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篇)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材料专辑

2023年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材料专辑
(15篇)
目 录
  1.2023年XX市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2

  2.2023年XX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要点7

  3.2023年X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20

  4.2023年省外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35

  5.XX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42

  6.XX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53

  7.XX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63

  8.XX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74

  9.XX市XX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78

  10.XX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89

  11.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100

  12.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109

  13.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125

  14.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比肩大湾区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137

  15.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147

2023年XX市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我市聚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提质之年,也是深化巩固招投标系统治理成效的深化之年。为深入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加快构建服务便捷、制度有效、监管有力、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新格局,特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环境为要”,持续聚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彰显招投标营商环境竞争优势,全面夯实“阳光招标+信用监管”机制,健全完善“三全三化”工作制度规则,聚焦全流程线上运行、全方位信用建设、全过程监督管理,深入推进招标投标交易电子化、信用监管制度化、投诉处理透明化,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服务主体质效,推进环境建设和治理效能转化融合,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招投标营商环境,为大力实施“1345”发展战略提供坚强服务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高电子招投标能力。优化电子招投标系统软硬件建设,完善交通、水利行业EPC项目电子范本,除交易平台暂不具备条件等特殊情形外,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严格执行《四川省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常态化开展异地远程评标,全年开展异地远程评标占电子标段比例不低于40%。全面推行非现金方式缴纳工程相关保证金,持续推动电子保函降费,保持全省最低收费标准。持续推进数字证书(CA)跨省互认。开展清退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对历史深沉、应退未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实行分类处置、应退尽退。建立工程招投标项目进场交易信息统计分析制度,实行每季度发布。坚持“一项目一档案”,指导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招标档案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招标投标交易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数据,加快推进招标档案电子化、数字化。推动合同签订和变更网上办理,全年合同签订和变更公开比例达到100%。

  (二)强化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各行政监管部门健全完善本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合同履约管理评价机制,积极开展招投标信用监管,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招投标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常态化执行《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积分管理办法》,通过“信用中国”(四川XX)平台公示信用加扣分情况,并积极推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等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严格执行《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市、县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人、从业单位、评标专家、代理机构的信用监管力度。

  (三)着力提高投诉处理效率。优化完善电子监管平台功能,支持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投诉)、投诉举报、跟踪处理进程、接收答复,切实规范处理程序,实行质疑(异议)、投诉举报及处理全程线上运行,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对接功能,大力提升处理质效,有效压减受理、处理时限,在部门官方网站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XX市)公示投诉处理办理情况。

  (四)动态修订完善制度规则。坚持“总量控制”“增减挂钩”原则,梳理排查我市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县(区)一律不保留或新制定招投标制度规则文件。动态调整我市进入《四川省招标投标制度规则保留目录》的制度规则,未列入保留文件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招投标行政监管依据。根据省发改委最新安排部署,动态调整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办法、数量及定标方式、因素,不采用抽签、摇号、抓阄等违规方式直接选择投标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根据国省招投标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动态调整更新《XX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行为规范评价标准》,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力。

  (五)多措并举提升监管能力。市、县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自招标文件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招标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招标人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差别对待或限制潜在投标人问题。市、县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监督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依法招标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不断探索完善智慧监管手段,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交易大数据整理、分析和加工利用,及时预警、发现和查证违法行为。常态化推进“互联网+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严肃查处围标串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六)对标对表抓好工作创新。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除有特殊施工要求的桥梁、隧道涉及公共安全等工程外,不得设置类似工程业绩。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发布前,招标人应组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应提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1%,招标人对中小微、民营企业投标人一律免除投标保证金。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市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制定本行业招标文件合理性编制规范指引,重点对资质等级、人员资格、类似工程业绩设置等易发多发限制、排斥投标问题,按照投资规模、项目类型、技术条件等进行合理性规范。

  (七)提升服务市场主体能力。动态管理参与招投标市场主体清单,构建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与市场主体定期沟通和关切回应反馈机制,畅通拓展意见建议、问题线索征集渠道,建立市场主体意见收集反馈、涉企保证金缴纳退还台帐,实现对接沟通常态化、全覆盖。构建市、县两级招投标普法培训体系,对招标人、投标人等采取“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解读,实现分级、分系统宣传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招投标监管队伍履职水平和服务效能。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市县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落实主要领导亲抓亲管、分管同志全程负责、专人专班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强化横向部门协同、纵向系统联动,市县一体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推进招投标营商环境建设全面提升。

  (二)持续推动任务落地落实。市建设项目招投标办公室每季度对市县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政策执行、工作推进、监管履职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缓慢、任务落实不力的部门,采取提醒敦促、典型通报等方式进行警示提醒,并将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

  (三)全面梳理总结亮点经验。市县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认真总结提炼本地区、本行业工程招投标领域“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的经验做法和创新工作,对标先进一流地区创新案例和典型做法,总结提升XX经验,强化向上对接汇报,争取更多好经验好做法获得发布推广。

2023年XX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深入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使命在肩、任务重大、意义深远。全县上下务必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凝心聚力推动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进位争先。

  一、总体要求

  全县营商环境紧紧围绕“市级做了的,县级也要做到”的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紧扣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以建设创新试点城市、新一轮对标提升专项行动为主抓手,结合实际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XX经验、推出XX模式,力争在2023年的省评中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50名,让“崇速办”营商环境品牌更加响亮。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对标改革

  1.打造引领示范。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抓好41项重点任务和125项改革事项的落地落实,推出一批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可复制可推广的XX经验;深入实施新一轮营商环境对标提升行动,全力补短增效,分级分指标制定改革创新做法,更好为企业鼓劲、纾困、解难。〔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抓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66项问题,制定整改提升工作方案,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推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法院、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3.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重点在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开展妨碍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的清理行动。〔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教科体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4.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加大数字化政府、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推动各部门单位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持续推进“赣服通”“赣政通”迭代升级。按照“N+1”通用综合窗口受理模式,推动政务服务大厅向智慧型、标准化、多功能“政务服务综合体”提标升级。〔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大数据中心、县财政局牵头,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5.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稳妥有序推进“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改革,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涉及的用地、规划、施工、验收、不动产登记等各阶段测绘成果的共享互认,强化“多测合一”改革成效。〔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6.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完善不动产登记网上“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推广“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一站式服务,“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视”网上一链办,“不动产登记+司法查控”不见面办。〔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法院、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XX支行、县水务集团、县供电公司、县深燃公司、县广电公司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7.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加强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进一步规范用电接入服务,全面公示非电网直供电价格。〔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住保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8.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等在账户管理服务等方面予以合理优惠、减免收费,推动落实金融基础设施合理降低交易、托管、登记、清算等费用的相关政策,制止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合理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组、人民银行XX支行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9.优化对外贸易服务。大力支持跨境电商发展,为企业提供数据连接、政策兑现、数据比对等跨境电商一站式服务,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工作流程。〔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XX支行〕

  10.提升办税缴费线上服务。全面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办”,促进办税智能化便利化,引导企业、群众线上办税,减轻线下办税窗口压力。推动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优化退税流程,强化退税风险防控。〔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XX支行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1.规范招投标。强化招投标全链条监管,积极探索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平台登录、签名、在线签订合同等业务中的应用,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服务行为。〔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2.优化政府采购。深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打造供应商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政府采购供应商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负面清单审查机制,清除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3.规范中介服务。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管理。持续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规范治理专项行动,坚决整治行政机关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干预市场主体选取中介机构等行为。〔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委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4.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开展不公平竞争专项整治,6月底前,在全县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宣传和培训。大力推广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和省“智慧仲裁”信息系统,深化“智审”系统应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国资委)、县人社局、县法院、人民银行XX支行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二)全面优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和监管

  15.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强化惠企资金保障,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示范区建设,有效激励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县发改委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6.开展降成本行动。落实落细我县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54条”和我县拼经济拼发展“21条”等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快速直达,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3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XX支行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7.促进产业集聚发展。精准谋划产业招商图,实现线上产业智能诊断、企业画像分析、投资风险评估。科学设立项目管理图,建立从企业对接、招商洽谈、协议签约、落地推进各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工信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8.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清单。制定行政许可实施规范,按照实施规范形成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备案事项,参照省级、市级公布的行政备案事项,编制形成我县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深入推进审管联动试点等改革,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19.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在“一照通办”改革的基础上,选择一批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较高的行政许可事项,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力争2023年底前,推出高频“一件事”不少于40项,累计上线“一件事一次办”服务100件以上。〔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0.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许可证联展联用。推动全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公共资源交易、交通运输、金融服务、司法、教育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服务中心、人民银行XX支行、县银保监组、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教科体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1.便利市场主体登记。不断完善内资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服务一体化办理流程,全面推进“个转企”网上一链办理,开展“江西地方特色经营范围”自主公示试点。健全市场主体歇业和注销制度,保障歇业备案登记制度落地,大力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住建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2.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依法依规从严控制新设涉企收费项目。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坚决防止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抓紧制定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3.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信息。严格落实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4.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进一步依法规范货代公司、快递公司等收费行为,实现货场、专用线等货运领域收费清单化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管理,坚决遏制恶意诉讼或变相收取“会员费”“加盟费”等行为,切实保护小微商户合法权益。加强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本地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纠纷应对的指导。〔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县民政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6.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深入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快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非现场监管资源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建立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照单监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牵头,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7.规范监管执法调研行为。执行落实好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制定出台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推广“安全生产期”入企扫码报备制度。进一步规范入企参观、指导、调研等活动,对一些非必要入企的,通过电话访问、数据分析等多形式掌握实情;对确有必要入企的,由非公企业服务专员、企业特派员或挂点单位负责联络协调,减少对企业非业务性干扰。〔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局、XX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8.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合法合规,强化府院联动,合力防范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29.强化用地保障。开展用地指标检查,以亩均投资强度为主建立用地指标分配机制。依法高效处置“僵尸企业”用地,盘活闲置土地,拓宽土地供应方式,综合运用厂区改造、厂房加层、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逐步解决中小企业用土难问题;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全面推行“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机制,深化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解决项目落地慢问题。〔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30.提升企业融资便利度。加快创推“便、捷、简”信贷线上产品,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简化融资贷款审批手续,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高企贷”“专精特新贷”“专利贷”“订单贷”等新产品,持续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无还本续贷、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满足企业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银保监组、人民银行XX支行、各银行金融机构〕

  31.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健全用工保障机制,全面摸排企业用工需求及劳动者就业期望等情况,建立就业信息台账,为企业“一对一”量身定制招工策略。持续开展技能培训,加大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训、定向输送。进一步完善就业基础配套设施,加大人才培育和奖励力度,激发各类人才奋力有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32.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完善技术转移政策环境和支撑保障,鼓励依托“江西省网上常设技术市场”线上技术交易平台完成技术成果交易。〔责任单位:县科创中心、县工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3.推进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等重点领域,开展应用创新、服务创新和模式创新,2023年底前,推动政务数据“应归尽归、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局、县科创中心、县发改委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34.开展暖企助企行动。依托领导挂点帮扶企业、企业“白名单”帮扶、企业特派员、非公企业服务专员、非公维权服务等帮扶机制,深入开展“入企走访连心”等活动,加大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针对新出台政策及政策调整提前介入,为企业答疑解惑,破解企业对政策理解有偏差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企业座谈会,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开展营商环境满意度大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提高企业获得感满意度。〔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

  35.打造包容创新的人文环境。全面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度,落实落地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构建人民群众满意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大力推动“双碳”战略实施,推进低碳社会建设。〔责任单位:县科创中心、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卫健委、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委按职能分工负责〕

  36.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深化“新官不理旧账”等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政务失信行为,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务诚信履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法院、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商务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7.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肃问责虚报还款金额或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还款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法院、县发改委、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38.加强政企沟通和问题整改力度。落实“民意速办”改革,进一步规范“赣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967788”非公企业维权服务热线受理、转办、督办、反馈、评价流程,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鼓励支持领导干部与挂点企业之间坦荡真诚交往,既划清底线和红线,又明确必须履行的职责。常态化组织开展“将心比心 终端体验”活动,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工商联、县发改委、县工信局牵头,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39.营造营商环境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网站、政务媒体、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加大民生政策、纾困解难举措和惠企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及时公开透明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在中央、省级、市级主流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营商环境特色亮点、创新举措、重要成果等成绩成效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主要事迹,同时适时曝光一批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开办《崇商荟萃》栏目,全面展示XX或XX籍企业家创业历程和反哺XX情怀。组织开展2023年第三个“营商环境日”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形象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委,县直、驻县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40.凝聚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强大合力。坚持“每月一调度、每季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工作机制,协调各方自觉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纳入人大监督、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监督的重点内容。广开渠道、多方听取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企业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和项目落地建设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纪委监委等县直、驻县有关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锁定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领域,补足短板弱项,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打响XX“崇速办”营商品牌。2023年,全县营商环境在全省、全市排名位次前移进档。

  (二)落细落实责任。持续推动和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压实部门责任。各牵头单位(未明确牵头单位的,列第一的为牵头单位)统筹协调,强化调度。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分工,主动认领、主动靠前、主动作为,做到每一项任务、每一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各部门单位要聚焦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难点”“痛点”,自我革命,拿出切实管用的措施。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重点区域、主要部门及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和“回头看”,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加强执纪问责,查处和通报一批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和直接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对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我县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各部门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不断提升各部门单位抓营商环境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

2023年X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尤其重要,要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方向,坚持标杆引领、问题导向、数字赋能、改革集成、协同联动,一体推进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五个环境”建设,深入实施营商环境改革事项,实现XX营商环境效能提高、办事提速、服务提优,助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XX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一、打造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

  1. 构建“1+12+N”政策体系。出台1个工作要点,对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做出整体谋划和系统部署,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条目式推进。县营商便利度指标牵头部门编制12项对标方案(9个分项指标+3个满意度评价),县相关单位根据自身职能推出项目审批、工程建设、为企服务等N个配套政策,形成“1个工作要点+12项对标方案+N个配套政策”的综合政策框架体系,努力营造“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浓厚氛围。(县发改委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优化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制度,完善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聚焦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中的堵点,研究制定营商环境专项政策。开展企业大走访、领导回访日、政务开放日等活动,了解市场主体政策需求。(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推进利企惠企政策直达。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和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等,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扩大知晓渠道,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建立全县企业服务专家库,提供“一企来”企业服务涉企信息方面有利的政策咨询及办事指引,为企业提供“一键直达”的服务快速通道。探索实施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加快涉企专项资金拨付兑现。(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4. 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全面实施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综合运用预留份额、价格扣除、优先采购等举措,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进一步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继续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排查专项清理,畅通市场主体对隐形壁垒的投诉渠道,健全处理回应机制。(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支持企业拓展跨境贸易。更高质量参与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积极发展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根据省市2023年贸易促进计划,鼓励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重点商务活动争取订单。进一步压缩出口退(免)税时间至三个工作日内。(县商务局、县税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高金融信贷服务质效。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丰富平台产品和服务,投放“小微贷”“苏科贷”“信保贷”等政银合作产品,常态化开展形式多样的政银企对接活动,推动小微企业普惠型贷款持续增量、降费、提质、扩面。释放 LPR 改革效能,鼓励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支持力度。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用好再贷款、再贴现以及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加大对民营、小微等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银行机构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县金融监管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XX支行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保障产业用地精准供给。建立政府服务承诺清单,深化工业用地“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应模式,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探索采用不可撤销、无条件见索即付保函等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全面推广工业用地“带方案挂牌”,推动规划方案和出让方案并联审批,鼓励建设和使用高标准厂房,鼓励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根据企业全生命周期,灵活采取长期租赁、弹性年期、租让结合等供应方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提高不动产登记便利度。试行告知承诺制,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推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涉及的政务信息共享和核验,常态化开展“交房即发证”,持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开展不动产登记信息及地籍图可视化查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增强办税缴费便利服务。推进“线上办税一揽子提升”计划,大力实施办税缴费“零跑动”改革,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可办、网上全程办。加大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APP、“盐税通”等线上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持续提高“非接触式”服务占比。加大“数电发票”和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上线推广力度,加强对外宣传和对内培训辅导,积极引导纳税人进行线上办税,第一时间响应纳税人需求,提升线上办税的体验感、获得感。依托征纳互动平台等,全面整合线上线下咨询服务资源,有效打破咨询与事项办理的壁垒,解决在线办理沟通难题,提升征纳互动的精准度、指向性,推动实现税费服务“办问协同一体”。(县税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畅通市场主体退出通道。对破产申请需提交材料实行“一次告知”制度,规范破产案件立案审查程序。坚持精准施策、分类识别,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尽量使用重整、和解程序,帮助企业重整再生;不具备救治价值或者救治无望的企业果断进行清算,依法出清。健全执行转破产机制,加快三年以上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建立破产企业资产信息库,建立与区域招商引资相衔接机制,积极引入风险投资等主体参与企业重整,激活现有生产要素,实现各类资源市场价值最大化。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规范简易注销流程。(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1. 融合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江苏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改版XX“融易办”旗舰店,设立“秒批秒办”、“一件事”办理、“亲清阜商”等办理模块。推动各部门已建、新建移动政务服务应用,全部接入“苏服办”APP,拓展更多高频事项“掌上办”。新建县镇政务大厅统一叫号和评价系统,广泛布设“盐之e政务”服务终端,高质量推进“15分钟+24小时”政务服务圈建设。(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应用。完善县级数据共享交换中心,建设我县政务数据业务中台,提升协同共享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城市驾驶舱XX分舱和“我的盐城”APPXX专区,深入推进全市通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实行“窗口收件、快递+网络送件、限时办结”模式,推动跨区域政务服务工作同步开展、同步推进、同频共振,满足企业群众异地服务需求。健全公共数据开放机制,建设县级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实施公共数据开放责任清单,按照分级分类、需求导向、安全可控的原则,有序向社会开放。推进电子证照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共享应用。(县工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深入推进“一窗受理”改革。按照“一类事”设专区,分专区设综窗的原则,推行“前台统一收件、中台分类受理、后台集中审批”的综合审批服务模式。优化提升现有“无差别”综窗服务机制,搭建“综窗一体化网上办件管理平台”,实现综窗服务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推进。综窗服务模式和相关办件系统向基层延伸,在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建立全科服务窗口,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填写一份表单。(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镇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构建市场主体服务“云矩阵”。抓好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扩容,实行企业开办8小时办结率100%。推行登记云辅导,通过咨询电话、“XX融易办”微信公众号、“XX融易办”业务咨询QQ、“苏服办”APP线上辅导模块,对登记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首问负责,责任到人,实现登记申请一次通过率90%以上。对接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等数据库,实现产权信息在线实时核验,承诺制申报。推出档案云查询,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企业登记档案网上查询系统,实现分类查询、在线浏览、一键导出、全档存储等功能,让企业群众“少跑腿”“随时查”。使用“云勘验”平台,实现受理、勘验、审核、发证全链条闭环“不见面、掌上办”。(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提高公共资源服务质效。坚持项目“一对一”全过程领办制度,逐项填写《项目操作手册》,做到有本可依、全程留痕。实行“容缺预招标”,推行“绿色通道”,依规使用EPC总承包、评定分离、邀请招标等方式,限额以下项目采用简易招标采购程序,为重大项目“早招标、早开工、早建设”节省宝贵时间。开展政府采购项目应退未退投标保证金清退,实施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通报制度。优化交易平台功能,建立健全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交易数据统计、大数据分析研判、清单异常一致预警、评标专家抽取等重要功能。完善产权交易网上竞价平台,探索交易合同线上签订,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6. 推进“拿地即开工”常态化。将工业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事项进一步授权行政许可窗口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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