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区龙头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办文办会制度
为提高我乡办文办会办事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全面推进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宜州区龙头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办文办会制度》。
一、办文程序
公文办理分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签发、把关、编号、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一)收文
1、需要领取的纸质文件,办公室专人负责按时到区委、区政府领取本乡的文件材料,将文件送回办公室;从OA、机要网、邮箱下发的上级文件,办公室由专人接收文件,并及时呈主要领导批示。
2、送区委、区政府及区相关部门的文件,由相关负责人及时送达。
3、承办人员收到批办的文件后,要及时按领导批文的意见抓紧办理,对于紧急需要处理的文件可先转相关人员处理,并同时致电相关分管领导说明情况,过后补上领导批示。承办结果要在”文件处理签”上登记办理情况,并将文件及时退回办公室存档。
4、被单位领导和负责同志外出开会领取的上级会议文件、资料,会后应送回办公室登记、保存。
5、办公室每季定期清理文件,当年的文件、材料于按区档案局要求进行登记归档。
(二)发文
1、审核、签发
(1)凡拟发或拟报的文稿,首页一律用《中共龙头乡委员会发文签》或《龙头乡人民政府发文签》,拟稿人、拟稿日期、文题、主题词及主送、抄送和份数要填写清楚。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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