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风采

李刚
中共党员
法学本科
东光县人民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助理
时间如白驹过隙,蓦然回首,走出校门到如今,他来到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已十多个年头,自参加工作以来,他先后在办公室、公诉科、反渎职侵权局、反贪污贿赂局、案件管理办公室等科室工作,岗位的变动,既是对他的肯定,也是对他的考验。工作中,他严格要求自己,曾先后获得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优秀公诉人、沧州市反渎职侵权工作先进个人、十佳青年政法干警及各种先进个人等称号,并因工作中贡献较大,成绩突出,多次获得嘉奖、并记个人三等功。
初入刑事检察部门,他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自己身份的转变,他的工作内容有了全新的体验,业务素养获得进一步提升。从事公诉工作十多年,他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900余件,其中包括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团伙案件,所办案件有罪判决率100%,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转入反渎职侵权和反贪污贿赂自侦岗位期间,他共办理反渎职侵权、反贪污贿赂案件27件,其中包括多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挽回国家经济损失700余万元,并多次参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专案组办理案件。所办案件适用法律准确,无一错案,且未出现一例涉检访。
检察机关体制改革时,他申请留在了检察机关,调任至案件管理中心工作,案件管理中心承担着分流案件、律师接待、涉案财物的统一管理、把控监督案件质量的“进出口”等等职责,是一个“枢纽中心”,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由于刚接触案管工作,他下苦功快速全面熟悉业务系统的各项操作和案管中心的职责任务,协调督促各部门掌握新系统操作、电子文书的规范要求和对接各部门工作,如期推动业务系统正常运转,并认真审查受理案件材料,监督案件质量。在疫情期间,他安全、快速、准确的帮助外地律师完成异地阅卷,切实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无论在哪个岗位,他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秉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勤奋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十几年如一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初心和使命,用自己的付出彰显责任与担当,用忠诚和执着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编辑:张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