黑除恶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省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新民市结合本地实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整改工作部署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立行立改,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对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距离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及省市总体目标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现将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部署安排。按照省、市委、市政府总体要求,召开各成员单位、乡镇街主要领导关于做好中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动员会议,两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三次扫黑除恶整改领导小组会议,扫黑办对乡镇街、成员单位主管领导进行了专题培训一次。还召集了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公检法等部门主管领导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将省市会议精神做了传达,同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工作做了详尽的安排。
    (二)强化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政法委、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乡镇街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四级书记抓扫黑除恶”制度,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责任传导体系,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部署,有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一封信、宣讲团、媒体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以案讲法,通过典型案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广泛宣传。
     (四)突出管理,加强摸底排查。对本地区内的重点人群、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新民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对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截止目前,收集核查各类涉黑涉恶线索252条,查结190条,打击处理嫌疑人95人,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犯罪团伙6个。
    二、存在问题
    (一)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由副市级和副局级领导组成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小组,下沉各乡镇街、各成员单位,亲自部署、专题研究。但部分部门、所站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足,未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指派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配齐配强,经费、物资、政策、制度等各项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
    (二)宣传倡导不够广泛。通过成立宣讲小组、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集中宣传等方式强化宣传工作,但未及时将宣传记录进行规范整理归档,部分职能部门查处、惩治的案例未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专项材料。
    (三)部门协作不够紧密。扫黑除恶成员单位职责不够明确,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对一些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不够深入全面,日常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摸排打击不够精准。部分职能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整改措施
    (一)横下“一条心”,思想更加重视。把扫黑除恶上升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上来,维护政治安全的高度,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全力协作的一盘棋工作格局。由纪委监委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执纪,对推诿扯皮、畏难厌战、消极怠工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严肃问责。
    (二)宣传“全覆盖”,氛围更加浓厚。继续开展全覆盖扫黑除恶宣讲活动,将群众优势转化为扫黑除恶的工作优势。针对10类打击重点,广泛宣传举报奖励政策,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一场人民斗争。对发现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坚决依法严惩,巩固扫黑除恶成效,扫除基层农村乱象。
    (三)布好“一盘棋”,监管更加有效。落实联席会商制度,进一步整合综治、公安、司法、国土、环保、市管等部门的协作,线索联排、信息联判、问题联处,确保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巩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并及时增设扫黑除恶举报信箱,拓宽举报渠道,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加强与公安等各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营造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周调度”、“月通报”,每月向市扫黑办通报上月全市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摸排问题及其矛盾纠纷问题,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扫黑办汇报,并及时向沈阳市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4、加强基层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强化各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加强联动联控机制,实现资源和情报共享,坚决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报告
    
    
    一、整改要求
    (一)《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
    1、政治站位:水城县民政局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未开展具体工作;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2、组织建设:市县两级组织、民政部门对软弱涣散党组织和村“两委”成员背景审查处理滞后不力,普遍不掌握排查情况,未及时开展后续处理工作;整改时限:立即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11月7日市扫黑除恶交叉督导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完成时限:
    1、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完善台账登记;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2、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摸排整顿工作;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3、加强日常工作管理及工作资料收集,特别是村“两委”成员背景联合审查的调度情况;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4、加强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加大文件学习力度;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5、加强重点监管领域、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整改时限:长期整改落实。
    二、整改情况
    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了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轮督导反馈的问题,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中共六盘水市民政局党组于11月9日第20次会议研究通过《六盘水市民政局深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实施方案》,经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市民政局于11月21日正式印发该《整改方案》;于11月30日下发《六盘水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工作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和情况调度。截至目前,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工作取得以下初步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原来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重新调整成立了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把县区民政局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水城县按照要求开展了整改,上报了资料。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市民政局党组经常性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和每周职工学习扫黑除恶文件精神制度,按照中央、省、市的要求深化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加强督促指导。调研指导基层工作。六枝特区牛场乡将“坚持‘打早打小’的方针,绝不让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做大做强”的宣传挂图张贴到了村组里面,盘州市金秋居委会将“盘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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