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耿庆海、李力等公开讲话汇编12篇(全文5892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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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庆海同志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3
耿庆海同志在全省政府立法理论与实务研讨班上的发言 8
李力同志在全省城乡规划督察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13
李力同志在全省冬季供热工作暨清洁采暖现场观摩会议上的讲话 28
李力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43
李力同志在山东城建职业学院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 63
李力同志在厅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73
李力同志在厅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80
李力同志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春季培训会上的动员讲话 86
李力同志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春季培训会上的总结讲话 91
李力同志在厅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97
李兴军同志在全省勘察设计暨美丽村居建设设计座谈会上的讲话 106

耿庆海同志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加强制度建设 突出立法重点
不断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立法水平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巡视员 耿庆海
(2017年3月2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多年来,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立法工作,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加强制度建设,突出立法重点,提升立法质量,取得较大成绩,为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现行有效的建设类地方性法规达16部、政府规章17部。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立法程序
为使立法工作机制更加科学、更有操作性,住建厅制定完善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立法工作程序,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高立法效率和立法质量。
(一)规范立法程序。重新修订《厅机关立法工作程序和分工的规定》,理顺了立法工作中各个环节的工作职责,明
确了办事程序、工作时限。对立法项目从资料收集、说明起草到草案文本都提出了具体工作标准。
(二)实行立法责任制。实行“定班子、定任务、定期限、保质量”的“三定一保”立法责任制。“定任务”是指根据省人大和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立法计划,向厅各有关处室(单位)分配任务,并在年底进行考核。“定班子”是指对列入省人大、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的每个项目分别成立立法工作小组,由分管厅长任组长,政策法规处和相关处室处长为成员,明确专人负责。“定时间”是指倒排工期,限定工作时间,对立法项目各个工作环节都规定了具体的时间。“保质量”是指确保立法的质量和效力,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减小实施阻力,降低执法成本。
(三)编制落实立法规划、计划。根据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及时充实调整《山东省建设法规体系规划方案》,完善建设立法的基本框架,科学排定长期、中期立法规划,并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组织实施,根据立法规划,每年积极向省人大和省政府报送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二、突出重点领域,解决实际问题
(一)站在群众角度立法。把维护群众利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努力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普遍性诉求。在制定《山东省供热条例》时,突出服务民生。一是提高供热室温标准。由以前的供暖标准为不低于16度提高到不低于18度。 二是取消用户采暖“报停费”。《条例》规定,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
得收取任何费用。三是禁止供热“连坐”。规定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二)站在全局角度立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于推进城镇化进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着重大意义。2011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止城市房屋拆迁制度,创设征收与补偿新制度。在这种背景下,我省制定了《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通过立法,在保证公共利益需要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好被征收群众的利益,从而确保房屋征收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三)站在求实角度立法。从建设工作实际需要出发,突出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2016年,按照上位法和国家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我省对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管理、燃气供应许可证实施范围等制度进行调整规范,修订了《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针对乡村建设薄弱环节,在全国率先出台政府规章《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建设服务协议制度,明确乡镇政府监管职责,实现了对包括农民自建住宅在内的全部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三、科学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质量
(一)创新立法工作手段。我们十分重视立法调研,并把立法调研同日常的业务管理工作、执法检查活动相结合。
在《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项目立法过程中,起草班子成员直接参与建筑节能、城乡规划执法检查,深入基层和工程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更为直接地了解了行业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还尝试了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相结合的立法工作机制。
(二)增强立法透明度。我厅起草的每个立法项目,均通过报纸、信息网站对外公布。比如,我们代拟的《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通过报纸、信息网站,对外公布,征求意见。制定《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时,我们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就群众比较关心、争议比较大的4个重点问题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共有40余人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听证会历时两个多小时,省法制办官方微博进行了全程直播,中央驻鲁和我省10余家新闻单位的记者到会采访报道。听证会达到了预期目的,得到了听证人、陈述人、旁听人以及新闻媒体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努力开创建设立法工作新局面
今年住房城乡建设立法任务繁重,其中,《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列为地方性法规一类项目。《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将尽快提报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后,提报省人大审议。省政府法制办提前介入全程参与了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保证了起草质量。《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由我厅会同省地震局共同承担,目前已
经完成条例草案初稿起草。《山东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确定为今年的政府规章重点立法项目。近年来,国家和省制定若干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措施。但也存在法规政策不配套、推进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目前《山东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已形成了草案初稿,下步我们将在省政府法制办的组织下,开展省内外调研,对《山东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立法质量。在此再次感谢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直部门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我们也有决心、有信心圆满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耿庆海同志在全省政府立法理论与实务研讨班上的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多年来,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直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立法步伐持续加快,立法质量稳步提高,为全省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目前,现行有效的建设类地方性法规16部、政府规章18部,全省住建系统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下面,我就今明两年我厅立法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简要汇报如下:
一、2017年立法工作基本情况
我厅严格执行“定班子、定任务、定期限、保质量”的“三定一保”立法责任制,坚持站在群众角度立法、站在全局角度立法、站在求实角度立法的原则,创新立法工作手段,增强立法透明度,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立法工作成果丰硕,一年内出台2部地方性法规和2部政府规章。
今年5月,省人大审议通过《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条例》审议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召开立法咨询会,在山东人大门户网站刊登草案稿等形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回应了群众关切,凝聚了社会各界智慧,是一
部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反映民意的法规。《条例》结合我省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在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安全管理等方面均有所创新。
今年9月,省人大审议通过《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这是我省第一部专门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在总结我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吸收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方面的新标准、新经验、新要求,为我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条例》立法项目涉及面广、专业技术性强,由我厅与省地震局两部门共同起草。部门联合起草立法草案,这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中尚属首次。联合起草是丰富法案起草方式、落实科学民主立法、建立多方参与的联合起草机制的有效实践,有利于克服单一部门立法的弊端,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工程中,我厅与省地震局顾全大局,密切协作,在顺利完成立法任务的同时,也为部门联合起草立法草案创造了成功经验。
今年5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及《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相继出台。《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创新规定了工程项目地方标准分类,规范了地方标准编制,强化标准设计的应用,有助于加强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填补了我省建设领域立法空白。《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注重制度创新,按照工程建设时序,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和主管部门的职责提出了明
确要求,还对城市限额以下工程的监管作了规定,实现了工程建设全领域、全过程的质量监管覆盖。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厅认真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经对我厅现行有效的全部法规规章进行逐件审核,审慎论证,逐条提出了修改14件地方性法规、11件政府规章,废止3件政府规章的建议以及修改依据。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放管服”改革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行了专项清理,目前,8件地方性法规、7件政府规章的修改意见已完成部门会签。
二、2018年立法工作安排
今年住房城乡建设立法任务依然繁重。省政府2018年地方立法计划目前已征求意见,我厅有20件立法项目列入计划,其中,《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列为地方性法规一类项目,《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列为政府规章一类项目。
山东是历史文化大省,是中华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为充分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早在1997年,第人大就出台了《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条例》实施以来,对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避免历史文化名城在城镇快速发展过程中遭受建设性破坏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城点、线、面三维一体的保护管理体系初步建立,但仍然存在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机构不健全、保护资金不足、保护监管覆盖面不够、追责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条例》与2008年出台的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
名村保护条例》,在适用范围上和管理制度上都需要进行调整,衔接。我厅多次召开《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专题论证会议,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建议,明确修改方向,目前已形成草案初稿。
《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是今年的政府规章二类项目,2018年升为一类项目。我厅成立了《办法》起草组,开展系列基础调研工作,多次召开专题论证会。目前,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数易其稿。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2016年5月,省委、省政府发文强调城市新区全部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建设,新建工程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完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评价体系。《办法》按照国家和省的工作部署,总结多年全省工作经验,就扩大绿色建筑建设范围,加快绿色建筑技术应用等内容进行了系统制度安排,《办法》的出台实施必将有力推动全省绿色建筑事业的发展。
省残联提报的《山东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列入了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政府规章一类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厅作为全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将积极参与该《办法》的立法工作,为《办法》按时、高质量顺利完成作出努力。
对于列入明年立法计划的二类、三类项目,我厅也将认
真扎实做好论证、调研、起草等基础工作,争取立法项目早日出台实施。
三、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
我厅在立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随着《立法法》的修订,赋予了设区的市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的地方立法权。设区市立法领域与省级住房城乡建设立法领域存在明显重叠,如何科学区分,有效利用立法资源,需要研究探索。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就立法权如何分配、立法边界如何厘清问题给与指导和帮助。二是我厅法规规章数量较多,年限较长,存在大量不符合目前工作实际以及与上位法不衔接的条款,需尽快修改完善,希望省政府法制办给予支持,尽快完成法规规章清理。
在此恳请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直部门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我们会全力做好立法的各项相关工作,圆满完成立法工作任务。
谢谢大家!

李力同志在全省城乡规划督察组长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7年3月30日)
    
同志们: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新批复的省住建厅三定方案,今年2月省厅对处室职能进行了调整,由城乡规划处负责省派城乡规划督察员日常管理工作。这次召开省派规划督察员组长及有关城市规划局长座谈会,主要是总结交流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开展情况,座谈讨论改进和提升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研究部署下步工作。
    
    刚才,省派规划督察组8位组长和滨州、日照、莱芜、菏泽等城市规划局长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昝龙亮同志结合多年规划督察工作的经验和体会,讲了很好的意见。我省的规划督察制度实施以来,发展非常健康。各位督察员不断积极探索、共同努力,规划督察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建立起一支敢于担当、廉洁高效的队伍。刚才大家讨论提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建设图斑、加强督察员交流培训等,这些意见建议都非常好,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积极作为,务实进取,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我省自2013年起实施省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先后向6个设区市、86个县(市)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同步推进卫星遥感监测辅助规划督察工作。2015年7月,在全国率先实现规划督察、卫星遥感监测全覆盖。住建部评价我省规划督察工作“起点高、进展快、力度大、效果好”,在广州、济南召开的座谈会上推广了我省经验。近年来,我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能够走在全国前列,与在座各位的辛勤努力是分不开的。各位组长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带领全体督察员履职尽责;各级规划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全省规划督察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效能建设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规划督察工作地位和作用日益提高。全面实施城乡规划督察,是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促进规划科学编制和依法实施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和提高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省委、省政府对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高度重视,去年5月的全省城市工作会议上,姜异康书记要求“健全规划督察机制,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监
    督力度”,各派驻地政府大力支持督察员开展工作,主动邀请规划督察员参加规委会、城建专题会、重点项目审批会等,将规划督察作为保障规划实施的有力工具,摆上重要位置。
    
    (二)规划督察队伍逐步壮大。省厅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严格规范督察员遴选条件,督察员聘任数量不断增加,督察范围不断扩大。目前,规划督察员总数达到53名,分为8个组,分别派驻到济宁、日照、滨州、莱芜、聊城、菏泽6个设区市及86个县(市)。四年来,规划督察员发出督察建议书114份、工作函166份,制止违规项目444个。仅去年一年,规划督察员就发出督察建议书40份、工作函53份,参加各种会议1500余次,制止违规项目131个。全省规划督察队伍扎实工作,履职尽责,有力地促进了规划的实施。
    
(三)督察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施省政府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以来,省厅先后制定下发了《利用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督察员工作纪律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驻各地规划督察组也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省规划督察办公室建言献策。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全省规划督察政策措施逐步完善。一是建立集体巡察制度,对督察组所辖市县,每年至少组织巡察一次,提出督察建议并督促抓好整改。2015年以来,8个督察组对88个县(市)进行了集体巡察,发出巡察整改意见160余条;其中2016年巡察了52个市县,并向市县政府逐一提出反馈
意见,发出巡察整改意见120余条,得到了驻地政府及规划部门的高度认可。二是开展卫星遥感监测辅助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开发建设了遥感监测技术服务平台,并与省国土资源厅定期进行数据交换和更新。四年来,对6个设区市、86个市县开展了四期卫星遥感监测工作,共监测城市规划区面积4.24万平方公里,发现疑似违法图斑9068个,对4000余个图斑进行核查,处理了608个重点图斑。三是完善规划督察联动机制,在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等评选申报中,实行一票否决。通过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的实施,我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制度体系日益完善,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
    
    (四)各方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我省一直注重与住建部规划督察工作的协同配合,每年都与住建部召开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联动座谈会,共同研究加强规划督察工作的措施办法,至今已召开四届。省派规划督察组开展规划巡察时,邀请部派督察员参与指导。部派督察员对国家督察城市进行违法图斑督促核查时,省厅和省派督察员积极配合。省编办批复在省厅规划处加挂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的牌子。省财政将督察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从380万元增加到700万元,五年累计投入3160万元。省厅与省国土资源厅签订合作协议,实现了基础地理信息、航空航天遥感影像等数据共享,有力地支持了规划督察工作开展。
    
    (五)规划督察效能明显提升。省派规划督察员准确把握督察原则和重点,注重加强规划实施事前事中监督,通过参加会议、例行巡查等途径发现违规行为,提出督察建议,违反规划的决策和审批行为明显减少。四年来,规划督察员旁听审批项目6052个,巡查在建项目5600多个,密切关注侵占“四线”和未批先建等行为,对违反规划强制性内容的173个待审项目建议不予审批。根据卫星遥感监测数据,2016年底我省违法建设起数和面积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每个市县疑似违法图斑个数、面积平均分别为17.32个、29.45公顷,比2015年分别下降57.3%、69.87%,规划实施效率有了明显提高。
    
    我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部分规划督察员素质能力不足。个别督察员转变角色、适应新岗位慢,综合素质和知识水平还有一定差距。有的放不开手脚,勇于履责、敢于担当意识不够。二是部分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不及时,造成规划督察依据不充分。三是部分地方领导规划法制意识不强。这些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下力气研究解决。
    
    二、提高认识,创新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工作
    
    城乡规划督察,是维护规划权威性和严肃性的有力抓手,
    是保证规划实施强制性和连续性的重要手段。当前,我省城乡督察工作在实现全面派驻的基础上,进入了提升督察效能的新阶段。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做好规划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推动我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深刻认识做好城乡规划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从中央到省委对城市规划工作越来越重视。2015年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对城乡规划督察工作作出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健全国家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实现规划督察全覆盖。***总书记考察北京工作时多次强调,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就有法定效力,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发布文件,在《关于改进和完善城乡规划工作的意见》(鲁发〔2015〕7号)《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5号)中提出,要健全规划督察机制,加大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力度,利用好规划督察员等机制,对违反规划的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厅里启
    动了规划三年提升行动,围绕建立规划编制更加科学、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实施监管更加严格、管理服务更加高效的现代化城市规划体系的目标,制定了工作方案。当前,规划督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规划督察员作为规划实施的监督员,承担着依法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保护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维护地方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重要职责,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省对规划督察工作的新要求,增强做好规划督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规划督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进一步改革完善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机制。
    
    城乡规划督察作为一项新的行政监督制度,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实践中不断改革完善。当前,重点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积极探索:
    
    
    一是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每个行业的首要任务,规划督察工作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组织保障机制,做到党建与督察统筹推进、以党建促进督察、以督察支撑党建。可以探索在省城乡规划督察员办公室成立党总支,各督察组成立党支部(临时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规划督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改革遴选和派驻机制。要不断优化规划督察员队伍结构,突出督察员的任职经历,注重规划专业技术、实际管理经验和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遴选条件。要探索改进督察员派驻形式,开展巡察督导和督察员管理相对集中试点,以驻地邻近的3-4个督察员组成规划督察小组,实行集中办公,以小组为单位对派驻县(市)进行集体巡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研判,及时提出督察建议,并督促抓好整改。
    
    三是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各级规划部门要做好督察员的保障服务工作,为督察员提供必要办公、居住条件和交通保障。要主动提供城市(县城)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相关资料,及时邀请督察员列席规委会、政府常务会、市(县)长办公会、重点项目联席会等,对城乡规划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主动与督察员沟通。对督察员提出的问题,要予以高度重视,尽快研究解决。对收到的遥感疑似图斑和重点图斑,要专题研究整改。
    
    四是完善考核机制。要健全和完善规划督察员监督管理制度、督察工作职责及标准,实行月份总结和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特别是典型督察案例要及时上报。要建立督查工作台帐,对每个督察员的工作都要做到可查询、可统计、可比较。
    严格实施督察员年度绩效考核规定,广泛听取驻地政府和规划、城管执法部门及督察组长的意见,实施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奖惩机制。建立督察员动态管理制度,对无法满足工作要求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督察员,要进行调岗或终止聘任。
    
    (三)扎实做好今年的规划督察重点工作
    
    规划督察员的职责是加强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好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已批准的城市规划刚性内容依法有效实施。按照全国和省建设工作会议做出的工作部署,今年规划督察要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规划强制性内容开展督察。规划强制性内容,是规划的底线,是城市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城市规划督察工作是落实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重要保障。要以总规强制性内容为重点,严密监控禁建区、限建区建设活动,依法制止侵占绿地、基础设施用地、河湖水系、破坏历史文化建筑以及突破建设用地范围进行建设的行为。对发现的影响规划刚性约束的重大疑难问题,由组长组织有关督察员进行研判,以督察组名义提出督察意见。
    
    二是开展集体巡查和专项督察。在省派驻规划督察员日常督察的基础上,要继续探索开展专项规划督察。开展专项
    督察时,可以省厅名义组成规划督察组,相关督察员和处室、专家参加,针对督察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地方整改落实,对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加强对海岸带地区规划工作的督察力度。我省海岸带资源丰富,光照与气候条件与海南海岸带并居国内首位,是极为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近年来,圈占海滨岸线和土地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督察员要强化对海岸带地区的日常巡查,及时了解掌握围湖造田、造岸、损毁自然沙坝、破坏黑松林带等违法违规信息,强化对海岸带地区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工作的事前和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协助做好疑似图斑核查工作。遥感图斑核查整改是规划督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规划督察员要及时发现督察线索,协助驻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图斑现场核查,提高规划督察和执法检查工作效率和水平。把图斑核查整改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确保重点图斑核查整改到位。
    
    三、加强学习,改进作风,提高履职能力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政治素质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从事规划督察工作更需要良好的政治素质定好位、把好舵。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明确了***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党中央确立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更加深入人心,这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最大政治优势和根本保证。各规划督察组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小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继续深入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学而懂、学而信、学而用,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规划督察员要履行好监督职能,就要比城市领导更熟悉政策文件,比规划管理部门更熟悉规划专业知识和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查得准、讲得清、管得住。规划督察员要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规划法律法规,学习国家、省有关规范标准和政策文件,学习规划专业的新知识、新理论。省厅要定期组织对规划督察员进行业务培训,督察员也要随时关注行业动态,及时学习贯彻新部署、新要求,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三是加强工作交流。各位督察员派驻在不同的市县工作,有的已经在多个市县派驻,有丰富的规划督察工作经验。大家要加强工作交流,及时总结经验,相互学习借鉴。对于各地规划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各规划督察组也要积极总结提炼,向省规划督察办公室汇报,结合派驻地实际情况进行借鉴。对于规划管理中的重大共性问题,要积极开展研究,探询好的解决办法,为完善我省规划监督管理体系建言献策。省厅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督察员全体会议,召开两到三次督察组长座谈会,促进督察员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推进全省规划督察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督察效能
    
    一要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定期组织座谈交流,抽查审批项目档案、深入基层和建设现场调研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了解地方规划实施的真实情况。发现问题线索后,不能只听地方汇报或者只看文件资料,浮于表面、先入为主、轻率表态。一定要深入实地把问题调查清楚,掌握第一手资料,对问题作出清晰认识和准确判断,有针对性地提出督察意见建议。
    
    二要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加强对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全过程监督把关,在发现违反程序、规范、规定的倾向和苗头时,强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提醒在前,监督在前,及
    时沟通情况、交换看法。对影响城市长远发展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及时提出督察意见建议,坚决制止和纠正,努力把违法违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
    
    三要加强沟通协调。规划督察员的工作离不开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的支持配合,一定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要与驻地市县领导和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建立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定期见面交流,遇到重要事项随时当面沟通。在规划部门面对来自上级和外部压力的时候,督察员要敢于站出来说话,用真诚和行动赢得当地政府和规划部门的支持、配合。
    
    四要发挥组织合力。督察组长要承担起对全组的领导和管理职责,强化组织行为,以督察组的名义开展工作,提高规划督察力度。对重要的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由组长组织2名及以上督察员参会。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问题,由组长组织多名督察员共同调查、核实情况,进行集体研判,提出督察意见。在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时,由组长牵头,以督察组名义和派驻地政府相关领导进行沟通。督察组要定期召开会议,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省规划督察办公室。
    
    (三)加强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
    
    
     一要牢记职责,勤奋实干。城乡规划配置的是空间资源,调整的是各种利益关系,体现的是政府行为,如果实施中出现偏差和失误,将会对城市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公众利益造成巨大损失。规划督察员要强化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干事创业、担当进取的积极性,展现督察员队伍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
    
    二要严守纪律,履职尽责。督察员要严格按照《山东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规程》开展工作,不妨碍、不替代当地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正常的行政管理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监督不包办”。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规划督察员工作纪律的通知》规定,加强自我约束,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依法依规,秉公执法。遇到问题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维护督察员队伍的良好形象。
    
    
    三要廉洁自律,守住底线。规划督察员肩负监督城乡规划实施的重任,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会受到各方面的干扰和诱惑,责任重大,廉政风险也大。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督察员,首先自己要行得正、过得硬,才有资格、有底气监督别人。要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和《问责条例》,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严守“八项规定”和省督察员办公室下发的“八条纪律”,做到慎独慎微、自重自省,恪守党纪国法,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同志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城乡规划督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希望大家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扎实工作,大力提升全省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李力同志在全省冬季供热工作暨清洁采暖现场观摩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举世瞩目的党的十九大刚刚开幕,我们就召开这次冬季供热工作暨清洁采暖现场观摩会议,这是我们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推进清洁采暖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北方采暖地区今冬明春城镇供热采暖工作电视会议要求,全面做好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工作,保障人民群众清洁采暖、温暖过冬。

昨天,大家参观了青岛市清洁采暖现场,刚才又听取了城管局的经验介绍,普遍反映很受启发。我认为青岛的工作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坚持超前谋划、主动作为。2014年就制定《清洁能源供热专项规划》,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明确了补贴标准。清洁供热快速发展,占到总供热面积的57.4%,在全省带了个好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机制。根据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在采购淡季市财政提供无息借
款,支持供热企业提前储煤,降低成本。明确开发建设单位为首年供热责任主体,补足未售出房屋两年热费,取消新建小区供热入住率限制,让群众得实惠。三是坚持以人为本、优化服务。利用信息技术建立供热运行监测平台,与服务热线无缝连接,24小时受理投诉、48小时落实反馈,确保群众投诉件件有回应,打响了“与民贴心、待民热心、让民舒心”的服务品牌。

淄博公用局、济宁、日照住建局等主管部门和济南热力集团、威海热电集团等供热企业分别介绍了经验做法,各有亮点,各有特色,大家要相互学习借鉴。刚才,润晓同志通报了“服务提升年”活动成果,向示范单位颁发了标牌;省热力协会向全行业发出“抓好清洁采暖和保障冬季供热”的倡议,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要积极响应参与;一会儿,山东建筑大学田贯三教授还要作专题辅导,大家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做好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党的十九大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
干。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这为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住建系统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提高认识,牢牢地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

第一,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出发,深刻领会国家和省对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工作的部署要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北方地区供热采暖工作。***总书记指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10月11日,住建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今冬明春供热采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多次作出批示,强调必须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清洁采暖任务,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专题会多次进行研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要求10月底前,7个传输通道城市完成气代煤电代煤改造任务;力争2020年前,全省基本实现清洁采暖全覆盖。国庆节前,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对传输通道城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进行了督查;最近,省人大、省政协、省政府参事室
又开展了新一轮督导。国家和省对这项工作的要求之高、力度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各级主管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从讲政治、保民生、重环保、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坚决完成好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任务。

第二,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出发,充分认识供热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供热行业呈现出用热需求持续增长、供暖方式趋于多元、节能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新趋势,燃气、生物质、地热等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向供热行业拓展。相关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全省每年散煤取暖耗煤约3000万吨,占煤炭消耗总量的近十分之一,是采暖期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可大约减排二氧化碳5200万吨、硫化物50万吨、氮氧化物47万吨、烟尘29万吨,节能减排的潜力巨大。省委、省政府将新旧动能转换作为统领全省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提出以“四新”促“四化”。创新绿色发展机制,开展气代煤电代煤行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是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城市供热作为传统服务行业,必须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坚持绿色化、智慧化发展方向,加快行业转型升级,转变以往的粗放式发展模式,整合各种能源资源,加快拓展供热规模,发掘利用清洁热源,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生态山东美丽山东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从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出发,不断提升供热行业服务水平和发展质量。***总书记强调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温暖过冬是基本的民生需求,也是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执政能力的考验。近年来,住建系统全面推行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供热配套设施加快覆盖,并向农村地区延伸。2014年省人大颁布实施的《山东省供热条例》,在全国率先将供热温度标准提高到18度,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也为供热服务质量划定了一条“硬杠杠”。对照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我们的供热服务质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去年采暖期前,国务院信访办转办我省两个信访件,分别涉及入网难、不按热计量收费等问题;最近一段时间,省里接到供热方面的投诉明显增加。今年初,国家审计署对我省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计量工作进行审计,指出部分热计量装置闲置、未充分发挥作用,涉及热计量表128万块、供热面积1.62亿平方米。对此,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省政府督查室跟踪督办,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压力很大。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认真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断改进供热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统筹谋划,重点突破,确保打赢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攻坚战

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国北方采暖地区今冬明春城镇供热采暖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善民生这个中心,全面强化冬季供热“四个保障”(即保障供热稳定、保障供热质量、保障供热安全、保障计量收费),着力抓好清洁采暖“四个加快”(即加快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多能互补建设、超低排放整改、气代煤电代煤改造),确保冬季供热平稳运行,按时完成清洁采暖工作任务。

第一,关于冬季供热。冬季供热面临气候复杂多变、能源市场波动、供热点多面广等多种影响因素。目前全省供热面积10.77亿平方米,供热普及率70%,涉及975.61万用户,冬季供热任务艰巨。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较常年偏冷,对供热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作中,要强化“四个保障”。

(一)保障供热稳定。各地要充分估计形势的严峻性,吸取往年的经验教训,统筹谋划、超前预判,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燃料储备。冬季取暖,能源燃料供应是关键。各地要加强与能源、气象、交通、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开通运输“绿色通道”。要随时掌握供热动态变化,落实煤、电、气供应指标,加大储备力度。要利用
煤炭暂处低位的时机,集中资金,尽快增加储煤量;采用电采暖的,要加大配电网改造力度,保障供暖用电稳定;采用燃气采暖的,供气企业要及早谋划,提前储气,确保居民用气量充足稳定。供热用煤储备量原则上不少于30天用量,燃气应急储备量原则上不少于3天用量。二是系统维护。主管部门要组织供热企业对供热场站、管网、取暖设施进行集中检修、维护保养。对清洁采暖系统,要按照省厅发布的《冬季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指南》规定,指导供热企业提前做好调试,确保系统不出事、供热不中断。三是应急取暖。遇到持续低温和雨雪冰冻极端天气,要加强供热系统调控,采取错时调峰等有效措施,优先保障居民供热。发生突发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停暖超过48小时的,要借鉴济南热力集团装备热源车等做法,采取应急供暖措施,提供临时热源供应,确保群众不受冻。

(二)保障供热质量。供热质量和服务是供热工作的“生命线”,要时刻牢牢抓在手上。一是室温要达标。严格落实《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千方百计确保居民用户室温达标,确实不能达标的,要按照规定予以相应退费。要积极查找原因,对供热屡屡出问题,因供热系统、设施运行等原因导致不能达标的,要列入改造计划,供热期结束后,及时进行改造。正式供热前,至少提前一周进行系统热态调试,确保按时达标供热。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协作,第一时间掌握气温变化,做好开栓准备,遇有大范围寒潮、极端低温天气等突发情况,
要立即启动供热。二是服务要提升。去年以来,省厅会同省文明委、团省委组织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在规范工作流程、搭建服务载体、完善服务制度、培育服务品牌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要对标国家和省《城镇供热服务标准》,推行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要借鉴济南“暖万家”、青岛“三心”、威海“保姆式”品牌服务等做法,学习优质服务示范企业的经验,寻差距、找不足,强弱项、补短板,不断巩固扩大服务提升年活动成果。三是问题要解决。供热质量和服务不到位是群众投诉的热点,管理部门、供热企业要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解决、第一时间回访,严禁久拖不决、损害群众利益,坚决避免小问题积成大矛盾,出现越级访、集体访,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日照市将物业、单位自管换热站全部收归供热企业管理,由政府财政和供热企业按1:1比例分担改造费用,创造了很好的经验。各地要学习日照的做法,大力推行直供到户,取消中间环节,减少推诿扯皮,保证供热效果。供热企业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通更多便民交费、投诉渠道,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甚至足不出户就能办理供热业务。要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和主动性,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

(三)保障供热安全。各地要健全供热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责任落实到基层、班组、一线岗位,决不能在安全生产上出纰漏。一是确保在建
工程施工安全。要科学组织施工,严格按标准规程操作,严禁未批先建、盲目抢工期、违规试运行,避免爆管、大面积停热等责任事故发生。特别是气代煤电代煤工程已到交付的关键节点,要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任务越紧急,越是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要忙中出错。二是确保供热运行安全。要加强供热管线日常巡查,注重信息研判,不放过任何征兆和线索,特别是已临近使用年限、易损易耗管段、高温高压环节的设备附件,要重点盯防,发现问题及早消除。要重点改造超期服役管道、跑冒滴漏管道、“卡脖子”管道,加快推进“汽改水”,尽快全面淘汰蒸汽供热。要完善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加大投入,落实队伍、物资和资金,加强实战演习,提高抢修抢险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理。前不久,淄博市发生一起工业供热蒸汽管道爆管事故,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三是确保清洁采暖的气、电、热安全。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后的设施,既有供热系统,又包含燃气、电力供应系统,涉及设备新、环节多,大部分用户不熟悉安全使用知识,必须高度重视使用安全。各专业运营单位不仅要向用户发放明白纸,还要到用户家里,手把手传授安全知识,严禁一改了之、敷衍了事。

(四)保障计量收费。为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与国家审计署、住建部多次进行沟通,联合省5部门出台了《关于推进全省城镇清洁采暖和深化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要认真落实,进一步抓好供热计量收费工作。一
是规范计量配套建设。供热计量系统设计、建设要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标准,并符合计量温控一体化要求。倡导以热源或换热站供热区域为整体,同步实施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热计量数据要实现远传,减轻抄表工作量,进一步提高管理效能。二是做好计量设施维护。供热计量装置是否完好,直接关系到按用热量收费能否落实。要会同质监部门,加大计量装置抽检频次,公示检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引导热计量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为供热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供热企业安装的供热计量装置,运行维护任务要由供热企业担起来;对开发建设单位安装的,地方政府要制定供热计量设施移交办法,由供热企业统一接收,实行专业化管理。三是落实计量收费政策。凡已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以及安装热计量装置的新建建筑,这个采暖期要全部用起来,实行按用热量收费,确保热计量装置发挥作用。要建立收费台帐,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小区、每一个住户。今年采暖期结束后,省厅将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要挂牌督办。

第二,关于清洁采暖。最近,住建部等四部委印发《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省厅出台了实施意见。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牢牢把握“清洁”这个关键词,按照“供得上、供得好,少耗能、少排放”的要求,加快推进清洁采暖全覆盖,推动供热行业绿色发展。工作中,重点抓好“四个加快”。

(一)加快推进专项规划编制。各地要按照省厅《冬季清洁采暖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科学编制《清洁采暖规划》。规划要确立合理的技术路线,推行一网多源、联网环网、互联互通,着力提高供热安全可靠性;要明确年度清洁采暖改造计划、项目建设时序和有效保障措施,突出前瞻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力争到2019年20万人口以上县(市)基本实现清洁采暖全覆盖,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县(市)全覆盖。

(二)加快推进多能互补建设。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资源能源状况等,科学选择清洁采暖方式。要把可利用的能源、热源分析透彻、测算清楚,把项目具体化,落实到居住小区、农村社区和村庄、户。青岛市发挥资源优势,利用海水源等热泵方式供暖,面积达到1000多万平方米。此外,大家还现场参观了利用燃气锅炉、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热项目,效果都很好。各地在推进清洁采暖中,可以利用污水源、工业生产废热余热,也可以利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要因地制宜、多管齐下、多能互补,不搞“一刀切”。“十三五”末,各地清洁能源供热比例要提高到15%以上。

(三)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整改。对采用燃煤锅炉、中小型热电厂热源供热的,要加快实施环保设施整改,实现达标
排放,有条件的要实现超低超净排放。对不具备条件,改造成本高、运行负担重的,要下决心拆除,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或者并入达到清洁供热标准的集中供热管网。今冬采暖期,环保部将持续加大燃煤小锅炉巡查力度,其中就包括供热小锅炉。按照要求,10蒸吨以下小锅炉要全部拆除,济南市将关停标准提高到35蒸吨。各地要结合规划和实际情况,明确标准,加快关停并转,不得推诿拖延。

(四)加快推进气代煤电代煤改造。我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城市,被列入国家“2+26”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10月底前必须无条件完成规定任务,进行试运行,做好正式投用准备。这是一项硬任务。其他城市也要积极主动作为,制定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计划,尽快确定2018-2020年集中供热不能覆盖区域的改造任务和年度计划,加快推进,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气代煤电代煤。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要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农村地区要结合美丽乡村和社区建设、合村并居等,统筹推进,形成合力。要注重增强房屋保温功能,通过改造屋顶门窗、搭建户外连廊等措施,提升取暖效果。已经完成的建设项目,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效能评估,确保气代煤电代煤项目经得起检验,严禁做成面子工程,好看不好用,避免散煤“复燃”。淄博、济宁等市制定了相关配套标准、指南、用户手册等,工作细致扎实,各地要学习借鉴。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冬季供热保障和清洁采暖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精心谋划,认真实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工作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今年以来,省厅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8月份在淄博召开现场会,9月份在济南召开调度推进会,安排部署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工作。对这项工作,供热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负总责,重大问题亲自研究、直接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落实,做好具体工作。遇到气源、煤炭供应不足等紧急状况,要及时与发改、财政、经信、交通、电力等部门沟通,必要时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形成合力。供热企业作为供热责任主体,要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把工作做实做细,确保不出问题。

(二)转变工作理念。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必须按照“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共同谋划供热工程项目和配套建设,共同维护供热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共同享有清洁采暖带来的舒适便利。
管理部门和供热企业要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让使用者有更大的话语权、更深的参与度、更多的获得感。同时,要强化舆论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多报道国家的优惠政策,报道各地供热设施建设改造的最新成果,报道供热企业和一线职工的辛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共同促进和谐供热。

(三)加快技术创新。目前有的地方和企业供热单位能耗偏高,距离省政府要求的每平方米20公斤标煤还有较大差距。各地要按照老旧管网改造、清洁采暖和供热等专项规划确定的任务,大力推广应用新型保温材料、高效换热设备,加快更新改造步伐。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先进技术,推广济南热力集团、威海热电集团等推行智慧供热的经验,实现供热网络化、智能化、可视化,达到按需供热、按需用热、降低能耗的目的,推进供热行业创新驱动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厅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清洁采暖气代煤电代煤持续开展包市督导、专项督查,对冬季供热运行实行动态调度、实时指导。各级要建立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对气代煤电代煤改造进度迟缓、供热问题投诉集中的县市进行约谈;对存在供热不达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企业,要采取约谈、曝光等手段严肃处理。

同志们,今年是落实中央有关北方地区清洁采暖工作部署的第一个采暖期,冬季供热和清洁采暖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和供热企业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继续发扬不怕困难、勇于奉献、敢打硬仗的精神,全力以赴、扎实工作,按时完成气代煤电代煤目标任务,确保人民群众清洁采暖、温暖过冬,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谢谢大家。

李力同志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8年3月5日)
    
    
同志们:
    
    2月22日,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委、省政府就召开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这次大会一直开到县,现场直播、规模空前,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新时期全省向高质量发展的进军号、动员令。刘家义书记在讲话中,深刻阐明了加快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总的要求、重大意义,对抓住重大历史机遇、发展现代优势产业集群、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等作了系统部署,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坚定了全省上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2月24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动员大会精神。龚正省长要求各级各部门将新旧动能转换作为重中之重,优先考虑、优先谋划、优先落实,突出做好“八个抓紧抓实”。今天我们
    召开这次视频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动员全系统立即行动起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视差距、明确任务,全面展开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全省新旧动能转换贡献住建力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凝聚共识,切实增强全系统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责任感紧迫感
    
    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是在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的关键节点上,党中央交给我省的重大政治责任和必须完成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是山东实现“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的重大机遇、重大挑战,是我们共同肩负的重大使命。全省住建系统要充分认识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全力以赴做好新旧动能转换这篇大文章。
    
    第一,思想再统一,深刻认识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极端重要性。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国务院批复的首个区域性国家发展战略,是全国第一个以新旧动能转换为主题的区域发展战略,也是国家给予的重大战略支点,其覆盖地域之广、涉及领域之宽、探索要求之高、政策含金量之多,在山东改革发展的历史上前所未有。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经济发展的总牵引、总抓手,关系全省经济转型升级的前途命运,关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关系山东在现代化进程中能否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围绕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国务院批复了《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和《关于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总体方案是设计图,实施规划和实施意见是施工图,共同构成了新旧动能转换的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动员大会吹响了我省向高质量发展的进军号,抓住了我省由大到强战略性转变的“牛鼻子”,开启了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的新航程。机遇抓住了就是良机,错失了就是危机。全省住建系统要按照刘家义书记“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的部署和龚正省长“深化改革增强活力、创新驱动增强动力、扩大开放释放潜力、扩大有效需求强化支撑力”的“四力”要求,抢抓发展机遇,以奋发有为的斗志、破釜沉舟的勇气,加快推进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
    
    第二,认识再深化,敢于正视住建行业发展存在的短板和问题。“走在前列”是***总书记对山东工作提出的总要求。刘家义书记在动员讲话中,多次多维度对标先进,深刻分析了标兵渐行渐远、追兵越来越近、发展形势逼人、竞争态势逼人的现状。对标先进,环视周边,放眼开放,我省住建事业发展速度、发展质量都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半岛城市群整体实力较强,但综合竞争力不足。半岛城市群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4位,但对标长三角
    、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还存在协调发展水平不高、省会城市首位度低、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活力不足等问题。二是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但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镇能力不强。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58%,高于全国2个百分点,但与广东、江苏、浙江相比分别低9.3、8.2和7.4个百分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存在就业质量不高、公共服务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城市承载能力日益增强,但基础设施还存在诸多短板。我省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等数量全国第一,污水垃圾处理率、集中供热普及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指标均居全国前列,但仍存在基础设施总量不足、分布不均、标准偏低等问题,大中城市交通拥堵、停车难、“城中看海”等“城市病”比较突出。四是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但城乡差距依然较大。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实现镇村全覆盖,农村改厕年内完成。但也存在村内道路硬化比例不高、清洁供暖比重较低、供水水质不稳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等问题。五是住建产业对经济贡献率高,但产业规模大而不强。2017年,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10.3%,为全省经济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但还存在产业整体竞争力不足、龙头企业实力偏弱、产业融合度不高等问题,建筑业总产值由全国第三位落到第四位,年产值过百亿元的企业,我省只有8家,而浙江、江苏分别达到32家、33家。面对这样的差距、巨大的压力、群众的期待,我们没有任何理由
    陶醉于眼前的成绩,也没有任何理由自暴自弃,全系统都要有坐不住、等不起的紧迫感,有勇于担当、造福群众的使命感,正视差距、奋起直追,努力把住建系统打造成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高地,力争在新旧动能转换中走在前列。
    
    第三,方向再明确,勇于承担住建系统在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任务使命。国务院批复的总体方案许多内容涉及住建系统,比如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统筹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探索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管理模式、开展建筑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创建建筑设计创新平台等。在省实施意见中,我厅承担“2+10”重大任务,牵头2项、参与10项,是省直部门中比较多的。住建系统承担着优化空间布局、打造发展载体、支柱产业转型等方面的重要任务。新型城镇化是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既是经济发展的传统动力,又蕴含促进发展的新动能。城乡规划在宏观上对城市经济、环境以及社会进行调控,对于优化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生产力合理配置、拓展新旧动能转换空间起到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城镇是新旧动能转换主战场,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的公共服务、精细的管理服务,能够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的载体支撑。房地产业和建筑业都是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2017年两大产业缴纳税收1644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20.2%。总的看,住建系统是重大工程实施的主力军,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大局中承担着重要任务。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顺应大势、主动作为,加快培育住建领域新动能,改造传统动能,全面提升住建事业发展质量和竞争力。
    
    第四,行动再加速,迅速掀起全省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的热潮。省委、省政府有部署,我们就必须迅速行动,抓贯彻、抓执行、抓落实。去年4月省委、省政府启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来,省厅按照有关部署要求,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承担了新型城镇化、济南青岛中心城市发展以及济莱、青潍、烟威一体化发展等关键问题研究;开展了以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为总课题,以综合试验区空间布局、新生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发展、改善镇村人居环境、建筑业和房地产业转型升级为子课题的“1+4”课题调研,形成了高质量研究成果。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建立了住建领域“四新四化”项目库,包括装配式建筑、重大基础设施等6大类项目。省厅与中国建筑学会、威海市政府签订三方合作意向书,共同推进建筑设计国家创新平台建设,目前一期工程已开工,预计明年6月竣工投入使用。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在重大工程推进中找准定位,从拓展动能转换空间、打造动能转换载体、培育内生新动能、夯实动能转换基础等方面,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得到国家部委大力支持,部分已纳入省总体方案,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近期将印发实施。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和行动计划,策划实施一批
    重大项目,尽快谋划确定本地本部门本领域的施工图、时间表,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长抓的韧劲,扑下身子,埋头实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聚焦重点,突出特色,全面展开住建领域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是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领域,在许多方面都大有可为,要明确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突出住建特色,在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上干在先、走在前,勇攻坚、作表率。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空间、载体、动力三篇文章,着力优化城镇布局形态,统筹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着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齐鲁建造”高端品牌,推动住建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出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做好新旧动能转换“谋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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