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8篇)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汇编(8篇)

目录

    1.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
    2.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4
    3.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8
    4.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40
    5.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50
    6.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2
    7.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1
    8.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6

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紧扣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目标任务和市委“157”总体部署,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共办理案件12887件,为达州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一、推进平安达州建设,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加强重点领域犯罪治理。坚定履行维护安全稳定职责,批捕992人、起诉3537人。依法打击聚众斗殴、“盗抢骗”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让人民群众安全感成色更足。强化禁毒综合整治,以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为抓手,开展“检邮同心·禁毒同行”专项监督行动,通过检察建议督促邮政部门堵塞毒品寄递管理漏洞。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落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年度评价中排在首位。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从严从重惩处,坚决维护法律威严。对过失或社会危害程度较低的犯罪,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促成缓和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准确把握办理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法律政策导向,依法对17名因农作物被毁而猎捕野生动物的农户不起诉,让人民群众最朴素的正义观得到彰显。
    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兑现“件件有回复”承诺。推行领导包案化解首次信访工作制度,让人民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在首访、初访就得到有效解决。创新认罪认罚与刑事和解“双制联动”,出台《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实施办法》,加强案件当事人权益双向保护,促成刑事和解247件,同比增长170%。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2件,推动解决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网络信息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监管问题,实现以“我管”促“都管”。渠县检察院办理的廖某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
    二、始终围绕中心大局,全面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起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犯罪277人。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联合市工商联等10家单位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督促9家涉案企业做出合规承诺、落实合规整改,真正做到对民营企业厚爱不溺爱、保护不放纵。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在全省率先推行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机制,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8人,帮助权利人追赃挽损300余万元。市检察院被评为四川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准确把握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政治要求,针对无证售卖种子、农药等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监督优化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守护粮食安全。开展专项活动,监督17个乡镇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对供水水质不达标、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基层群众饮水安全。与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会签协作文件,依托国家司法救助职能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向124人发放救助金147.1万元,严防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市检察院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成效,获新华社、《人民日报》报道。
    服务绿色低碳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8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对企业违规或超标准排放加强排查整治,助力达州主城区空气优良天数增幅位居全省首位。设立“生态检察官”,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建立协作机制,监督职能部门对全市8大河流“一河一策”开展全流域系统治理。构建刑事处罚、民事赔偿、生态修复有机衔接工作机制,利用缴纳生态修复金、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监督修复农用地400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20万尾,补植林木2万余株,促进受损生态得到及时补救。万源市检察院联合重庆、陕西毗邻地区检察、水务、生态环境等部门会签协作意见,加强任河流域生态保护,共护三省四地“母亲河”。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协同市监委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做实做细大要案提前介入、强制措施适用、起诉、追赃挽损等各环节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办理攀枝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谢某某受贿案等大要案。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严厉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联合监委、法院等部门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惩治粮食系统、招投标等重点行业领域腐败问题。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一老一小”保护。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防诈反诈宣传59场,办理养老诈骗案件7件,追赃挽损100余万元,用法治守护养老钱、留住“夕阳红”。推动市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出台十六条措施,促进“六大保护”有机融合。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对32名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其中5名考上大学。建立强制报告责任倒查机制,督促职能部门对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加强监护侵害、监护失职监督,发出督促监护令52份,促进父母“依法带娃”。自编系列丛书,制作精品课程,联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开展“巴渠佑苗”品牌系列推广活动。大竹县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动漫课程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精品网课。
    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65人,办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食品小作坊卫生整治、销售假药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5件,让群众吃得放心、用药安心。严厉惩治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行为,通过履行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支持起诉等职能,帮助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432万元。强化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让电信诈骗分子无处遁形。市检察院联合通川区、达川区、宣汉县检察院办理的“5·09”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五件典型案例之一。
    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畅通举报、控告、申诉渠道,线上线下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20余条。注重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通过公开听证、旁听庭审、公开宣告等举措,把案件办理过程转化为普法过程,让法言法语也能春风化雨。组建“牵牛花”等宣传团队,深入乡镇、社区、中小学等一线,开展“法治进校园”“院坝普法会”等活动1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解决群众法律问题380余个。在市电视台连续7年播放普法栏目“达州检察档案”、在《达州日报》连续8年刊载专栏“检察故事”,持续引导人民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充分履行监督职能,着力促进执法司法更加公正
    刑事检察优化提升。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通过开展“两类案件”专项监督等方式,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253件,纠正漏捕、漏诉293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83件次。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3件,书面通知审判机关纠正超期审理、违法送达等问题75件次,纠正率100%。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完成对锦江监狱、甘孜监狱交叉巡回检察;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脱管、漏管16人,纠正刑罚执行机关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141件。
    民事检察精准发力。办理民事检察案件635件,同比增长53.8%。加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对法院判决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加大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87件,获采纳285件。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超越业务范围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律师管理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和整治。以民间借贷、不动产买卖为监督重点,纠正民事虚假诉讼16件,坚决不让钻法律“空子”的人得逞。达川区检察院在法院设立民事检察监督服务窗口,畅通群众权利救济渠道、深挖案件监督线索,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行政检察稳步做实。将办案思维从“我监督了”向“我化解了”转变,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12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64件,同比增长270%,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积极稳妥拓展监督范围,办理强制隔离戒毒、治安处罚等领域行政监督案件165件。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发出检察建议72件,有效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执法公信力。
    公益诉讼拓面提质。围绕“4+N”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48件,同比增长36.6%。聚焦国有财产和国土资源保护,监督税务部门对34个施工项目追缴环境保护税200余万元。强化红色遗迹保护,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开展专项行动,对全市322处烈士纪念设施全方位保护。市检察院以宣汉县检察院红色遗迹保护公益诉讼案为背景拍摄的微电影《星光》,被评为平安中国看四川“三微”比赛最佳作品。加强办案团队培育,开江县检察院“田城益士”、万源市检察院“花萼卫士”等公益诉讼团队已成为公益保护的重要力量。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传达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扎实开展“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实施“挑重担、做标兵、上一线、扬正气”四大行动,明确70项具体措施全面推进,干警争创一流、担当作为的意识和劲头明显增强。
    聚力夯实基层基础。落实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提前完成基层检察院预算基数和固定资产上划工作,经验在全省作交流发言。打造智慧检察,举办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推进检察指挥中心建设,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聚焦一线办案热点问题,开展全市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4次,进一步凝聚执法司法共识。推行课题制,强化检察理论研究,28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征文活动中获奖。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招录、遴选干警40人,选派5人到藏区、彝区挂职锻炼,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氛围更加浓厚。
    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制定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把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与扎实推进“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等相结合,开展“好风传家”廉洁教育活动,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引导干警严守纪律规矩、切实转变作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主动填报相关事项350件,同比增长81.3%。制定《检察官惩戒工作指引》,严肃司法责任追究,规范检察权运行。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6次、向市政协通报工作4次,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项视察和民主监督。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配合开展检察官履职评议,检察干警的人大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高标准办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满意率达100%。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25次,选聘听证员211名,开展检察听证264次,其中检察长主持听证22次,切实把“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过去的2022年是极不平凡、极为不易的一年。面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停步、创新实干再加速,为达州奋力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增添了检察色彩,全年共有2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0件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等省级以上荣誉63项。
    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皆为序章,奋斗铸就辉煌!党的二十大报告用专章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点部署,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这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是第一次,充分彰显了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法治建设、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盼,也赋予了新时代新征程上检察机关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
    对标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的系统性、实效性还需提升;二是提供检察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队伍专业素养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匹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针对性予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争创检察双一流、服务达州新定位”工作思路,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优化监督方式、提升监督效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奋力建设“一区一枢纽一中心”、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新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保障安全稳定上争创一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通过刑事和解、公开听证、检调对接等措施,缓和矛盾纠纷、减少社会对立面。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达州、法治达州。
    二是依法能动履职,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上争创一流。围绕达州“三大战略定位”,优化检察供给,服务推进达州现代化建设。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全面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加强与重庆毗邻检察机关协作,协同开展定制法律服务,全周期保障“万达开”重大项目健康发展。更加注重人居环境改善,严厉惩治危害农业农村发展犯罪,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是坚持人民至上,在践行司法为民上争创一流。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坚持天理、国法、人情、良心并重,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努力答好新征程上的人民考卷。全面推行公开听证,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将心比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以司法救助为牵引,健全多元救助体系,坚决杜绝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丰富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
    四是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法律监督上争创一流。用好“行刑衔接”、政法大数据、巡回检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平台,推动刑事检察再上新台阶。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精准监督理念,提升民事检察专业化水平,以“如我在诉”之心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非诉执行监督,提升行政检察效能。深耕公益诉讼法定领域,稳慎拓展案件范围,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深入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加强大数据、信息化辅助办案适用,提升法律监督的效率和能级。
    五是夯实发展根基,在锻造过硬队伍上争创一流。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四心”作风问题教育整顿成果,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法律监督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实施检察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提升干警专业素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政治督察和廉政风险防控,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警示教育常态化,一体促进政治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人勤春来早,奋进正当时。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全面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守正创新、勇毅笃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贡献检察力量!
    

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锚定“争创全区一流业绩,打造全国一流品牌”目标,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稳进发展,全市检察业绩持续保持全区前列,为推进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提供了坚强检察保障。
    一、服务中心大局,以高效能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始终胸怀“国之大者”,以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从严从细从实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45人,提起公诉3395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防范和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立长效常抓机制,有效遏制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91人;从严惩治走私贩卖毒品犯罪,起诉87人;依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起诉461人,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以煤炭贸易、煤矿投资等为名的骗贷、洗钱等风险型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把办理案件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有机结合,着力维护健康有序经济环境。
    助力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制定实施服务保障最优营商环境建设19条意见,建立护商暖企10项机制,部署开展涉企案件专项法律监督,开通涉民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着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最优检察供给。坚持依法惩处与平等保护相统一,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不捕、不诉涉企人员204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联合市司法局出台意见,为涉民企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受限难题。准格尔旗检察院办理的“某煤矿负责人王某某申请经常性跨市县经营活动监督案”获评全区典型案例。杭锦旗检察院打造“优企e站”惠民平台,受到民营企业广泛好评。
    合力推动反腐败工作。坚决落实反腐败斗争部署要求,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统筹,打击犯罪与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提前介入监察机关调查案件?21 件,起诉职务犯罪案件 31 件 34人。依法办理了中国侨联公益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原主任何继宁受贿案,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原副巡视员王贵卿受贿案,市自然资源局原局长李云受贿、挪用公款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坚决惩处司法腐败,深挖违规违法案件背后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问题,立案查处2人。在严惩腐败犯罪的同时,针对职务犯罪背后的监管漏洞问题,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专项报告,助力铲除腐败的土壤,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伊旗检察院针对贪污案件制发的诉源治理检察建议,被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
    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构建以“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为核心的生态检察模式,筑牢北疆生态安全屏障防线。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3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2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被损毁耕地、林地、草原6200余亩,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33.5万元。坚持生态保护大格局,联合地方政府建设生态环境修复基地、检察公益林、遗鸥保护站,多点发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组合拳”。针对中央环保督察通报的棋盘井区域违法取水用水问题,跟踪推动相关部门和企业整改修复,并对4个违法取水企业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开展调查。鄂前旗检察院打造“马兰卫士”公益诉讼品牌,凝聚联防共治合力,推动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全链条治理。建立蒙陕晋宁、呼包鄂巴乌毗邻地区检察协作机制,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多元共治,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水平司法保护新路径。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以法治思维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入研究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43份,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堵漏建制,助推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某地生猪屠宰管理混乱,监管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强化履职整治,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伊旗检察院建立拟相对不起诉轻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考察机制,避免案件“不诉了之”,实现惩戒教育并举。建立人大代表意见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促进民声“变现”。针对人大代表关于农村牧区野兔野鸡治害与保护问题的议案,市检察院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组织专家论证和检察听证,并制发检察建议,为野生动物保护与危害防治共同献策。该做法被《检察日报》刊载。
    二、践行司法为民,以高品质检察服务厚植人民至上情怀
    着力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等热点,扎实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建立医疗卫生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等涉民生民利机制7项,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开展“食药领域”、“治违禁、去药残、促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消字号”产品违规销售等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行动,制发检察建议35件,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米袋子”“菜篮子”“药匣子”安全。建立“检消协作”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履职整治“飞线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安全隐患问题,全力守卫群众“家门口的安全”。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向145人发放救助金155万元,以检察之力帮助群众纾困解难。
    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将心比心化解矛盾,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970件,未发生涉检赴呼进京越级访。建立和落实领导首办和包案制度,推动解决了一批信访“老大难”问题。鄂旗信访人杨某某因草牧场纠纷不服法院判决,向各级机关长期上访,市旗两级检察长联合包案释法说理,并协调解决信访人生活困难问题,使多年信访积案成功化解。坚持开门办案,组织公开听证228件次,以检察听证新常态让公正“可见”、温情“可感”。
    全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61 人,提起公诉 75 人。坚持“保护、教育、管束”一体落实,对社会危害性大的涉罪未成年人批准逮捕34人、提起公诉49人,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不捕不诉51人。针对家庭教育缺失问题,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向109名失职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给甩手家长戴上“紧箍咒”。加强检校共建,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治理,推动解决学校消防设施、“三无产品”售卖等隐患问题。与监委、教育、公安、卫健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制发检察建议 11份,督促排查发现的200余家问题宾馆、酒店、网吧、KTV整改并落实报告义务。
    持续加强特殊群体利益保障。深化残疾人、妇女、农民工、退役军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携手残联全面推开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制发检察建议14件,督促排查并整改无障碍设施安全隐患1000余处,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达旗检察院办理的督促维护公共交通领域残疾人权益保障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助力女性友好型城市建设,会同市妇联做好妇女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成功办理了我市首起支持被家暴妇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鄂旗检察院通过办案帮助千余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083万元。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融合快板、漫画、说唱等形式强化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效果,以“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三、强化法律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办案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持续深化“两项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3件,监督撤案86件,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36件,纠正漏捕漏诉125人,有效防治有案不立、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侦查违法行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4件。市检察院对一起一审判决无罪的强奸未成年人案支持抗诉,二审法院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实现罪当其罚。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21件;纠正监管场所和监外执行活动违法257件;纠正财产刑执行活动违法90件。全面推开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监督脱管漏管虚管15人,严防“纸面服刑”。
    民事检察做精做实。全面学习贯彻民法典,深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41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提请抗诉1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监督纠正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1206件。强化类案监督,针对法院同案不同判、审判执行活动中存在的同类违法情形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统一司法标准,推动提升办案质效。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着力维护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行政检察全面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78件。对生效裁判结果、行政审判程序违法以及行政行为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369件。扎实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法院未及时受理、不规范执行、行政机关怠于申请强制执行等监督案件94件,涉土地面积4830亩。东胜区检察院办理的某农民专业合作社违法占地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案例。深化府院联动,构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一体化工作体系,通过监督纠正、释法说理、促成和解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 24 件。康巴什区检察院促成某集团公司与当地自然资源局达成调解协议,跟进督促双方履约践诺,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多年的行政争议。
    公益诉讼稳中有进。精耕公益诉讼“4+9”法定领域,立案42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20件,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扎实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金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有财产7700余万元。积极探索拓展新领域公益诉讼,开展了长城保护、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红色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工作,发出检察建议21件。乌审旗检察院针对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破坏严重、管护缺失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推动地方投入专项资金、建立管护机构,全力捍卫英烈荣光。针对快递市场泄露个人信息问题,向邮政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行业规范,以检察力量守护寄递安全。
    四、深化司法改革,以高标准规范监督激发检察内生动力
    持续更新检察理念。坚持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出台服务保障“三个四”实施意见,细化31条措施全力落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409人,不起诉1421人,同比分别上升4.07%、30.01%,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93.09%,充分释放司法善意、减缓社会矛盾。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22.12个百分点,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加大优秀案例“培、选、用”,19个案件被评为全国、全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
    健全完善检察工作机制。强化“检察一体化”思维,建立以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的检察办案机制,破解监督难题,凝聚监督合力。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警双方相向而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更到位的监督和更紧密的协作,促进执法工作水平、检察办案质效、社会治理效能提质升级。建立完善高效协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联合出台加强“呼包鄂乌”知识产权检察协作意见,构建起“捕、诉、监、防、服”全链条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强化检察权规范运行,常态化开展检察数据研判会商、案件质量评查,倒逼提升业务质效。
    强化数字赋能检察建设。积极适应大数据时代下智慧检务新需求,上线运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版,深度对接政法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努力让数据“跑路”为司法办案提质加速。学习借鉴苏州、绍兴等地“数字检察”经验,探索大数据检察监督新模式,研发运用公益诉讼线索智能分析、服刑人员社保缴纳监督等模型,促进办案更高效、更精准。市检察院建立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监督模型,入围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全国百强。达旗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上线运行“非羁码”,以科技手段实现对非羁押人员管理全方位、全流程监督。
    五、加强自身建设,以高要求从严管理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抓思想筑忠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化“忠诚铸检、司法为民”党建品牌,努力筑造基层党建坚强堡垒,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做细做实检察环节民族工作,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抓实训提素能。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大力实施“鄂检英才”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在培养培育优秀专业化办案团队、青年精英人才、“鄂检英才讲师团”上下功夫。建立部门大讲堂和轮岗交流锻炼制度,积极组织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深化检察官与法官、公安、监委办案人员等法律共同体同堂培训,促进凝聚共识、协同发力。35个集体、54名干警荣获全国、全区荣誉,4名干警被评为全国、全区检察业务标兵、能手。
    抓纪律强作风。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线。强化检务督察,加强检察人员日常管理,接受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市检察院党组对3个内设机构和3个旗区院开展了政治督察和作风纪律巡察,并抓好整改落实。践行严管厚爱,勇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持续用力正风肃纪,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抓基层夯基础。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建立完善基层院考评机制,深化落实市院领导、内设机构联系指导基层院制度,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助推解决基层院发展问题。与苏州市检察机关建立对标学习合作共建协议,努力营造“追赶超越、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坚持“品质兴院、品牌强院”,持续开展创新创优发展项目评选,打造更多鄂尔多斯检察新亮点、新品牌。
    各位代表,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理念,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之下,定期报告专项工作,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两级院29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听证会等活动426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270件次,确保检察办案公开公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强新媒体建设,畅通民意渠道,讲好检察故事,6个检察院、2个新媒体账号、8部宣传作品荣获自治区级以上媒体表彰。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检察理念还需持续更新转变;“四大检察”融合发展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整体效能还需强化;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内生动力还需激励释放;基层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推进固强补弱工作举措仍需强化。对于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对策和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写入报告,这在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尚属首次,对检察工作赋予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思践悟***法治思想,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依法能动履职,狠抓工作落实,努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
    一是旗帜鲜明强化政治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我市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建设“四个国家典范”打造“四个全国一流”目标任务,以更坚实的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履职,推动中央、自治区、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是依法能动服务保障大局。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切实找准依法能动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扎实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平安、护稳定工作。坚决依法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着力在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展现检察担当。以“如我在诉”情怀回应群众诉求,助力社会矛盾源头化解。心系“人民至上、以民为本”,认真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促进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助力推进更有实力、更有能量、更有温度、更具幸福感的鄂尔多斯建设。
    三是更大力度加强法律监督。坚持以***法治思想引领司法检察理念革新,落实“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三查融合”和数据赋能,推进“就案办案”到“惩防化治”的办案理念转变,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对标对表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要求,把公益诉讼检察做得更深更细更实,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领域人民群众的关切问题,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更高法治需求。
    四是持之以恒锻造过硬队伍。对标“打造全国一流干部队伍”目标争先进、作表率,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质,以高效履职能力提升检察贡献度。深化全面从严治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基层检察履职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涵养实干的品格,保持实干的姿态,牢记嘱托、勇毅前行,以“检察之为”回答“时代之问”,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鄂尔多斯检察事业新篇章,为全面推进鄂尔多斯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浏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28号《意见》,坚持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浏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受理审查逮捕1416人,同比下降33.1%;决定批准逮捕786人、不批准逮捕630人;受理审查起诉3109人,同比增长17%,决定起诉2318人、不起诉766人,审结率99.2%。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案件2415件。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检察信息优秀集体”“三八红旗集体”等集体荣誉,25人次获“十佳公诉人”等市级以上奖励。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
    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和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工作、重要事项,汇报重大典型案件19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质效导向,扎实做好长沙市委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的职责使命。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依法办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183人,维护经济金融安全;依法打击非法信访,对程某宽等3人提起公诉,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监督,起诉涉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犯罪43人;积极参与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公益诉讼立案4件,监督违法建筑依法拆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驻经开区检察联络室建设,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82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3件;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叶某跨市县企业生产经营量身定制监管方案;对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积极赔偿的涉企犯罪人员不批准逮捕17人、不起诉14人,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服务浏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闻令而动,组织60余名志愿者多次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坚持为人民司法的鲜明导向。高度关注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严、护、防、教”一体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办理“4·16”涉恶案件等一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起公诉161人;开展社会调查、督促监护、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853人次,28名检察官进校园开展法治辅导60余场次。针对未成年人出入经营性娱乐场所、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形,公益诉讼立案36件,发送检察建议13份。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支持起诉为20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92万元;为8名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追讨相关费用、赔偿金200余万元;办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案件58件,救助金额63.9万元。
    二、更新司法理念,注重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助推检察工作现代化
    一是强化“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坚持严审细查,将法律监督与减少社会对抗、化解社会矛盾有机结合,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不诉,不捕率44.5%、不诉率24.8%;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已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33人,诉前羁押率27.9%,同比下降28.5%;提出宽缓量刑建议474人。探索推进速裁办案,轻刑快办,简案简办;引导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2643人,适用率86.74%、发送确定刑量刑建议1599份,采纳率97.4%。
    二是强化“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把法律监督贯彻于执法办案各环节、全过程。办理的“6·06”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提前介入,追诉漏犯1人;快捕快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严惩犯罪,促进对古树名木的综合保护、“老有所依”。办理孔某猥亵儿童案,审查发现并追诉强奸犯罪,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结合办案深度分析案发原因,针对养老诈骗、民间借贷、生产安全、金融经济安全等问题,发送检察建议267件,进一步推进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该做法得到最高检推荐肯定。
    三是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与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监检会商工作机制,与市法院党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公安局设置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市法院、环保局联合设立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等4个基地,深化理解支持。深入推进“林(河)长+检察长”制,深入乡镇街道调研、巡河巡林,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与教育局等九部门联合开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专项检察,监督纠正各类违法问题36个,各单位报告违法线索并刑事立案10件。
    三、深耕主责主业,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落实中央28号《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浏阳市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责任分工》、《浏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一是做强刑事检察。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人,撤案9人,追捕追诉17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1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80件。办理湘嘴巴非法集资系列案获评长沙市优秀刑事案例。加强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程序违法170件,提出抗诉3件6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8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刑事执行问题317件;运用大数据依法监督纠正彭某非法出境。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和检察,参与侦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2件2人;受理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已提起公诉8件8人,督促退缴赃款上交财政1690万元。
    二是做实民事检察。加强民事裁判结果监督,针对民事裁判显失公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提请长沙市检察院抗诉1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针对审判程序、执行活动发送纠违类检察建议500件;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发送撤销裁决书面检察建议100件。办理的周某珍与湖南某储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提请抗诉系列案入选全省民事检察典型案例。
    三是做细行政检察。加大对行政裁判结果监督,监督纠正2件,发送监督纠正行政机关、政府部门违法行为检察建议370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与依法治市办公室、司法局建立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机制,针对国家生育政策调整,向卫健局发送撤回法院终本非诉执行检察建议50件。
    四是做优公益诉讼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7份,民事公益诉讼立案54件。关注国有财产保护,督促对4宗违规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进行追偿,督促税费征缴176万元。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14件案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加强支持起诉,督促侵权人承担生态修复、野生动物损害赔偿390.6万元、开垦荒地3亩、增殖放流鱼苗百余万尾。开展军人优先就医、公共安全、“二手车”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等专项检察,督促相关问题整改。
    四、夯实基层基础,聚焦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牢固树立人大意识,积极落实人大决议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律监督等专项工作3次。建立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机制,走访人大代表71人次,邀请101人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19次385件,参与增殖放流等检务公开活动4次。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13人次被任免为检委会委员、检察员等职务,4名员额检察官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两官”履职评议。
    二是提升监督能力。坚持政治建检,检察长讲党课,开展“学报告、悟思想、争先进、创一流”主题党日活动,多层面、多方式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调优配强领导班子,交流、提拔班子成员3人;加强队伍建设,提拔中层干部4人,晋升职务职级19人;组织员额检察官全员述职;开展读书会、研讨会等文化育检活动,培育干警检察职业精神。建立数据分析研判和争先创优工作机制,强化过程评价,提升工作质效。开办“浏检夜校”、职务犯罪侦查等专题培训401人次,全面提高干警执法素养。深化执法司法协作,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6名、“益心为公”志愿者20名,借力“外脑”,收集案件线索,参与办案。
    三是坚持从严治检。以“忠诚、公正、清廉、文明”为核心,全面落实清廉浏检机关建设。坚持案件三级审查把关,加强对执法办案的风险防范。抓实从严管党治检,开展专题教育3次,干部任前谈话39人次,提醒谈话21人次,将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逢问必录,填报136次。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根本在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指引,靠的是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政法各单位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热忱关心、支持、监督和帮助。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理念还需更新转变,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针对性、实效性不足。二是监督职能发展不平衡,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办案数量、监督质效上,还有较大进步空间。三是监督能力有待提升,在办案中发现问题、监督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与新时代新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四是检察宣传的广度、深度和法治引领作用需进一步拓展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持续推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市检察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以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意见》,深刻领会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强化法律监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办优案、干实事、育英才、创一流,为勇当“强省会”战略开路先锋,高水平绘就中国式现代化的浏阳图景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找准切入点,在服务现代化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一是服务保障社会大局稳定。把牢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属性定位,贯彻国家总体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坚决捍卫党的领导。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宽严相济,全面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推进平安浏阳建设。
    二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工作。依法惩治金融领域犯罪,加大反洗钱、追赃挽损力度,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金融环境。围绕“项目建设提速年,营商环境提质年”活动,加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力度,深化企业合规改革,持续完善和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三是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服务乡村振兴,深化“林(河)长+检察长”制,围绕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监督。充分运用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二、把握关注点,在增进人民福祉上展现新担当
    一是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依法严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依法办理涉及劳动纠纷、就业纠纷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领域公益诉讼,有效保障就业者、劳动者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是回应群众司法诉求。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结果回复。完善检察听证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见证参与,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行政检察的核心任务,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等手段,促进行政争议依法公平、有效解决,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三是做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加强与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深度配合,持续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督促监护、法治进校园等制度,织细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络;深化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增强协同履职、综合履职意识,提升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整体质效。
    三、强化关键点,在加强法律监督上做出新成效
    一是增强刑事检察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切实提质效、增效率、强效果。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体系化。综合运用确定刑量刑建议、提请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视刑事执行检察,加强和规范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严格“减假暂”审查把关,保障监管场所安全,强化社区矫正监督,防止脱漏管;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和检察,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增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度。贯彻实施《民法典》,深化精准监督理念,加强对生效裁判、司法调解及审判、执行活动监督。进一步规范民事检察依职权监督,注重运用类案检察建议,提升监督效果。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做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统筹推进对行政生效裁判跟进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通过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增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韧性。牢记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抓好公益诉讼“4+9”法定职责领域办案工作,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益诉讼传统领域,深化案件办理。深入开展专项行动,深化残疾人、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积极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网络空间治理、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办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夯实落脚点,在全面提升素质上绽放新活力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筑牢政治忠诚。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部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政法工作现代化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法律监督体系、机制现代化和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科学把握市委决策部署,不断优化调整工作思路,确保浏阳检察为浏阳服务的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
    二是坚持业务兴检强化能力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根据案件类别组建办案团队,与时俱进优化案件管理和绩效管理。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健全争先创优工作机制,全过程推进检察业务建设。以执法理念转变为牵引,健全年轻化、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和传帮带工作,不断提升队伍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的履职能力水平。
    三是加强内外监督锻造检察铁军。牢固树立人大意识,紧紧依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开展各项法律监督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及监察、侦查、审判机关的履职制约,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勇当“强省会”战略开路先锋,高水平绘就中国式现代化的浏阳图景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潜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市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服务大局,精准有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暴力、“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多发性犯罪,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07人,起诉338人,其中批捕偷越国(边)境犯罪11人,起诉38人;批捕侵犯人身财产安全犯罪39人,起诉107人;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人,起诉69人,追回赃款12万元。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人,起诉14人。审慎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不批捕涉案企业人员2人,不起诉9人。开展涉民企、经济类犯罪案件“挂案”清理,依法监督撤案7件。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责成2家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切实整改。如对涉滥伐林木案的某林业公司启动企业合规审查,牵头组建第三方评估小组,三个月考察期满后通过整改评估验收,依法对企业主从宽处理,帮助企业“活下去、发展好”。
    推动府检联动机制建设。市政府与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26家成员单位参加,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公共利益协同保护、健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保障协作三项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公安机关均已立案。常态化运行“河(湖)长、林长、路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水利部门、乡镇政府进行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大力整治河道周边违章建筑妨碍行洪安全等突出问题;推动林业部门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疫情、“加拿大一枝黄花”破坏生物多样性等问题的排查整治,守护林业资源安全;聚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开展“公益诉讼守护道路安全”专项行动,与公安局、交运局等部门共同对学校周边、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开展多轮联合巡查。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等7家单位聘请行政执法领域专业人员担任首批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办案加挂“外脑”。我院被评为安庆市林长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84人,不起诉129人,诉前羁押率下降至21%。针对类案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份。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首办责任制,检察长带头化解刑事案件矛盾纠纷8起。妥善办理群众信访150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情况答复率100%。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国家安全、禁毒、公益诉讼等主题法治宣传13场、受众5000余人,发布电信诈骗典型案例4起,拍摄《谨防网络诈骗“剧本杀”》普法微视频,被安徽检察微信公众号转载。矛盾纠纷化解经验做法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倾力守护未成年人。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8人,起诉16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批捕涉罪未成年人2人,起诉4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其中2人考上大学。开展社会调查31次,针对监管保护漏洞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监护令31份。联合教育局、妇联、关工委会签《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公安、文旅体局深入城区娱乐场所、宾馆等开展涉未成年人专项检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举办防止校园欺凌、防范网络诈骗等法治讲座10次,提高在校学生远离违法犯罪和避免不法侵害意识。陈升华检察官工作室被评为安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能动司法保障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帮助帮扶村债务化解、村两委办公条件改善等。践行“应救尽救”,加大对刑事案件当事人及近亲属救助力度,司法救助52人27.4万元,其中未成年人3人,原建档立卡贫困户16人。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3件。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批捕2人,帮助3名老人挽回经济损失。针对人社部门在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金申请、管理和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回应。
    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对人大代表反映的我市某道路施工标段作业产生的污水外排,影响水源地水质的问题,通过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职,引导企业文明施工,在保障重点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共同维护好周边生态环境。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以办案促进行业治理,如督促行政机关对官庄河水污染履行职责案,推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属地政府开展石材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坚决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如督促市消防大队等五家单位对安徽某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存在火灾隐患履行职责案,以“我管”促“都管”,助力企业良性发展。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消”字号产品全面排查整治,市卫健委对3家违规药品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执法检查。
    三、深化监督,履职尽责守护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工作。加强立案、侦查、审判和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立案12件,监督撤案13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4件。纠正漏捕15人,纠正漏诉16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被采纳16件,对刑事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并被采纳15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2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3件。运用大数据核查监督刑事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6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适用率88.3%,量刑建议采纳率98%。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件3人。撰写《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查处情况分析及治理建议》,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推动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联合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检查。
    优化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等各类案件39件,其中以出现新证据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类检察建议3件;提出执行检察建议20件;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8件;作出终结审查决定5件。与市法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完善重大敏感案件共同汇报、案件再审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仲裁机构等部门的协作,提升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治理效能。1起依职权监督案入选安徽省检察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纠正审判程序类检察建议3件;提出行政执行检察建议4件。开展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根治欠薪等专项监督活动,注重维护老年人、妇女、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如撤销梵某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婚姻登记案被《安徽法制报》报道,并得到省检察院领导充分肯定。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从源头防范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全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郭某某与市人社局等部门工伤保险行政给付纠纷监督案件中,通过检察公开听证,化解行政相对人“心结”,当事人再审期间申请撤诉并主动退回已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潜山市委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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