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全文7044字)

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桂发〔2016〕24号)、贵港市委、贵港市人民政府印发的《贵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贵发〔2016〕26号)要求,全面完成《纲要》规定的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以及“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相关要求,我局从覃塘区税收工作实际出发,严格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密监督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一体建设,以约束权力、保护权利为重点,创新体制机制,改进方式方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现将2018年度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8年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情况
    1.严格依法征税,强化税收职能
    2018年,贵港市覃塘区税务局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坚决不收“过头税”,健全“严格依法征税、科学分析统筹、上下合力攻坚”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从年初就紧抓收入不放松,以月保季,以季保年。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加大计划管理和收入调度力度,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发挥税收在“供给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组织收入的掌控能力显著增强,1月-12月份累计组织税收收入121201万元。
    2.深化简政放权改革
    2018年继续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优化审批流程,提速办结时限,优化即时办结事项。打造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一次告知、内部流转、窗口出件、限时办结、事后监督”的纳税服务模式。二是认真落实首问责任、领导值班、限时办结、预约办理、延时服务等服务制度,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全面推行涉税审批事项“同城通办”,加快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推广电子税务局应用,推进“互联网+税务”,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压缩办理时限,明确每个审批环节办理时间节点;有条件即时办理的事项,一律按即时办结。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涉税事项的受理、核实和审批,力求做到“形式规范、内容全面、条件明确、限时办结”。目前,覃塘区税务局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5项,2018年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38件,全部办结,无一超时逾期现象。
    3.坚决整治违规插手涉税中介
    覃塘区税务局对违规插手涉税中介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执纪问责,积极开展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对落实税务人员“五个禁止”和领导干部“三项制度”再次进行了深入自查,要求做到查深、查细、查透,不留死角,并将自查结果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还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目前,覃塘区税务局没有中介服务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由本部门直接审批,实现“零”中介,零收费。
    4.大力推进权责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
    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分批公布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省(区)税务局公布的权力运行流程图,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及宣传活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开展以行政征收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处罚权、监督检查权等为主要内容的权力清单自查工作;以岗责职责为依托、借力“两个责任”活动进行责任清单自查工作;整理整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做好负面清单的推行工作。
    5.加强市场监管,推进纳税信用建设工作
    一是通过共享平台与工商部门交换并应用企业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确保“三证合一”后续管理的良性运行。严格按照上级的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以及时限开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二是积极推进银税合作。对“银税互动”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总结和指导,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适时向金融部门推送A级纳税人名单,让诚信纳税人享受到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三是按时开展纳税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将纳税信用等级结果及时录入信用,并在办税服务大厅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落实多部门联合激励和惩戒措施。
    (二)完善依法治税制度体系
    按照《纲要》的要求,我局严格执行《广西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印发《覃塘区国税局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实施方案》(覃国税发〔2017〕39号),大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制定权限、备案制度、清理制度等进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税收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把关,2018年,覃塘区税务局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为减少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的情况,提高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确保决策的效率和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覃塘区税务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要人事任免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重大项目安排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大额资金使用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和法律责任,召开相关会议,形成会议记录,严格决策落实情况,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成立了由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办公室组成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关于合法性审查的规定,将所有作出的重大决策,尤其是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事先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不出现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情况,同时强化对重大决策执行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和综合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化解风险的处置预案。
    3.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作用
    覃塘区税务局党组多年以来,一贯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均通过局长办公会等会议讨论,领导决策的方式完成,相关会议结果以通报的形式发布,并如实记录存档。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15项制度,大力推行“点线面”工作法,严格落实岗位AB角、24小时值班等制度,使税收工作逐步驶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一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提高税收征管效能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45号)要求和《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国税函〔2017〕453号)、《贵港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国家税务局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贵市国税函〔2017〕61号)精神,为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方式转变,提高税收征管效能工作。按照“放管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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