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篇)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关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9篇)

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工作方案

区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县住建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XX街道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方案

XX街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

镇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年行动工作方案

篇1:

XX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党委和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及永宁县安委会X年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永宁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工作要求,从即日起,在全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银川市委、市政府,永宁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项具体措施”、银川市“55条措施”和永宁县“65条措施 ”,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党政领导责任,突出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消防、燃气、工贸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坚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 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对照“三管三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坚决遏制,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胜XX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X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和排查整治工作。指挥部下设4个工作小组。

  第一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胜XX村小微企业和“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第二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杨显机砖厂、征沙二期小微企业排查整治

  第三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我乡温棚园区排查整治

  第四组:XX、XX带领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各物业小区和生产经营居住性自建房排查整治

  工作职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和村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贲任指导清单》要求,建立健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贵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线从业人员 (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从员工行为安全上进行刚性约束,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作业、不可控不冒进,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的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道工序、 每个岗位。

  (2)各企业要突出管理体系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围绕本次专项行动制定工作任务清单,定期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发现的重大问题。

  (3)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4)各企业要充分XX用各类专家指导服务力量,结合本企业实际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5)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基本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方式方法等岗位知识,提高人员安全制度执行力,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落地见效。

  2.研究并组织开展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1)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坚定以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抓好防风险、 除隐患、保安全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入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划定检查重点区域、明确检查重要点位、制定检查重点内容。

  (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学习县乡两级专项行动方案,准确把握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具体要求、时间阶段等,在本企业对标对表部署开展重大隐患自查自改,及时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里。

  (4)各企业对查明的重大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5)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关注全国各地安全生产动态,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县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严防发生同类生产安全事故。

  (6)企业主要负责人在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要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7)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有效治理“三违”现象,各级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带头检查、监督和纠正“三违”行为,坚决遏制“三违”行为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2)各企业要健全完善动火等特种作业审批制度,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

  (3)各企业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坚决清理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4)各企业要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5)各企业要组织开展有限空间、高处作业、检维修等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危险作业安全风险台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4、强化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整治管理。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

  (2)企业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3)对集中建设的标准厂房,原注册经营主体因故将厂房转租、出租和分租的,产权主体单位要对承租主体、承租期限、转租情况等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坚决防止因未经审批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加工、住宿“三合一”等问题隐患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

  (4)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5.认真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评估。

  (1)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企业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认真组织编制、签署发布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2)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从业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3)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

  (4)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围绕演练科目,精心策划演练内容,力求演练贴近预案、贴近实战,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确保演练取得实效。

  (5)企业要建立演练评估机制,把评估纳入演练筹划、准备、实施、总结的全过程,做到以评促备、以评促战,根据评估结果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真实、管用。

  (二)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切实提升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和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专业管理和过程管理,坚决杜绝监管缺位、监管失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上报反馈,请各部门能有的放矢,精准执法。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尽快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

  乡安委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本辖区实际,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各企业,指导企业制定重点突出、简洁管用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1)危险化学品领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忠判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标准,重点整治化工企业防冻防凝、防火、 防中毒、防滑防冰凌以及人员防冻措施不落实,生产负荷频繁调整等问题;设备检维修保养不及时、设备带病运行、装置超设计能力生产、设备超负荷运转等问题;未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的人员、物资、技术、设备和应急措施等问题。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梳理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指导企业防风险、除隐患。(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2)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整治“两客一危” 车辆带隐患上路、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驾驶员上岗、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从事运输、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酒驾醉驾等问题;农村道路未落实动态监控、日常维护、线路风险评估等问题;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未采取“限速、控距、亮尾”等安全措施;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措施等问题。对重点路段进行专项治理,对重点车辆进行重点管控、减量控大,确保不发生恶性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

  (3)消防领域。重点围绕火源管理、电源管理、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分隔、消防设施设备、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初期火灾处置十个方面,结合全县“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具有较大火灾风险隐患、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社会影响的人员密集场所(包括饭店、商铺、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敏感特殊场所(包括医院、学校)和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分租、转租形成的“园中园” “厂中厂”劳动密集型企业及餐饮、文化、 体育等多业态、多乡功能于一体的合用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风险把握不到位、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治理不到位、消防“生命通道”清理不到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灾防控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管理不到位、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等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梳理完善我乡消防领域重大火灾事故隐患事项清单,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并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消防重点单位、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强化联合执法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效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乡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办公室,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

  (4)燃气领域。重点整治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存在的重大隐患;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隐患;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存在的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灶具、报警器、软管、阀门等问题。结合我乡安全生产实际情况,梳理完善我乡燃气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并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燃气经营、储存、使用等单位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加强安全用气指导,进一步推动燃气用户安装燃气泄漏联动保护装置,全面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各燃气公司)

  (5)工贸领域。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照“粉尘10条”“有限空间4条”重点整治事项,重点整治易燃易爆气体、有限空间作业、外包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三违”行为等问题。并将专项行动内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传达到辖区工贸企业,督促指导工贸企业扎实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确保工贸企业生产安全。(责任单位: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社区,各企业)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乡综合执法办公室要XX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1)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

  (2)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梳理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作为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的重点学习内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执法专题培训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执法检查依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人员 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

  3、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监管执法。

  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检查,严格实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贵问效。

  (1)各村(社区)要建立安全监管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显存在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

  (2)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视情况予以约谈、通报,情况严重的按规定将相关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压紧压实乡村两级领导责任,切实强化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

  1、切实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

  (1)要深入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要求。

  (2)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20项具体措施”、银川市“55条措施”和永宁县“65 条措施”,逐条对照检查,发现并补齐本辖区在抓落实上存在的差距和短板。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

  (1)各村(社区)要迅速研究制定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

  (2)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

  (3)主要负责同志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按照“一竿子插到底”随机暗访抽查要求,带队暗访抽查辖区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对辖区重大安全风险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方,进一步提高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水平。

  (4)其他负责同志要落实“一岗双责”,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做好分管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3、拓展宣传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1)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高标准举办“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切实增强全民风险防范意识。

  (2)落实《永宁县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试行)》,通过12345市民热线,广泛发动群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积极举报风险隐患以及“三非”、“三违”、瞒报事故等行为。

  4、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基础保障。

  (1)安全生产的投入,要事先预算好、保障好,对重点问题隐患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2)督促辖区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使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3)进一步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功能作用,督促辖区高危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5月上旬)。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并印发至本辖区各企业,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梳理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和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要加大专项行动方案的宣传力度,确保全社会广泛参与。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辖区单位帮扶阶段(X年5月上旬至X年11月30日) 。企业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企业专项行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对重点企业开展帮扶,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X年5月中旬至X年11月30日)。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阶段(X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辖区相关单位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负总责,靠前指挥、靠前调度,结合我乡实际情况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统筹推动本辖区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整治质效。

  (二)全面统筹,强化协调推进。全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领导、组织全乡专项整治行动,定期听取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及时研究部署。乡安委会办公室要抓好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严肃纪律,严格问效问责。各村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效能考核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整治工作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推进不到位、监管不严格、成效不明显,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注重总结,强化信息报送。专项行动过程中,各村(社区)要加强工作情况总结分析,按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事项参考清单(见附件3)梳理完善各村(社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事项清单,自X年5月份起,每月28日18:00前报送各村(社区)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和重大隐患台账;

篇2:

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方案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市委、县委防风险保安全工作会议和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细化落实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组织开展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压紧压实企业全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实现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安全发展底线,推动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级专项行动领导组

  为确保此次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县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专项领导组(暨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专项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专项领导组”),组长由副县长李佩斯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王斌杰、县住建局局长张俊虎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专项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王斌杰、县住建局局长张俊虎兼任。

  (二)住建部门成立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

  住建部门报请同级党委、政府,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推进住建领域专项行动。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

  1.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等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组织全员集中培训,对标对表自查自改。

  (2)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

  (3)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特别是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

  (4)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开展1次检查,对发现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记录在案。

  (5)根据行业特点,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增强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2.压紧压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1)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我省建筑企业安全总监配备管理规定,配齐配好安全总监,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

  (3)严格落实房屋市政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确保人员配置齐全;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并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狠抓关键岗位人员责任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等制度,确保执行到位。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规定,严禁带病作业、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作业。强化履职尽责,建筑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少数”要强化安全意识,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4.加强对分包单位监督管理

  (1)总包企业要对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合规及时纠正。

  (2)总包企业要将项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及时发现并推送、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1.扎实做好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采取多种方式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

  (1)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整治重点任务,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对企业自查以及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挂牌督办,并明确跟踪督办的具体责任人。

  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2)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要依法依规给予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依法上限处罚,并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

  (4)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工整顿一批,并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

  3.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

  (1)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应处罚未处罚以及跟踪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单位,要下达提醒函、督办函,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整改到位。

  4.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1)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2)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单位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个单位、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单位协调联动。

  (3)严格落实《山西省住建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实行差异化精准监管。

  5.发挥宣传组织优势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重点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演练、事故警示教育、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

  (2)各有关单位公开举报电话、邮箱,广泛接受职工和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对核查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

  6.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1)专项行动领导组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整治进展情况。

  (2)专项行动领导组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X年度住建系统年度目标任务验收的重点内容,加强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对存在安全检查图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一律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突出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强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风险排查。全力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按照本行动方案和《XX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省市政工程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对照《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和《市政工程隧道施工安全现场检查要点》,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严守安全生产底线红线。

  加强建筑工程(含隧道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按照《XX市住建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和《县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建筑工程(含隧道工程)施工现场电焊作业等动火作业管理,强化临时用电、临时建筑材料、保温材料使用等环节消防安全管控,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本次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X年12月底结束。

  (一)强化动员部署(X年5月20日前)

  住建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和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帮扶(X年7月底前)

  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围绕重点任务,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要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住建、审批等部门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证发证服务。要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不断培育全行业安全意识。要及时开展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促进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监管水平提升。

  (三)部门精准执法(X年8月-10月)

  各相关单位要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相关单位要对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完成一轮全覆盖检查。要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责令停工、暂扣吊销证照等法律赋予的权力,采取常规执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倒逼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巩固提高(X年11月-12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五、保障机制

  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实行“一闭环、两移交、三公开、四考核、一追溯”工作机制:在处理重大事故隐患上,实行“发现隐患、移交办理、信息公开、督导巡查、考核通报”全过程闭环管理。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上,对重大事故隐患移交住建局负责督促整改治理。在加强社会监督上,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整改治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在考核问效上,将专项排查整治总体情况、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部门精准严格执法情况作为重要指标进行评价考核。在责任追溯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企业负责人、监管部门负责人。

  (一)发现隐患。各相关单位负责收集汇总本行业领域企业自报、群众举报、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于每月25日前上报专项领导组办公室,进行逐项编号、建立台账,形成每月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对于群众向专项领导组办公室举报的问题隐患,将移交相关单位进行甄别,属于重大隐患的及时进行反馈,纳入清单管理,属于一般问题隐患的,由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二)移交办理。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对上级交办和群众举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线索,按照涉及的归属地,及时向相关单位交办。在收到交办清单后,自交办之日起,每星期三前以正式文件向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反馈整改治理情况,需办结销号的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

  (三)信息公开。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整改治理推进情况和整改治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开。

  (四)督导巡查。专项领导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形成联合督查组对各相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督导巡查。对工作推进缓慢、重大事故隐患发现偏少以及整改率偏低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重点督查。

  (五)考核通报。专项领导组办公室每月对相关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在一定范围公布考评结果;专项行动结束后,对住建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并将结果作为年度目标任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六、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实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相关单位、各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五不为过”“五个必须”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力防范化解住建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要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进专项行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工作落实落地;各有关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推动工作开展,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压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抓好统筹协调。专项行动领导组要认真落实“账单管理、办结销号、打分排队、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从5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报送“全县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及印证资料。

篇3:

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的工作方案
各县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中省《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统一部署,根据省工信厅、市安委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从即日起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结合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50条具体措施,深刻汲取近期一些行业和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努力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X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全面管控并彻底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全面完善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推动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显著提高,行业主管部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现风险有效防控、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二、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企业层面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法定职责和履行法定义务。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汲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完善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民爆行业直接接触危险品等高危工作岗位,严禁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已使用的要全部有序退出。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彻底整治各类火灾事故隐患。要深刻汲取近期违规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民爆行业重点针对任意变动易燃易爆作业场所重点的电气设备、在危险区域内的焊接与动火作业未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应设置而未设置固定焊接动火地点、焊接动火地点与危险工房或场地安全距离不够、周围内有杂草和其他可燃物品、焊接动火期间无专人监护、在危险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内焊接动火作业未进行彻底清理危险品及未经安检人员验收等违规行为开展排查整治。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

  4.组织对外包外租、自建房等开展排查整治,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力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按照有关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做好自建房排查整治,严防企业使用经营性自建房。

  5.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特殊时段应急值守方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6.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要督促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7.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提升企业重大风险防范水平。企业要将信息化深度融入安全生产工作,鼓励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治能力。对当前安全风险大、传统手段“看不住、管不全、管不好”的特殊作业管理,日常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等作为必建场景,构建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8.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管理,加强对保险机构服务情况的监督。各县市区要督促保险机构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到各环节,协助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下工作: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安全生产科技推广应用等,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作用。

  (二)夯实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属地管理责任是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通过精准严格有效的监管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提高政治站位和安全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深入学习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结合本地区实际逐步补充完善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大力实施源头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加强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建设。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开展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激励安全管理人员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督导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依托行业专家库等优质资源,建立常态化安全管理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机制,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形式,强化提升业务能力,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量。

  3.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各县市区要依法履职、全面履职,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确有问题却未查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企业和个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同时,市工信局对问题严重的县级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进行约谈通报。

  4.创新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效能。各县市区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管理能力,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单位帮扶指导,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三)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领导责任,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党委(党工委)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带头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领导班子要深入学习贯彻A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并将学习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列入党委年度宣传工作内容。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断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专题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50条具体措施和我市重点任务清单,结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文件精神,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定期举办专题辅导,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高依法治安水平、大力提升安全基础水平、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等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开展研讨。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3.加强排查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高度重视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及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调查研究,着力破解安全生产复杂难题。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定期深入企业开展“解剖麻雀式”调查研究,掌握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主动发现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要虚心听取企业负责人、基层干部、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精准掌握安全隐患内在规律,切实做到科学治安。

  5.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今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教育“五进”活动,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各县市区工信局、工业园区要在主流电视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鼓励“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举报案件查证属实的,按照“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落实奖励政策。

  6.加强财力人力保障,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市县两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强化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7.严格督查督办和督导检查,强化考核巡查结果运用。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建立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各县市区工信、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园区要把排查整治开展情况作为X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时间安排

  从X年5月至X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5月上旬前)。各县市区结合年度工作安排,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X行动实施方案》,在深入分析辖区企业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基础上,制定本地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并督促属地企业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阶段(X年5月中旬至8月底)。各县市区、各民爆企业按照排查整治主要内容和行业法律、法规、规划、政策、标准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X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查找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要通过驻点帮扶、专家指导服务及督导检查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事故隐患排查水平,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自销的闭环管理机制,鼓励企业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三)部门检查部门阶段(X年12月份)。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企业,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督导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xingwenku.com/357655.html
(0)
上一篇 2023年9月13日
下一篇 2023年9月13日

相关推荐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