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全文7480字)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21年12月15日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社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21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推进就业创业,就业创业形势总体稳定
    目前,职业技能培训1136人,已完成1776人,完成率156%;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700人,已完成1590人,完成率227 %;新增城镇就业2200人,已完成2204人,完成率100%;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00人,已完成2156人,完成率107.8%;失业保险征缴147.43万元,已完成388万元,基金支出177.09万元;小额贷款贴息工作,为27人发放个人贷款,发放贷款436.4万。发放小微企业贷款2家,发放贷款300万;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发布企业用工招聘信息800条。
    (二)完善社保体系,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参保人数再创新高。为落实全民参保,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人民幸福感,我局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集中宣传、“村村通”广播等方式引导居民积极参保。截至2021年11月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分别146170人、15908人、10217人,同比增长0.3%、0.2%、0.4%。二是征缴收入稳步增长。截至2021年11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147.5万元,同比增长2.3%。其中,个人缴费1105.35万元,政府代缴42.15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征缴基金4317万元。同级财政补助110万元,任务完成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征缴基金8842.45万,归集职业年金2364.19万元。三是待遇发放逐年提高。严格按政策规定调整养老金待遇,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103元提高到113元,企业养老保险人均上浮5%,人均每月增加13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均上浮5%,人均每月增加150元。截至2021年11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发放待遇4.2万人5564.25万元,审核丧葬补助金申请1131件,核定发放丧葬补助金76.27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发放约?0.53万人待遇14408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6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共发放约3264?人待遇16852.61万元。四是强化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管理。截至目前,工伤参保人数达2.23万人,征收工伤保险基金783万元,其中,建筑行业征收54.9万元,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为99%,1-11月份发生工伤事故188人次,审核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400万元,有效分散了参保单位的工伤风险,切实维护了参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截至11月,接到工伤快报188起,受理工伤申请132起,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123起,参加劳动能力鉴定54人,支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393万元。五是养老保险的审批办理工作。2021年对全县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养老待遇发放、工龄认定相关工作审核。目前为止,审批了企业正常退休人员289人。特殊工种报批办理退休34人,病退人员报批6人,市里审定通过办理病退5人。按照人社部及省人事厅和市人事局的工作要求,对2020年度的特殊工种退休人员审批工作进行重新复查上报市局,上传12人档案至人社厅进行复核,无违规审批现象。
    (三)扎牢制度笼子,不断完善基金监管体系
    根据省、市社保基金监管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以及《新晃侗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方案,对社保基金管理的经办内控管理、信息系统内控、疑似死亡、服刑人员领待、待遇支付经办、手工资格认证等工作内容开展自查并配合上级检查督导完成整改工作。一是完善经办内控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双岗双审”制度,将临聘人员调离重要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度。重新分配系统权限,实行系统账号实名制登录,防范基金风险。细化《湖南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办法》,将内控办法寓于所有业务操作流程之中,并建立岗位之间、业务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不相容岗位严禁兼任,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内控机制有效运行;二是全力稽核违规领取待遇。核实上级下发疑点,我县重复领待、服刑人员违规领待、死亡人员违规领待共计71人次,完成基金追缴11.41万元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全面开展城乡居保手机资格认证。全年手机资格认证40621人,手机资格认证率98%。基金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社保业务经办规程,有力保障了基金安全,维护广大参保人权益。四是上下联动,全力开展数据核查。7月22日至7月25日,共完成入户核查数据281479条,其中城乡居保符合参保条件数据153592条,城乡居保未参保人员数据54618条,城乡居保待遇人员数据60302条,企业社保在职参保人员数据7419条,企业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数据5548条。乡镇在入户核查认真细致,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善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数据录入。7月26日至7月31日共完成数据录入223759条,其中城乡居保参保和持卡情况数据150490条,城乡居保待遇人员数据60302条,企业社保在职参保人员数据7419条,企业社保待遇领取人员数据5548条。五是加大部门协调力度,深入落实问题整改。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发放问题整改。整改122人亲属持卡多领1年以内待遇,追回资金78546.46元。整改116人亲属持卡多领超1年待遇,追回资金102359.3元。整改10人非亲属涉嫌违纪违法持卡冒领待遇,追回资金7892元。健在发待人员非本人(亲属)持卡问题整改。对非本人(亲属)持卡的健在居保48名发待人员进行了再次核查,稽核8人,追回资金5235元。企业职保灵活就业死亡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整改。我县灵活就业领待异常人员核查任务总数131人,已核查131人,完成率100%;死亡人员多领冒领整改任务总数15人,已整改15人,完成率100%。疑似风险社保卡问题整改。 疑似风险社保卡整改任务总卡数1612张,完成整改1612张,本人(亲属)持卡多领43张,应追回资金总额102876.92元,完成稽核30张,已追缴资金总额37190.78元,13人无需稽核,已完善好佐证材料。六是广泛宣传,全面开展社保卡切换。按照湖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整改工作的通知》(湘社基治函[2021]10号)要求,全省城乡居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必须限期切换到国家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放。为做好社保卡切换工作,维护广大参保群众权益,通过印制、张贴公告,群发短信等形势广泛宣传社保卡切换工作。截止11月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社保卡切换1454张,完成率67.72%,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完成社保卡切换4103张,完成率83.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完成社保卡切换3127张,完成率97.9%。
    (四)加强技能培训,扩大人才队伍
    一是圆满完成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指导怀化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新晃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14家样本企业填报数据,对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上报。二是认真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自查工作。根据《湖南省就业系统资金风险防控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于6、7月份认真开展了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自查,已通知相关学校按要求整改。三是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开展2021年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根据省人社厅最新的文件精神,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由各单位自主组织,我局负责指导和监督。为推动工作开展,我局制定了方案模板、工作流程和要求,并上传到群里分享给各个单位参考。截止到目前,已有城管执法局、统计局等30家单位完成了考核工作。四是培训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截至10月,我县职业技能培训任务1136人,已完成培训1776人;创业培训任务400人,目前已完成培训约500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培训任务700人,已完成1590人。五是认真组织技能鉴定工作。组织93人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六是依法依规开展各项行政审批审核。依规注销两所民办培训学校资质;完成对我县劳务派遣公司和民办培训学校的2020年度工作核验检查。七是积极组织选手参加市人社局组织的武陵山片区技能大赛怀化选拨赛参赛任务。
    (五)加强日常管理,人事人才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县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按照县委编办的招聘计划,新晃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员102人教师(其中全额事业编制教师28名,员额制教师74名)。通过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及政治审查等招聘程序,实际完成77名教师招聘工作。二是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2021年新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87人,实际录用79人,目前正在办理聘用手续。三是扎实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开展新一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65个,调整岗位聘任281人;四是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今年,共申报高级职数136个(其中,教育34个,卫生37个,其他系列65个),中级职数174个(其中教育145个,其他系列29个)。共申报高级职称185人,其中卫计34人(含省卫高32人,基卫高2人),教育121人(含资深高级39人,基教高40人,高级42人),其他系列28人;申报中级职称68人,其中教育50人,其他系列18人。
    (六)强化劳动执法,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1.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化解劳资纠纷,保持全县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21年处理劳动争议纠纷案22件,涉及劳动者40多人,其中裁决结案7起,调解结案14起。今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争议焦点主要是二倍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等。
    2.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全年开展了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监督专项检查活动3次。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50余户,涉及劳动者2000余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欠薪案件110多件,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结案率100%。
    3.积极处理中央、省、市交办欠薪案件。全年来共接到上级交办欠薪案件30多件。共解决处理拖欠工资200余万元,涉及80人,结案率为100%。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年来,严格按照《新晃侗族自治县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实施办法》(晃人社发〔2018〕7号)文件的规定落实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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