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篇)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关于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5篇)

篇1:

巡察组关于巡察区政务服务局党组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4日至5月12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政务服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联系信箱1个,公布举报电话1部,接待来访地点1处,张贴巡察公告1份,发放“码上巡察”卡片资料100份,个别谈话18人次,发放调查问卷14份。查阅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会议记录、会计凭证、督查督办等工作资料9000余份,深入金辰街道、鼓楼街道、穿金社区、万宏路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及DD区24小时政务服务超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等地实地走访。巡察期间立行立改1件1个问题。

  2022年5月20日,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了巡察报告,并于6月8日向区委常委会会议汇报了巡察综合情况。区委书记发表了讲话,对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根据区委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总体评价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我区“放管服”改革,牵头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有关工作,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2018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4年优秀,先后创建全市规范化建设“五星级”示范党支部、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昆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昆明市城市基层党建示范点、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打造楼宇总部经济最佳示范区典型案例获选“昆明市营商环境十佳案例”。但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透,第一方阵的“三个表率”作用发挥有差距

  1.党组履职尽责存“温差”,政治功能发挥不充分,创一流作表率有差距。

  (1)党组定位不清,议事不规范、不严谨,决策执行不到位。一是党组议事制度不全。现有党组会议制度内容过时、不规范,未对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制定议事规则;一直未建立行政办公会制度。二是党组议事范围模糊。党组会议区分出“三重一大”会议和一般性党组会议;党建、党廉等重大事项未通过党组会议研究,把中层以上人员会议当作行政办公会。三是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包含组织、人事等党组会议所有议题,存在非党组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长期参与议事决策。2020年12月至今非党组成员参加的党组会均表态发言;2018、2019年党组会上汇报议题的科室负责人参与表态发言;财务人员2018年6月—2020年9月期间列席党组会参与表态发言。四是党组会议记录不清晰。2018年以来局党组会未严格区分参会人员、列席人员,未明确记录人员,记录内容存在多处涂改。五是党组执行制度不到位。党组未落实《DD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信访工作方案》要求,2018年至今未对信访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党组政治教育马放南山,走在前和学在前不相匹配。一是大水漫灌学。对党组会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及支部政治生活学习认识混乱,未分层分类学,日常多以干部职工例会代替各类学习。二是若隐若现学。党组未建立第一议题制度,2019年以来共传达学习6次,至今未对A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进行学习,落实党的重大理论学习任务不到位。三是放水养鱼学。2018年以来,理论中心组学习仅有1期参学人员按要求全部提供了书面发言材料;2020年存在虚补学习情况;2022年1—3月,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强国积分500分以下有11人(含3名班子成员),100分以下有6人。

  (3)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统筹谋划不深,责任压力传导有递减倾向。一是政治建设一揽子交给支部。党风廉政、组织工作、党建、政法、宣传、意识形态、统战、工青妇等重点工作以及党员发展、处分等重要事项,未列入党组会议制度,且未在领导分工中明确谁来具体负责。2019年以来,党组未对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情况反馈整改工作进行过集体研究安排。二是机关党建这根弦绷得不紧。作为全区党建“排头兵”,局党组班子和党支部班子聚焦支部建设不够,支部委员不履职,个别支部委员甚至对“三会一课”、工作职责等认识不清,支部工作长期由办公室人员或临聘人员负责;“三会一课”基础不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以职工工作例会代替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三是机关党建示范作用未发挥出“1+1>2”的效应。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不够多、抓得不够实,助力书记领航项目取得成效不明显。四是抓重大主题教育不扎实。2019年、2021年,党组未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对领导班子成员制定的“为群众办实事”计划把关不严,把为群众办实事泛化为简单常规工作堆砌,如到大厅坐班一次、召开座谈会一次、社区报到两次、与企业沟通两次等。

  2.完成上级决策部署存“落差”,工作作风不扎实,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不深入,树标杆做表率有差距。

  (1)党组对“六稳”“六保”骛于虚声,举措“束之高阁”。一是对“六稳”“六保”认识不到位。未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持经济发展等正在做的工作,未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31 号)要求认领任务。二是对“六稳”“六保”规范中介服务行为不到位。区中介超市于2016年6月挂牌成立,党组至今未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善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规则、监督管理和信用评价。

  (2)党组落实“最多跑一次”等便民举措不力,堵点问题“涛声依旧”。一是服务质量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2018年11月—2022年3月区政务局共收到信访件为255件,其中投诉服务态度问题属实86件,投诉一次性告知不到位属实16件;在昆明市2019年第二期营商环境“红黑榜”第三方评价报告中也提到DD区“最多跑一次事项情况”指标相比其他县区,表现较差,未能实现跑腿次数减少,部分事项不能一次办完。二是服务效率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党组未认真贯彻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真正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角度出发,采取针对性措施,把企业的事当自家人的事来办。三是服务环境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据回访企业反映,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遇材料不齐全情况,大厅内打印机与电脑未放置在一起且距离较远,不告知厅内有打印服务,办事企业(群众)只能到政务服务中心周边商务打印店打印材料。四是服务改进与企业(群众)期盼有差距。2019年以来,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社保等窗口均有办事群众投诉到市长热线、服务中心甚至国务院督办平台,反映态度不好、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党组未深入总结分析研究,处理措施简单,提不出更优对策。

  (3)党组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持续缓慢,掀起效能革命有差距。相对集中审批事项改革试点推进缓慢,18事项尚未划转。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2019年3月15日DD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应将全区8个部门21个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相对集中,2021年6月11日区政务服务局自查有4家部门(住建局、水务局、交运局、文旅局)18个相对集中行政许可事项尚未划转,时至今日,仍未取得实质进展。

  (4)党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排“灯下黑”,搞“拿来主义”。抓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乱象整治工作不力,在开展DD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乱象整治工作中,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主动。在报送上级“DD区清裕路建设工程”典型案例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在未办理案件情况下,以自身为处理主体采取约谈审核等措施进行案例编写上报,并落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实际处理主体为区某职能局。

  (5)党组整治形式主义攥不紧铁拳头,把说的当做了,把做了当作成了,掀起作风革命有差距。一是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平台空置率高,流于形式。2018年11月至今区政务服务中心启动远程异地评标工作以来只实施了2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远程异地评标存在音频视频不能同步有延迟、视频画面卡顿等情况,招标人不愿意采取此平台,故2019年10月—2020年8月只能暂停“远程异地评标”数据专线。二是领导坐班制度执行不严,流于形式。区政务服务局作为日常监管部门,对DD区科级领导干部进区政务服务中心“坐窗口”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落实中出现的“部分单位坐班领导在实际工作中有不到现场坐班的情况,长期请人代签值班表,或是补签,迟到、早退”等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制度成效打折扣。三是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蜻蜓点水,流于形式。落实《DD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政务服务工作方案》不到位,未形成班子成员常态化到挂钩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机制,主动抽时间到基层次数少、沟通交流少,成效不明显。四是政务服务培训不走心,流于形式。未落实DD区政务服务学习培训要求,2018—2020年政务培训形式化。

  (6)党组牵头履职不力,协调不充分,深化线上政务服务有差距。一是政务服务事项未做到应进必进。按《关于2019年度省综合考评服务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部分为民服务事项未进驻政务中心实体大厅。如区商投局“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服务事项未按要求进驻。二是全程网办宣传服务不到位。区政务服务大厅H片区“一窗式”服务窗口的服务事项涉及20个部门都是群众通过窗口提交材料现场办理,但实际过程中群众运用全程网办的情形较少。三是部分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未达到80%。2021年区税务局、应急管理局等6家单位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均未超77%,区自然资源局的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仅2.7%,区医保局的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为2%。

  3.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偏差”,树形象作表率有差距。2018—2019年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未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党组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与各项业务结合不紧密,2018—2021年,各季度意识形态研判查找风险点同质化程度高。部分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简单等同于党风廉政,未按要求报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经谈话了解,部分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四种责任”回答不出,部分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认识空洞宽泛。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缺乏抓长、抓常的意识和举措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扎实。一是研究工作流于形式。2018年未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体部署,2019年党廉工作专题会研究不具体、走过场,实质性举措不多。二是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部分中层干部2021年廉政风险点查找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岗位风险定级不准;班子及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点未上会审定。三是主体责任清单雷同。2021年、2020年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基本雷同。

  2.内控制度不完善,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会议研究。一是重大决策不经集体研究。2019年以来,共由区政务局牵头草拟的《DD区全面提升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DD区2021年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5份区委、区政府重要性文件,均未经党组集体研究,3份领导会签、2份领导审阅后直接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二是重点制度不经集体研究。工作制度制定随意,内容改头换落款、上下一般粗,不经党组集体研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DD区政务服务差评整改情况随机回访工作制度》,在局领导审阅后直接上报市政务局,且未对外发布。

  (三)履行党建责任不到位,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
  1.班子队伍建设有差距,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抓的不严。一是班子队伍建设有差距。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和综合复杂性工作时,部分班子成员存在怕牵头、怕担责情况,任务来了等安排、等落实。二是主题党日活动“党味不浓”。主题党日活动未严格按照 “5+X”步骤开展,以职工会代替,形式单一、不丰富,活动局限于在政务中心内,2019年9期主题党日活动均在机关会议室开展。三是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班子成员之间批评和自我批评未形成常态,存在“老好人”思想,提醒建议多、直面问题少。

  2.聚焦机关党建精力不足,党建标杆与示范创建有“落差”。

  (1)党建基础抓的不牢。一是“三会一课”基础不扎实、不细致。通过查看支部“云岭先锋”APP,2020—2021年“三会一课”记录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质量不高,出现多次补录支部委员会议、图片与内容不对应等问题。二是支部换届不规范、不谨慎。2019年支部换届存在程序不规范、选举不严格、记录不认真等问题。换届前未按要求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未经上级党组织人选批复同意即进行换届。当年未正式转入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参与支部换届并进行表决。三是党员管理不严格、不到位。支部1名党员2021年7月离职后,一直未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直至2022年巡察进驻后才督促其转出关系并追缴9个月的党费。

  (2)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工作不扎实。一是审核把关不严。局机关对入党申请书审核把关流于形式,1名党员在2018年11月19日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及随后填写的入党志愿书中,均未将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作为行动指南。二是发展程序不规范。确定其为发展对象未经支委会研究,以党内外群众意见座谈会代替。确定其为预备党员未上党组会研究审核。三是归档资料不严谨。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在发展党员纸质材料里支委会记录、云岭先锋支委会和党员大会记录、上报上级党组织请示等多处存在不一致,且党员发展对象备案表移交过程中遗失。

  (3)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有差距。一是开展以城带乡推进乡村振兴不力。虽与双龙街道麦地塘社区签订帮扶协议,但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办法不多,成效不明显。二是“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氛围不强。党员参与积极性未完全调动起来。三是抓党建带群团建设不重视。政务中心临聘人员现有28岁以下团员23名,但至今未建立团组织,未发挥出对团员青年的政治引领作用。

  3.持续深化整改韧劲不足,一些问题巡察整改成效不够明显。一是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问题未整改到位。二是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发展党员工作开展不严肃,党组会议未严格执行会议制度问题未整改到位。三是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到位,财务管理不完善,报销凭证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问题未整改到位。

  三、意见建议
  上述巡察反馈的问题,已向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书记专题会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报告。根据沃磊书记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区委要求,区政务服务局党组要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重点抓好以下3个方面整改工作。

  1.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是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规范各项工作,完善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充分发挥模范机关作用。二是重视党建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规范党费收缴,严格党员发展和管理,统筹谋划开展好2022年支部换届。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做好云岭先锋各项记录。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分析研判。重视和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

  2.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重点事、重点人、重要问题的监督管理,严防“四风”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重大资金审批及单据报销手续,规范优化报销流程。三是加强资金使用和管理,有效防控风险,杜绝违规行为发生。

  3.善用“一线工作法”。一是结合“大讨论大竞赛”活动开展,主动沉入一线调查研究,改进便民便企服务措施,认真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文章,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树立问题导向,定期分析研究投诉应诉交办情况,加大专项问题整治工作力度,着力发现并解决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中存在的急难盼愁问题,推动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篇2: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学习贯彻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A总书记关于文化、旅游和文物的重要指示批示不力。一是政治敏锐性不强,对2019年以来A总书记在敦煌研究院座谈时的重要讲话、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文旅厅厅长郑东波在全区文化和旅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文化旅游的实施意见等,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均未进行传达学习,也没有结合实际制定我区文旅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二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有差距。2018年以来,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未制定《乡村文化振兴工作计划》,没有做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是系统内相关条例、政策等宣传教育不到位。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未对2021年重点工作《乌兰牧骑条例》、《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等立法工作进行宣传、宣讲;未深入基层了解群众需求,发挥优势,宣传党的文化政策,做农牧民和人民群众解难释惑的“贴心人”。四是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2019年、2020年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的内容雷同;2020年新文明传播全年完成16.77%,低于70%;未报送网评文章;没有舆情处置预案;未做到一季度一次研讨,一年12次专题学习。五是网络意识形态监管不及时。2019年发生宝格特包头古城“步步惊心”项目游客滑落后被安全绳吊在空中事件,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未主动及时发声消除负面影响。

  2.履行职能责任,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一是职能定位不清,未履行“三定方案”确定的广电职责。二是文旅融合不紧密。没有对地区文化旅游整合的思路、方法、结构进行深入分析,做到文旅整合相辅相成,更没有形成产业链,对当地经济以及城乡居民增收作用发挥不明显。三是对上级安排部署落的不实。截至巡察进驻,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未组织开展2021年《乌兰牧骑工作方案》中带头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说好普通话,写好中国字”主题活动;2021年8月18日接到区委统战部关于“中央第八巡视组关于加强民族工作整改台账”报送催报函。四是跟踪问效、解决难题不够。2021年3月《石拐区打击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行动中,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作为牵头单位及执法主体,对排查出的1969个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仅拆除62套,占比3%。五是依法行政力量薄弱。全局只有主要领导一人有执法证。六是文化创演展示方式单一。2021年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举办3次不同的文化活动,均为同一团队、同一形式表演节目,一支舞、一首歌“打遍天下”,编创文化精品剧目少,挖掘利用地方特色文化资源不充分。七是图书馆作用发挥不明显。2021年前三季度入馆人员仅有170余人,群众参与度低,没有最大限度发挥现有场所和设施作用。八是对健身器材安装选址不切实际,监管不力。缸房地幸福大院体育设施安装在最南端的道路两旁的树坑旁和泥土地上,且部分损坏未及时维护。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一是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区文体旅游广电局“三重一大”党组会议讨论不充分,未详细记录讨论发言情况,且非党成员表决意见。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未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关于2020年元宵节焰火采购的报告》、《关于申请旧区文化楼移交区国资委的请示》等所有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以及制定出台的重要文件等均未上会研究。三是履职尽责不到位。2018年至今,区文体旅游广电局党组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以党建促业务的作用发挥不足。四是对二级单位管理不严,局党组主动听取二级单位工作汇报少,且学习督促不够,检查指导少,管理松散。五是纪律意识不强,在巡察期间,主要领导多次出差到北京、呼市等地,事前事后都不向巡察组报备。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

  1.形式主义表现依然突出。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2021年1月24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一次安排18项学习内容;2020年8月27日、9月10日,两次中心组学习会议分别安排7项、9项学习内容。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不够有力。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滞后。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政务公开有关事项自2020年2月12日未更新。二是文化站实用性不强。个别文化站建于行政办公楼里,群众活动受限,文化站作用发挥不充分。

  3.工作作风不扎实。一是深入基层不够。2018年以来,区文体旅游广电局没有调研制度、没有制定调研计划,也未形成调研报告,不了解下情,不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所需。二是“三问”活动中民情恳谈会效果不明显。2021年5月区文体旅游广电局调研征集的都是口头意见,没有形成调研报告,更没有跟踪解决问题。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2018年10月25日支付全域旅游评审用餐费1382元、1380元两笔,接待同一组评审人员两次;文件显示检查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8月15日,接待用餐时间为9月7日,餐费发票日期为10月25日,均不相符。

  5.固定资产监管不力。五楼图书休闲区购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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