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局领导公开讲话汇编14篇(全文69935字)

目 录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卫星在大运河(江苏段)保护和申遗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4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卫星在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12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卫星同志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21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卫星同志在全省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32
江苏省文物局局长龚良在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讲话 43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江建平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52
徐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燕在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讲话 57
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鸿声在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讲话 63
江苏省文物局局长吴晓林在2018年全省文物工作年会上的讲话 69
江苏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徐耀新在2017年全省文物工作年会上的讲话 90
江苏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志纯在2018年全省文物工作年会上的讲话 99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敬华在江苏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109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张敬华同志在全省文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116
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泽光在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讲话 127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卫星在大运河(江苏段)保护和申遗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2年11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大运河(江苏段)保护和申遗工作推进会,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家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部署,总结交流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刚才,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省文物局局长龚良同志通报了近年来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情况,省水利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淮安市、无锡市、扬州市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会后,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将组织与会同志分组考察沿线8市,并召开考察汇报会,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深入交流,集思广益,提高考察实效。
  大运河地跨8个省(市)35个城市,是独特的大型线性活态文化遗产,国务院明确将其列为2014年世界文化遗产申报项目。江苏是孕育大运河的摇篮,境内大运河全长690公里,约占其总长的五分之二;沿线文化遗产资源极为丰富,流经的8座城市中有6座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座为省级文化名城,全省3000余处文物保护单位中有70%以上分布在运河沿线。省委省政府对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申遗
工作高度重视,将参加大运河联合申遗作为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心工作,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和政策支持力度。2009年专门成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及运河沿线8市负责同志参加的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2010年启动实施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累计投入近3000万元,对淮安漕运总督署遗址、苏州运河古纤道等一大批文物古迹进行了修缮保护;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将深入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大运河遗产资源作为重点,新发现淮安清口水利枢纽遗址等一批运河遗产;先后投入2000万元用于大运河保护规划编制,在全国率先完成大运河省、市段遗产保护规划公布工作;基本确定大运河(江苏段)申遗点段,数量位居全国第一。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运河沿线8市均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在经费、人员、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保障,特别是扬州市作为全国大运河联合申遗牵头城市,做了大量工作,得到了国家文物局领导的肯定。总体来看,通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走在了全国前列。借此机会,我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在座各位并通过你们向参与和支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大运河已历经2000
余年历史,承载着厚重的中华传统文化。将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全面提高我国文化遗产管理水平、提升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传承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大运河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运河沿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苏作为大运河河道路线最长、流经城市最多、运河遗产最丰富的省份,在大运河保护和申遗中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以后,省委省政府接连出台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意见》及《办法》,提出“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十大行动,并将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列为“十大行动”之首;今年4月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对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作出进一步部署。要看到,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各市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城市未能按照国家确定的大运河申遗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城乡建设与大运河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有的地方重开发轻保护,对违法建设行为查处不力,一些大规模建设活动严重威胁着运河遗产本体及其环境景观。按照世界遗产申报的国际规则和相关要求,明年6月底前所有遗产点段必须完成准备工作并接受联合国专家现场考察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将参加大运河联合申遗作为推进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机遇,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全力以赴推动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切实抓好规划落实。去年,大运河各市段遗产保护规划已分别由各市政府批准公布,无锡、淮安等市还制订了一些大运河申遗重要节点的保护规划。今年6
月,省政府批复同意《中国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规划(2011—2030)》。编制好规划固然重要,实施好规划更为关键。运河沿线各级政府是省、市段遗产保护规划的直接实施者,要坚持一手抓当前、一手抓长远,按照《规划》要求,细化年度目标,明确时间进度,落实责任主体,重点是对国家文物局确定的大运河申遗点、段组织制定科学完善的保护、管理和保障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条件到位。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注重保护规划与交通、水利、南水北调、环境保护、城乡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城市规划的衔接,统筹考虑和合理安排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项目,避免目标冲突、任务交叉、资源浪费,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确保运河遗产保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规划》对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的规范与引导作用。
  二、有效保护运河遗产。大运河申遗是手段,保护是目的。各地要按照国家文物局《中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点段工作要求》,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申报点段的“四有”基础工作,即树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区划,落实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大运河遗产档案资料。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0007处,要将其中价值较高、类型稀缺的运河遗产及时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对一些特别重要的运河遗产点应编制专项保护规划,进一步提升其运河遗产价值。要深入实施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每年完成10
个重点文物抢救保护项目,集中修缮、整治和展示一批具有典型运河遗产价值的文物点;积极开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综合整治工作,有效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加强运河沿线非物质遗产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有力地传承弘扬江苏优秀的运河文化。今年9月,国家文物局委托扬州市牵头制定的《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关于保护大运河遗产的联合协定》,各地要严格遵守,进一步协调规范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促进大运河遗产的整体保护和跨区域合作。
  三、合理利用运河资源。与河南、河北、天津、安徽、山东济宁以北大运河大部分断流、其遗产主要表现为地下遗址或地面遗迹不同,江苏境内的大运河仍在流淌,不仅是一条历史遗存丰富的文化之河,更是一条交通动脉和黄金水道,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国家正在进行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与我省扬州、淮安、宿迁、徐州等市的大运河关系密切。近年来,沿线各市在运河遗产合理利用方面作了积极探索,涌现出不少成功案例,如常州市依托恒源畅厂旧址建设“运河五号”创意产业园,已入驻企业75家、去年实现产值2.3亿元,成为主打运河文化的工业旅游示范区。在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活态文化遗产申遗与发展
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不断研究和探索运河遗产的多种保护利用模式,做到既妥善保护遗产又尽量发挥运河各种实用功能。特别是要充分发挥运河资源优势和特色,以运河遗产为主题,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实现运河遗产保护与文化创意、娱乐休闲、旅游观光等相关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使之成为带动沿线各市文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助推器。
  四、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的法律依据、执行办法和处罚措施,以及在保护范围内允许的建设工程范围。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组织力量对所辖的大运河遗产保护区域进行定期排查,在保护区域内严格控制影响大运河遗产本体及其景观风貌的商业开发项目,不宜搞统一设计、人工化、景观化痕迹明显的大规模建设工程,并实行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价制度;对损害大运河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违法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追究,决不允许出现边保护边破坏的现象。有条件的城市应及时制定和颁布相关专项法规(规章),为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交通、住建、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苗头进行及时纠正,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此外,大运河遗产监测预警系统是世界遗产专家考察时必看的一个项目。扬州已率先建成数字管理和监测预警示范平台,被国家文物局作为试点向沿线城市推广,我省其他7个城市要增强遗产监测预警意识,争取尽早完成平台建设,对威胁大运河遗产价值的主要因素进行系统监控和实时预警。
  五、强化协调推进机制。近年来,世界遗产组织对世界遗产申报项目审核越来越严格,申报项目中只要有一处申报点存在问题,该项目就将被认定为不合格。去年11
月,国家文物局对我省运河保护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发现个别地方保护意识不强、采取的措施不当,甚至对一处项目下发了督察通知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服从大运河申遗大局,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文化厅、省文物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加强大运河申遗点段的保护管理和申遗工作的技术指导,加大宣传和动员力度;发展改革、财政、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为大运河申遗提供支持和保障;沿线各市要抓紧制定大运河申遗的迎检方案,完善促进大运河保护的政策措施,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相关工作开展。现在是大运河申遗的关键时期,各地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认真、严谨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绝不能因为管理疏漏影响整个申遗大局。
  同志们,将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任务。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振奋精神,齐心协力,开拓进取,认真做好我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不断提升大运河遗产保护和利用水平,为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确保全国大运河如期申遗成功作出更大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卫星在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2012年11月1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新一届省文物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刚才,龚良同志代表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作了工作汇报,省财政厅和南京、徐州、苏州市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相信对大家进一步做好工作很有帮助。

  去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广泛参与,推动各项文物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五个进一步”:一是文物工作路径进一步明晰。为加强战略谋划和整体部署,我省积极组织“十二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使编制过程成为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协调行动的过程。省级规划已于今年初印发,各地也相应出台了一批文物事业发展的专项规划,为做好新时期文物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和重要依据。二是协作保护机制进一步形成。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投入,文物部门与发展改革、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认真落实《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单位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形成了责任明确、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三是文物保护范围进一步扩大。我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20007处,部分已被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一批工业遗产、乡土建筑等新型文化遗产纳入文物保护范畴。省政府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8处,列入国家文物局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审核名单122处。大运河申遗、考古发掘、大遗址保
护等工作顺利推进。四是文物保护基础进一步夯实。第四至六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已经划定并由省政府公布。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规划通过省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批准。南京博物院二期改扩建工程土建部分已经完工,进入内部装修和策划布展阶段。全省国有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数据库建设顺利完成。五是文物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启动实施“县县有博物馆”建设工程,扩大博物馆免费开放,积极探索文物利用的新形式、新途径,推动文物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成功举办文化遗产日、江苏省文物节、国际博物馆日等重大活动,做好文物安全和执法工作,文物保护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总之,我省文物事业在多方面取得了可喜进展,实现了“十二五”发展的良好开局,对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省人民政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向在座各位并通过大家向全省文物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文物是人类文明的物化成果,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生动见证。做好文物工作,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今年7月,国务院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对“十二五”时期文物事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建设文化遗产强国的战略目标。江苏是经济强省,也是文化遗产大省。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就大力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行了专门研究和部署,强调要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十大行动。今年4
月,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强文物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时期文物工作的目标任务。当前,我省文物事业发展有了良好基础,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但也面临一系列问题和挑战,主要是有的地方和部门“重利用、轻保护”,“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在旧城改造和重大工程建设时有法不依的现象依然存在,文物遭损毁事件时有发生;盗窃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等违法犯罪活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文物流通领域需要加强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国、全省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将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作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坚持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依法保护与科学保护相结合、保护抢救与利用管理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开发、管理水平,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努力开创文物事业发展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进文物保护重点工作。文物保护重点工作是实现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支撑,各地各部门特别是文物行政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抓好落实。一是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要按照去年底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做好普查成果转化和利用工作,进一步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加强对普查登记文物的保护。前不久,国务院专门发出通知,决定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从2012年10月开始,到2016年12
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普查的组织和实施。二是实施重点文物资源抢救保护工程。发挥大运河保护与申遗牵头城市作用,实施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项目,积极推进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同时做好江苏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推荐工作,强化对我省世界遗产地和预备项目以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使具有重要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得到全面有效保护。三是加强大遗址保护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进大遗址的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建立和完善南京明孝陵、徐州汉楚王墓、无锡阖闾城遗址等20个左右江苏大遗址名录,并以古遗址为基础,结合周边地域特色建设5处左右省级考古遗址公园,每个省辖市建成1处以上大型考古遗址公园。四是加快“县县有博物馆”建设。目前,全省还有10余个县没有专门的博物馆,主要集中在苏北地区。要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建设地方博物馆,积极扶持民办博物馆建设,确保“十二五”期间每个县有一座对公众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在推进文物保护重点工作中,要依托江苏科教和人才优势,大力推动文物保护与现代科技融合,加快信息技术、数字技术在文物领域的推广运用,使科技创新成为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积极拓展文物资源开发利用途径。文物是重要的基础资源、战略资源,具有广阔的利用前景。要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引导有序的文物利用制度,深入挖掘文物资源价值,释放文物资源潜能,不断提高文物事业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重点在三个方面多下功夫:一是在加强文物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上多下功夫。要坚持博物馆的公益属性,健全覆盖全省的博物馆体系,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不断推出文物展示精品力作,提高陈列展览水平。大力推进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到2015
年,以政府为主导、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基本建成文物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率达80%以上。二是在加快发展文物相关产业上多下功夫。据统计,全省70%以上的旅游景点是文物古迹,以吴文化、六朝文化、楚汉文化、明文化和民国文化为特色的江苏文化文物景点是我省最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要鼓励具有市场前景的文物资源与产业和市场相结合,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积极开发旅游业,培育国内外知名的文化和旅游品牌,同时,加强对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考古遗址公园等的综合开发利用,努力打造发展的新亮点。三是在通过文物保护改善人居环境上多下功夫。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借鉴国内外文物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共赢的成功做法,既注重对文物本体的保护,又注重对文物依存的生态环境的保护,受到群众普遍欢迎。有条件的地区要结合实际,在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中,将文物保护重大工程与城乡建设相结合,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相结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增强地域文化特色,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充分发挥文物资源服务社会、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的作用。

  三、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督察。这是文物保护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要针对文物安全与执法工作中前期介入不够、责任追究不力等突出问题,重点在三个方面加大力度:一是加大文物犯罪打击力度。推动建立全省文物安全与执法巡查制度及文物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以世界文化遗产、重要大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的文物违法预警监管系统,健全公安、海关、建设、文物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城市开发建设和老城改造规划,必须征求文物部门意见,确保重大文物不遭受毁灭性破坏。二是加大文物市场监管力度。江苏是文物大省,也是文物流通市场比较发达的省份,近年来文物经营行为和民间文物收藏日益活跃,商务、工商、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对文物流通领域的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整顿文物市场,规范文物流通秩序,同时探索建立文物鉴定资质资格制度与文物鉴定社会服务机制,依法管理和规范文物拍卖、销售等经营行为,有效引导民间文物收藏。三是加大文物安全防范力度。开展文物博物馆风险单位安全防护设施达标建设,建立文物安全监测平台,完善文物安全管理应急机制,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加强文物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实行文物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十二五”期间,积极创建国家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示范单位),建成3个省级文物安全综合管理示范区(示范单位)。
  四、不断壮大文物博物馆人才队伍。随着我省文物博物馆资源数量的快速增长,文物抢救保护任务日益繁重,现有文博人才队伍不能完全满足文物事业发展的需要,全省文物从业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的不到1/5,具有高级职称的仅占9%
左右。要把文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文博人才队伍。重点是“三个加快”:一是加快重点人才培养引进。加强文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培养一批文物博物馆事业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多渠道引进文物博物馆行业高层次紧缺人才,优化文博人才队伍结构。健全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和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促进优秀人才竞相涌现。二是加快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文物博物馆行业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统筹推进文物博物馆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文物博物馆机构资质准入制度和文物博物馆专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规范管理并逐步增加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博物馆陈列、博物馆管理等门类的从业人员,建立一支具备多学科成分的文物保护专业队伍。完善机构编制、学习培训、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吸引优秀人才服务基层。三是加快社会力量动员。实施文化遗产解读工程,通过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文物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加强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建设,积极吸纳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参与,稳步壮大文物保护员队伍和文物博物馆志愿者队伍,最大限度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积极性。

  五、进一步增强文物事业发展的保障能力。文物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专业性强,各地各部门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措施,为文物事业繁荣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文物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领导责任制,纳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文物保护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协调指导作用,省文物局要切实承担起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委员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各地也要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建设,健全完善权责明确、统筹有力的文物保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加强政策保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若干经济政策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同时不断完善有利于文物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是在财政、税收、用地等方面加强对公益性文博事业的扶持。“十二五”期间,省财政继续安排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各省辖市和文物资源比较丰富的县(市、区)也要设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落实其法定增长要求,形成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文物博物馆经费的机制。三是加强法制保障。根据文物事业的发展需求,研究、制定和修订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我省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江苏省“十二五”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的分级分层落实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同志们,做好新时期我省文物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让我们乘着十八大胜利召开的强劲东风,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扎实推进文物保护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江苏文物事业新跨越,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推进“两个率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卫星同志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5年7月27日)

  上午文化金融合作推进会刚刚结束,下午我们接着召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座谈会,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情况,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强化措施,加快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充分发挥运河遗产资源在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刚才,省文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物局、旅游局和常州、苏州、淮安、扬州市负责同志从不同角度作了发言,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充分挖掘大运河文化带的丰富内涵和巨大潜力
  大运河全长2500多公里,是世界上最长、最古老的人工水道,地跨2个直辖市、6
个省,沟通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是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超大型线性活态文化遗产,国务院将其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去年6月,第38届世界遗产委员会正式将中国大运河列入《世界遗产名录》。江苏是孕育大运河的摇篮,境内大运河全长690公里,流经徐州、宿迁、淮安、扬州、镇江、常州、无锡、苏州8个地级市。省委、省政府及沿线各市历来高度重视大运河遗产保护,以申遗为契机切实加大工作推进和政策支持力度,组建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组织机构,编制运河遗产保护规划,实施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加大运河保护专项投入,省有关部门积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推动大运河保护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大运河江苏段正成为整条运河中的代表性文化带。
  一条最富内涵特色的文化遗产带。江苏是大运河河道路线最长、流经城市最多、运河遗产最丰富、列入大运河申遗点段最多的省份。沿线城市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有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9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7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有14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别占全省总数的65.9%和69.2%。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河段长325公里,占运河全线的1/3;遗产区7个,占遗产区总面积的46%;遗产点22处,占总数的40%。运河将楚汉文化、淮扬文化、吴文化以及园林文化、江南水乡文化、水利航运文化、近代民族工商业文化等有机串联起来,形成了兼收并蓄、包容多样、独具魅力的江苏运河文化。
  一条最有发展潜力的文化产业带。大运河贯穿江苏南北,大运河江苏段一直是我省主要的内河干线航道,也是南水北调东线的主要通道。沿线城市拥有全省60%的人口、66.3%的经济总量,形成一条人口稠密、经济繁荣、文化昌盛的城市走廊。近年来,沿线各市致力于打造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对运河遗产进行合理利用,涌现出常州“运河五号”创意产业园、淮安古淮河文化生态产业园区等典型案例。沿线城市拥有8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个国家级动画产业基地、影视基地,2个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及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通过研究、挖掘深厚的文化积淀和丰富的运河遗产,培育了一批具有运河文化特色的产品和品牌,促进了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一条最具观赏价值的文化景观带。运河沿线旅游资源总量丰富、异质性高,包含自然景观、历史遗存、现代文化、民俗风情等多种类型,是中国大运河旅游资源最为集中、品位最高的河段。沿线8市均为国家园林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拥有以扬州瘦西湖为代表的5A级景区13个,占全省的76.5%;4A级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均占全省的70%
以上。各地在运河申遗期间,组织实施了一批遗产保护和展示工程,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有效提升了城市形象,并积极推进运河旅游建设,如淮安编制里运河文化长廊概念性规划,扬州、无锡、常州等地均编制古运河休闲旅游区概念性规划,几年来开发出苏州古城、无锡清名桥、常州运河五号、镇江西津渡、扬州双东历史街区、淮安古城、宿迁项王故里、徐州户部山等较为成熟的旅游集聚区,成为“畅游江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积极意义
  去年12月,***总书记视察江苏时,要求我们推动包括文化建设在内的5个方面迈上新台阶,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谋划和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第一,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是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重要内涵。上个月,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部署,把“文化传承创新更加自觉”列为8个方面主要任务之一,并对推动形成沿运河文化创意设计特色产业带提出明确要求。大运河已历经2000
余年历史,是集中展示江苏多元文化的重要平台,堪称“活的历史博物馆”。进一步挖掘大运河文化遗产独特而突出的价值,加快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有利于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有利于促进沿运河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打造江苏新的形象标识、提升国内外知名度和影响力。我们要深刻理解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与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内涵均息息相关,紧紧围绕“三强两高”新目标,进一步开拓视野,创新举措,凝聚力量,在运河全线率先建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大运河文化带,有力推动新时期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和文化强省建设。
  第二,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是推进大运河“入遗”后续保护管理的重要举措。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开启了大运河保护管理的新阶段。作为大运河核心遗产区域,江苏是运河全线保护和管理任务最重的省份。要看到,沿线城乡、水利及航道交通建设与大运河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部分建设活动严重威胁着运河遗产本体及其环境景观。今年3月,省政府与文化部在北京就推动江苏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举行工作会商,将江苏大运河“入遗”后续保护利用管理列为重要合作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过程中正确处理好活态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严格按照世界遗产标准把大运河遗产保护好、管理好,使沿线遗产点、段在大运河文化带上进一步焕发光彩。
  第三,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是提高区域均衡发展水平的重要抓手。总书记视察江苏时,要求做好区域互补、跨江融合、南北联动大文章,加快苏北地区发展,提高区域均衡发展水平。最近一个时期,省委、省政府对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作出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构建南北互动区域发展新格局。大运河串联苏南、苏中、苏北,历史上就对促进南北经济文化交流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新的发展阶段,要通过建设大运河文化带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区域均衡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一方面,推动沿线地区依托运河遗产加快发展文化及相关产业,为稳增长调
结构提供新动能、拓展新空间;另一方面,推动运河全线及周边地区加强协调联动,发挥地域特色和资源优势,在更大范围开展交流合作和资源整合,努力实现互动并进、合作共赢。
  三、充分形成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工作体系和整体合力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要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抓住运河申遗成功机遇,保护和传承运河文化,进一步提升大运河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以展现文明、优化生态、繁荣经济、造福人民为目标,以运河遗产资源为支撑,以运河沿线城市为节点,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既彰显沿线城市文化内涵和发展特色,又相互衔接、融为一体,打造一道纵贯江苏南北的亮丽文化长廊,为全国大运河保护与利用提供创新模式和示范样板。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通过加强保护夯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基础。我省的大运河遗产多数分布于城市核心区域,遗产保护和风貌控制的难度和压力很大。要恪守《世界遗产公约》,认真贯彻文化部《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把大运河遗产保护好、管理好。一是抓好规划落实。国家、省、市运河遗产保护规划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运河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运河沿线各级政府作为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
照规划要求,确定大运河(江苏段)遗产的保护标准和保护重点,制定科学完善的保护、管理和保障措施,并进一步做好规划与交通、水利、环保、城乡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城市规划的衔接工作。各地大运河保护组织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真正把规划落到实处。规划中九成以上的运河遗产并未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各地要按照《文物保护法》和大运河各级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落实好保护管理各项任务,使其成为大运河世界遗产资源的有力补充。要严格遵守《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关于保护大运河遗产的联合协定》,进一步协调规范大运河保护工作,促进大运河遗产的整体保护和跨区域合作。二是推进重点工程。继续推进运河文物资源调查,将其中价值较高、类型稀缺的运河遗产及时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一步加强大运河遗产相关历史文化和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深入实施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修缮、整治和展示具有典型运河遗产价值的文物点。坚持真实性保护、发展中保护、整体性保护,积极开展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综合整治,依法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运河遗产保护,优化城乡面貌,彰显地域魅力,改善生态环境。做好非物质遗产及其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有力传承弘扬江苏优秀传统文化。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申遗成功并不代表一劳永逸,目前已有德国和阿曼的两处世界遗产被摘牌。各地要高度重视,把申遗成功作为履行
保护责任的新起点,以加强监管完善大运河遗产保护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依法加强沿运河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建立多部门参与的项目审核机制,在保护区域内严格控制影响大运河遗产本体及其景观风貌的商业开发项目,并实行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和遗产监测巡视制度,对损害大运河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
  (二)通过合理利用丰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内涵。大运河江苏段是中国大运河通航里程最长、货流密度最大、运输效益最好的航段,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水利和交通枢纽作用。要充分考虑运河沿线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统筹推进运河遗产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到既妥善保护遗产又尽量发挥运河各种实用功能,以运河遗产的多种利用模式拓展和提升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内涵。一是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近年来,淮安、苏州、无锡等地建设的运河专题博物馆已成为当地公共文化服务的新亮点。各地要把加强运河遗产公共服务有机融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遗产解读工程、保护工程、展示工程,将价值突出、功能完善的遗产点辟为专题展示场所、博物馆和考古遗址公园,推出寓教于乐的系列展览,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充分发挥运河遗产资源的教化育人功能和公共文化服务作用。二是加快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深度挖掘开发利用运河遗产资源,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娱乐休闲、健身服务等相关产业,鼓励具有市场前景的遗产资源与产业和市场相结合,开发文创产品
和文化产业,让运河文化遗产融入日常生活、真正“活”起来。要按照我省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意见以及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加强运河沿线整体规划建设,发挥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众多的优势,鼓励差异化错位发展,建设一批创意村镇、创意街区、创意城市以及区域性创意设计中心,到2017年初步建成沿运河创意设计特色产业带。三是打造运河文化旅游品牌。文化是旅游之“魂”,文化的内涵决定旅游的品位。要大力推动运河文化与旅游业深度融合,通过发展旅游广泛弘扬运河文化,提升大运河文化带的魅力和影响力。积极利用沿线悠久历史文化、丰富红色文化、浓郁民俗文化等资源优势,开发高品位、有特色、多样化的沿运河文化旅游产品,办好运河文化旅游节,实施大运河风景路、苏州古城旅游区、淮安世界运河文化旅游区、无锡清名桥旅游区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畅游江苏—大运河文化之旅”主题旅游线路,推动跨区域河段廊道的旅游产品开发,努力将“流动的世界遗产”打造成世界级运河旅游品牌。
  (三)通过完善机制强化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保障。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涉及部门、地区多,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一是统筹推进机制。刚才,省文物局在发言中提出了将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调整更名为省大运河保护和管理市厅际会商小组的建议,会后会商小组办公室要抓紧推进相关
工作。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过程中,省级会商小组要加强大运河保护管理的统筹指导,做好跨地区跨部门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并结合“十三五”文化、文物发展规划编制,加强对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顶层设计和工作研究;省级文化行政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强与住建、水利、旅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主力军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强化全局意识,明确各自职责,积极参与支持。各地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组织机构也要及时把工作重心转到大运河遗产保护和文化带建设上来,加强工作统筹和资源整合,形成联动效应和工作合力。二是协同发展机制。沿线城市作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实施主体,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工作计划和推进方案,依托论坛、联席会议等多种平台,在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开发等领域加强合作与对接,做到协作开展相关工作、协调制定相关措施、协同实施相关项目,推动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加快一体化发展步伐。三是政策扶持机制。沿线各市要将大运河遗产保护纳入本地区近期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将大运河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条件的地方可运用财税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大运河遗产保护,构建多元化投入体系。鼓励开发和推介优秀运河文化产品和项目,利用省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及文投集团资源等给予支持。广泛深入宣传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大运河的重要意义和显著成效,同时充分发挥专家咨询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和推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的良好局面。

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曹卫星同志在全省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5年9月30日)

  上午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刚刚结束,下午我们接着召开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推进会,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全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统筹资源,大力推进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及海上丝绸之路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刚才,我们观看了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专题片,省文物局、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南京、扬州、苏州、昆山市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发言。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我省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保护、管理工作成绩显著
  世界文化遗产是物质文化遗产中最珍贵的代表群体,是人类历史、科学、文化、艺术宝库中的精华。1972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确立了集体保护人类共同遗产的原则,世界遗产事业由此起步。我国于1985年正式加入《公约》成为缔约国,三十年来世界遗产申报工作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世界遗产总数已达48项,位居世界第2位,仅次于意大利。江苏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文物资源大省。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按照世界文化遗产标准和国家“预备名单”申报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工作推进和政策扶持力度,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和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不少方面有特色有创新有影响,走在了全国前列。这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
  丰厚的文化遗产资源提供了有力支撑。江苏是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资源最丰富、最集聚的省份。全省现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1座、位居全国第一,有国家历史文化名镇27座、名村10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名镇7座、名村3座,名城名镇总数稳居全国第一方阵。2007年,我省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全面摸清和梳理了不可移动文物的家底。全省复核和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共20007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26处、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83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000余处。多年来,各地依托丰富多样的文化遗产资源,积极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1997年、2003年、2014年,苏州古典园林、中国明清皇家陵寝—明孝陵、中国大运河分别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数量位居全国第7,遗产点数量位居全国第一。2012
年,国家文物局调整公布《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在全国45个项目中江苏有6项入选。除大运河(江苏段)、扬州瘦西湖及盐商园林文化景观2个预备项目已作为中国大运河项目成功申遗之外,《预备名单》中还有中国明清城墙、无锡惠山祠堂群、江南水乡古镇和海上丝绸之路4个项目。最近,南通唐闸历史工业城镇项目通过国家文物局专家组考察,有望列入下次调整后的《预备名单》。可见,江苏的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储备雄厚,未来的申遗工作大有可为。
  扎实的遗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十二五”以来,全省上下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省政府对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确立了由分管省长任主任委员、28个部门和13个省辖市负责同志参加的跨部门跨地区协商机制;召开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并把“支持中国大运河江苏段申遗成功”纳入与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的战略合作协议;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文物保护的经费投入,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今年增加到6000万元,为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相关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有关地区切实承担起项目申遗主体责任,加大“五纳入”落实力度(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全面推进遗产保护基础工作。苏州市颁布了苏州园林保护管理条例,制定了保护规划,对耦
园、留园、拙政园等进行了修缮,在全国率先建成世界文化遗产专用监测预警平台;南京市制定了明孝陵保护管理办法、保护规划并开展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启动了明孝陵环境监测体系研究;同时,围绕重点预备项目,公布《南京市城墙保护条例》,编制江南水乡古镇、海上丝绸之路保护规划,实施南京城墙加固、海上丝绸之路普哈丁墓等遗迹保护工程,积极做好有关申遗准备工作。
  系统的运河联合申遗提供了宝贵经验。江苏是大运河核心遗产区域,遗产点数量位居沿线第一。作为首个由国家文物局指导、主要省份或城市牵头的大型跨省联合申遗项目,历时8年的运河申遗工作在很多方面对我省未来的系列申遗具有重要借鉴作用。加强协调联动。2009年,在运河全线率先成立由分管省长担任组长的省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并多次召开推进会,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由文化部门牵头、充分发挥部门支持和地方主体作用的工作格局。沿线8市及相关县、市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推进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省政
府关于加强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率先完成大运河省段遗产保护规划编制和公布工作;扬州作为牵头城市,在全线率先颁布实施大运河市段保护规划,率先制定大运河遗产保护地方性法规,并牵头制定《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城市联盟关于保护大运河遗产的联合协定》,促进大运河遗产的整体保护和跨区域合作;运河沿线城市相继出台大运河遗产保护办法,规范与引导运河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整体推进。将大运河江苏段沿线重点文物抢救保护工程列入“十二五”全省文物事业发展的十大重点工程,组织实施一批保护和展示项目;全面调查运河沿线遗产点保存状况,推进大运河遗产“四有”基础工作(即树立保护标志,划定保护区划,落实保护管理机构,建立完善大运河遗产档案资料)。依托扬州数字管理和监测预警示范平台,沿线各市全面建成监测中心,对运河遗产进行实时动态监测管理。加强政策保障。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对运河申遗给予重点倾斜。沿线各市将大运河遗产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将大运河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在经费、人员、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并积极动员各方参与,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大运河遗产保护。
  二、深入推进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意义深远
  在江苏发展的关键阶段,***总书记对我们提出了“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新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在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进程中,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推进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第一,这是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任务。包括世界文化遗产在内的不可移动文物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以及创造力、想象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就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今年6
月,省委省政府专门召开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工作会议,把“文化传承创新更加自觉”列为8个方面主要任务之一,对推进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遗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对于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推动中华文明传播发展和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江苏国内外影响力的重要意义,主动服务国家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文化建设“三强两高”新目标,依托江苏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进一步开拓视野,创新举措,凝聚力量,认真做好世界文化遗产各项工作,加快完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江苏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这是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程序复杂、要求严格、时间跨度长的系统工程。多年来,通过三个项目成功申遗,在加强机构建设、锤炼人才队伍、夯实工作基础等方面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对世界遗产保
护管理理念的把握更加深入,对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支持更加有力,主动保护文化遗产的行为更加自觉。实践充分证明,申遗的过程也是各地文化建设得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综合能力显著提高、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深入人心的过程。要看到,当前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仍存在着过度开发和周边环境建设性破坏等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申报过程中正确处理好遗产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通过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省文化遗产工作水平,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文化遗产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三,这是拓展经济发展新路径新空间的重要抓手。保护发展文化遗产是经济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支撑。近年来,各地积极发掘文化遗产作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重要资源,努力擦亮历史文化遗产金名片,着力打造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增加居民就业,优化经济结构。如常州依托恒源畅厂旧址、无锡依托清名桥历史街区、扬州依托东关历史文化街区发展运河文化产业,淮安、苏州、无锡等运河专题博物馆成为当地公共文化服务新亮点;苏州、南京凭借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南京明孝陵,已成为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各遗产地加大遗产周边环境整治力度,改善了生态环境,优化了城乡面貌。下一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在保护中加强利用、在利用中促进保护,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探索文化遗产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共赢的新路,合理利用宝贵的世界文化遗产资源,建设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知名文化旅游品牌,充分发挥改善环境、惠及民生、促进发展的作用,让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
  三、切实做好今后一个时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申报工作
  “十三五”江苏世界文化遗产工作,要深入贯彻***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文物工作方针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世界文化遗产工作部署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统筹推进我省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和申报工作,履行对《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更好发挥展现文明、优化生态、繁荣经济、造福人民的作用。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工作:
  (一)以一流的标准提升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水平。每一处世界文化遗产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都必须符合国际规则的要求,经得住国际社会的检验。必须建立长效机制,高质量做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一是坚持严格标准。世界文化遗产离不开国际准则的规范和指导。要认识到,申遗成功并不代表一劳永逸,保护管理状况不符合
《公约》要求的世界遗产地将被列入“濒危名录”,面临摘牌的危险。必须恪守《公约》及其操作指南的有关要求,汲取世界其他国家、兄弟省市关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有益成果,妥善处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发展的关系,确保世界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现“世界一流的遗产,世界一流的保护、管理和服务”。二是坚持联合监管。我省的世界文化遗产地已全面建立监测巡视制度和监测预警平台。下一步,要围绕强化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保障作用,开展世界遗产地安全防护设施达标建设,健全文物部门与公安、海关、住房城乡建设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威胁遗产价值的主要因素进行系统监控和实时预警,对发现的违法建设苗头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对所辖的遗产地进行定期排查,实行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遗产影响评估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查处。三是坚持合理利用。积极推进传承利用方式创新,一方面,深入实施文化遗产解读工程、保护工程、展示工程,使世界文化遗产公共服务有机融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具有遗产地特色的相关产业,特别是认真贯彻7月份省政府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座谈会精神,深度挖掘开发利用运河遗产资源,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娱乐休闲、健身服务等相关产业,建设“畅游江苏—大运河文化之旅”主题旅游线路,并以沿线城市为重要节点,到2017年初步建成沿运河创意设计特色产业带。
  (二)以严谨的态度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研究申报工作。我省有中国明清城墙、无锡惠山祠堂群、江南水乡古镇和海上丝绸之路4处遗产是国家文物局确定的申遗预备项目,被列为今年3月省政府与文化部工作会商的重要合作事项。各地要积极借鉴大运河申遗的成功经验,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强预备项目保护管理和研究,夯实“四有”基础,全力以赴推动保护和申遗
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推进遗产研究。各地要抓紧做好预备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专题分析,总结提炼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及早编制完成高质量高水平的申遗文本。各世界遗产地也要继续加强遗产的基础研究,深入阐释遗产的历史文化内涵,让文物说话,讲中国故事,以国际化的语言推动江苏优秀传统文化广为传播,成为“中国走向世界、世界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推动科技与文化遗产保护融合,积极对接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重大专项,创新文物保护维修与展示利用的技术和手段,并加快推进已有科研成果转化运用,努力以科技进步促申遗、促保护、促利用。二是推进规划编制。编制保护规划是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必要条件,也是申遗工作少走弯路、提高实效的重要保证。各地要继续做好人员组织、资金配套、编制单位落实等工作,在国家文物局的指导下,抓紧编制并公布预备项目保护规划,并推进保护规划与交通、水利、环保、国土、建设等相关专项规划和城市规划相衔接。地方政府是各预备项目保护规划的直接实施者,要按照规划要求,细化目标,落实责任,对重要的遗产点组织制定科学完善的保护、管理和保障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人员到位、条件到位。三是推进重点工程。我省的预备项目总体保护质量较好,但与申遗要求还存在距离。各地要按照世界文化遗产的标准,深入实施预备项目保护和环境整治工程,推进江南水乡古镇、南京城墙、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展示与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做到既注重遗产本体的保护,又注重对其依存的生态环境的治理,实现对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保护。

  (三)以高效的机制形成世界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合力。我省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涉及多个省份、多座城市。其中,江南水乡古镇、中国明清城墙均为联合申遗项目,经国家文物局同意分别由苏州市和南京市负责牵头。这是继大运河项目之后,江苏再次成为牵头城市所在省份,充分体现国家文物局对江苏承接国家重大项目的高度信任。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保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各级政府要把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落实好保护管理责任,并在“十三五”文化、文物事业发展规划中做好顶层设计。省文化厅、文物局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发挥部门指导作用,加大工作统筹和资源整合力度;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有关地区要建立健全江南水乡古镇申遗协调指导委员会、中国明清城墙申遗城市联盟等会商机制,发挥好申遗牵头城市职责,在文化遗产保
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等领域加强合作与对接,形成联动效应和工作合力。同时,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形成全社会支持和推动遗产保护和申报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政策保障。遗产地所在城市要将遗产保护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不断加大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可运用财税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构建多元化投入体系。利用各类文化专项资金、基金,对依托遗产资源的开发和推介项目给予支持。发挥江苏科教优势,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积极发展遗产保护志愿者,为做好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提供人才保证。三是加强法治保障。各遗产地特别是预备项目所在地要根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与修订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地方法规体系。以建设文物安全综合管理实验区为契机,切实加强文物安全防范设施、文物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保护文化遗产能力,推动世界文化遗产事业有序发展。

江苏省文物局局长龚良在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的讲话
加强文物保护利用 实现基本现代化目标下文物事业新发展
省文物局(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在省政府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国务院召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不久、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际,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在这里召开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这体现了省政府对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关心。现在,我代表省文物局(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工作,请各位指正。
  一、各委员单位很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各级政府是文物保护工作的主体,政府各相关部门依法履行保护文物的责任。2011年1月7日新一届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印发了《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委员单位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具体规定了各委员单位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责任。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曹卫星副省长在会议讲话中特别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定要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站在全省“两个率先”的战略高度,恪尽职守,依法行政,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省文物局既是文管委委员单位,又是委员会办公室所在。我们一是抓好信息沟通传递工作。为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各委员单位组成人员及联络员订阅了《中国文物报》,便于各位及时掌握我国文物事业发展的动态和趋势。制订了对口联系责任表,文物局每个处室负责与几个业务相关委员单位的日常联系,合作推动工作。二是抓好“十二五”规划编制。省文物局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委员单位密切联系,反复会商,对规划编制提出意见。2011年7月,省发改委牵头召开江苏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论证会,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建议。11月,我局委托国家文物局在京召开专家咨询会,国家文物局、国家发改委、江苏省发改委、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物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对规划作进一步完善。2012年初,《江苏省文物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由省发改委、省文物局联合印发实施。三是抓好政策制定。田野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是文物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现行的考古发掘取费标准已经沿用了几十年时间,远不能适应实际工作所需。2011年起,省文物局主动与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部门沟通汇报,说明情况,达成共识,于2012年2月联合制定下发了《江苏省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办法》,解决了困扰我国考古事业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受到国家文物局的肯定和推广。四是合力推进重点工作。在省水利厅的支持配合下,历时10年的南水北调考古发掘工作基本结束并通过专家验收,出现以泗州城遗址考古为典型的又一批重大成果。泰东河水利工程田野考古工作全面完成并有重要发现。位于常州、无锡境内的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范围内的29个文物点考古调查工作正在进行。省公安厅、省文物局根据上级部署联合组织开展了“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先后督办查处盐城市草堰口小松林汉墓群被盗案、国民政府主席官邸(美龄宫)违规经营等一批典型案件,查处了31起重大文物犯罪案件,制止文物违法行为25起,保护不可移动文物32处、可移动文物317件,摧毁职业犯罪团伙17个,抓获文物犯罪嫌疑人93名。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公安厅、省文物局建立了江苏省辖区海域内文化遗产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打击盗掘破坏水下文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联合南京海关制定下发了《关于联合打击文物走私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进出境文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文物走私犯罪。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
  各市按照省文管委的要求,健全机构,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省文物管理委员会37个委员单位,在曹卫星主任委员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为江苏文物事业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文物局,向各委员单位、向各位委员、联络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文物工作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
  随着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省文物局在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的同时,突出抓了几件事关全省文物事业发展全局的大事:
  一是提请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文物工作会议。2012年4月27日,省政府在苏州召开全省文物工作会议,印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若干意见》。会议充分肯定近年来江苏文物工作取得的成绩,对进一步做好今后几年的工作提出要求。各市、县分管市长、县长,文物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省级机关委员单位参加会议,苏州、扬州、如皋等地作大会交流发言。
  二是提请省政府印发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是指导我省今后一个阶段文物工作的重要政策性文件。《若干意见》的出台,经过了较长时间的调研、论证和修改,省文物局多次召开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征求意见会,听取意见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对《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组织集中修改,同时书面征求省相关部门的意见,力求体现较高的指导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圆满收官。全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历时五年,于2011
年圆满结束,共调查登录不可移动文物点20007处,其中苏州市收录普查文物点3841处,包括新发现文物点1919处,数量居全省前列。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发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地理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全省信息资源共享。完成《江苏省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编印工作。对35个普查先进集体和4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四是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公布工作进展顺利。国家文物局推荐上报国务院的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江苏有122家,超过我省第一至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总和,将由国务院在近期内批准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8处已经省政府批准公布,其中古遗址33处,古墓葬12处,古建筑66处,石窟寺及石刻5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70处,其他2处,另有扩展项目5处,许多新型遗产类型得到更好地保护。
  五是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现突破。已被国家文物局考古遗址公园立项的扬州城遗址考古工作顺利开展,《扬州城考古工作计划》、《扬州城遗址保护规划》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准。为完成省政府“建设一批省级考古遗址公园”工作目标,在各地申报、专家论证基础上,确定南京明孝陵等8处古遗址古墓葬为首批“江苏大遗址”,并在2011年文化遗产日暨江苏省文物节开幕式上举行了授牌仪式。根据《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办法》规定,盱眙大云山江都王陵、张家港黄泗浦遗址、姜堰天目山遗址等大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完成。
  六是配合省政府与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签订加快江苏文化强省建设的合作协议。2012年9月10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江苏文化强省建设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南京隆重举行,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部长蔡武,文化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励小捷,江苏省人民政府省长李学勇分别代表合作三方签字并讲话,罗志军书记会见蔡武部长一行。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央地共同推进江苏文化强省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时代已经到来。省文物局全过程参与了协议文本的起草修改和会务筹备。
  三、实现基本现代化目标下文物可持续保护利用
  2012年7月10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是在我国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遗产强国建设的高度重视和热切关注,充分体现了文物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的关键作用。会议一结束,省文物局就立即部署在全省文物系统狠抓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要求各地把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与全省文物工作会议要求、“十二五”规划目标对接好、贯穿好,把中央和省政府的要求与各地实际结合好、落实好。

  (一)立足全国第一方阵推进文物大省建设。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而江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领先的省份,已处在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并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总体上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意识提高,各级政府普遍更加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文物事业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文物事业发展的客观环境日益改善,文物工作的地位日益突出。江苏的发展始终走在了全国前列,文物工作也要始终保持全国第一方阵的地位。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振奋精神,乘势而为,把文物保护事业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深入思考,科学谋划,扎实推进,不断实现文物工作新的突破,为全国文物事业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
  (二)提升文物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一是在提升文物保护单位完好率的基础上,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利用率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文物资源的社会价值。省文物局已经制定下发了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指标体系,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开放利用条件,改善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在博物馆建设上注重数量增加与质量提升的结合,大力推进县级博物馆建设工程,实现“县县有博物馆”目标,持续实施县级博物馆展览展示和服务水平提升工程,精心组织全省馆藏文物巡展活动,更好地切合民生需求,更好地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功能。三是在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中尊重当地百姓的民生需求,有序推进,成为展示地域文明特色及其个性,包含较高文化品味的新地标,通过与休闲绿地广场的有机结合,成为深受广大公众喜爱的公共文化空间,成为助推文化
产业发展的基础性资源。通过文物资源的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使文物工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实现大幅提升。
  (三)加大文物保护利用经费投入。据国家文物局统计,2002年至2011年,全国公共财政投入文物保护资金年均增长26%,其中中央财政投入年均增长39%。2007年至2011年,全国文物部门财政拨款增长245.72%,年均增速36.36%,财政拨款占本年收入合计的比例由46.47%提升到70.49%。中央财政分配江苏的文物保护经费快速增加,从2009年的单一项目590万元增加到2011年的五个专项共27187万元,2012年仅大遗址保护一项已经下达7250万元。同时,省、市、县各级财政也明显加大了文物保护投入力度,2007年至2011年,全省文物部门事业经费的财政拨款增长147.27%,占本年收入合计的比例由74.77%提高到86.93%。
  江苏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从2002年的150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4500万元,增长幅度明显,但人均文物事业费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不含台湾)中排名第16位,不仅低于同为长三角地区的上海、浙江,而且低于很多中西部省份。我省文物事业“十二五”规划确立了十大工程,经费需求有较大幅度增加,对此,省政府及省财政厅正在组织落实。
  (四)发挥协作机制和各级文物管理委员会的作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释放了加强省部协作的强烈信号,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文化厅、省文物局与泰州市人民政府已经签订了合作协议,南京市、扬州市也将与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签定合作协议。同时,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大运河(江苏段)保护和申遗市厅际会商小组等跨部门协调
协作机构也为文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务院已经部署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国家文物局要求各地成立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机构,建立文物安全工作厅局际联席会议机制。我们要进一步争取中央有关部门在政策、经费、项目等方面对我省文物事业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协作机制,进一步发挥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的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我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党的十八大为我们提出了新的奋斗目标,也为文物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新的历史时期,让我们在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更加携起手来,牢牢把握机遇,奋力开拓创新,共同为江苏文物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为江苏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做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苏省财政厅副厅长江建平江苏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加强财政经费保障 促进文物事业发展
省财政厅

  时隔不久,省政府召开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第一次全体会议以来的工作,推进落实“十二五”文物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很及时,很有必要。根据会议的统一安排,我就如何加强财政经费保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作一个发言。
  一、提高认识,增强文物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和战略资源,它既记载着人类文明的成果,又推动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是一个国家、地区和城市资源结构中的软实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展示良好国家形象、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刘延东同志在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全面落实文物保护责任,把文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领导的讲话,进一步强调了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性,进一步强调了必须增强发展文物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文物工作的主线;把保护利用、传承发展作为文物工作的主题;把服务社会、推动发展作为文物事业的使命,把人民群众共享文物保护成果作为文物事业的宗旨。
  江苏作为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优秀的文化,古老而繁荣的经济文化给江苏留下了数量巨大、丰富多彩的珍贵文物,坚持保护利用、普及弘扬并重,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是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必然要求和坚实基础,对于推进全省文物保护工作跨越式发展,推进江苏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大投入,确保文物保护经费落实到位
  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财政部门要建立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保证财政文化支出增幅高于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幅、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到2%以上。“十一五”以来,我省各级财政逐年加大对文化事业的经费投入力度,据统计,2006年至2011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安排文化支出经费 440.98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07.2亿元;全省文化支出年均增幅27.4 %,其中省本级文化支出年均增幅11.5%;全省文化支出中用于文物事业的支出数为
48.9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6.63亿元;全省文物经费支出年均增长31%,其中省级文物经费支出年均增长44%,均高于同期一般预算支出的增幅。
  为促进我省文物事业的发展,从2007年开始,省财政设立了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市、县文物保护单位的维修保护项目、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规划的编制,重要考古项目的考古调查、资料整理、发掘,重要馆藏文物和出土文物的技术保护等。“十一五”以来,该专项经费每年增加500万元,为全省文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
  博物馆是文物保护的重要承载体。从2008年开始,我省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公共博物馆已全部实现免费开放,为保障这些公共文化设施的免费开放工作有序进行,省财政设立了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补助资金。2008年至2011年,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资金累计向全省各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拨付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28亿元。2012年,通过对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xingwenku.com/127354.html
(0)
上一篇 2022年9月30日
下一篇 2022年9月30日

相关推荐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