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实施方案(全文4292字)

人社局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级和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6号)及省人社厅有关部署,决定2020年在人社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以下简称“快办行动”),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为强化组织实施,结合我局部门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人社服务高频事项,以标准化促服务规范,以信息化促服务创新,以资源整合促服务效能提升,大力开展”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成服务。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中在特定时点特定情形需办理、日常可打包办理的多个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企业群众眼里“一件事”,实现多个关联事项一次办理。
   坚持简约服务。抓住受理、审核、反馈等关键环节,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内外经办衔接,大力减少证明材料,大幅压缩办结时限。
   坚持创新服务。依托人社全业务经办信息和运用“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服务体系,通过信息系统整合和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市行政服务大厅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同城通办、就近可办、一网通办。积极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精准画像、智能审核、主动服务。
   坚持规范服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事项规范、指引规范、流程规范、监管规范的人社服务运行机制。
   二、行动目标
   以“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为主题,围绕打造“一个平台、一个号(码)、一张网络、一朵云”服务支撑体系,加快流程再造攻坚,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受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底前,力争实现10个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10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整合优化服务窗口实现“线上一网通,线下一窗办”。
   三、行动任务
   (-)推进打包办。
   重点围绕10个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包括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创业、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会保障卡等(见附件1),按照“应包尽包”标准,坚持“不完全对应、但完全包容”原则,分别将涉及人社部门内部及外部的关联服务事项打包办理,整合材料,优化流程,着力打通科室“内循环”、部门“外循环”、流程“微循环”,使服务对象在申请办理每个“一件事”时,只需按照“一组流程”,通过“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填写“一张表单”,提交“一套材料”,实现“一次办理”。
   (二)推进提速办。
   聚焦面对企业群众的高频服务事项,梳理确定《人社“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见附件2),大力推进提速办理。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时办结事项,从接收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限时办结事项要在规定办结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转为即时办结事项;暂不具备条件的,受理后要第一时间提交后台审核;需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要及时推送办理请求、跟踪办理进度;需现场调查或情况特别复杂的,可暂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执行。
   (三)推进简便办。
   严格落实已取消证明事项材料的要求,不得变相保留、明减暗留。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一律取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证明事项材料,不断推进“能减尽减”。认真总结人事考试、社保经办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经验做法和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推进“秒办”、“免办”服务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无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按照“应包尽包”标准,坚持“不完全对应、但完全包容”原则,自我加压进行任务布置,分步推进打包办理服务事项时间推进。
   (-)6月底前,针对“打包办”10个办事场景所涉及86项服务事项、“提速办”服务事项备选25项清单事项及登入省网上办事大厅65项人社服务事项全面梳理事项清单,完成整合优化经办业务流程。
   (二)7月底前,对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养老保险中心、机关养老保险中心、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人事人才服务中心,完成内部窗口综合柜员整合,实行人社各项业务的无差别办理。个别事项因信息系统等客观原因不具备条件的,可暂单独受理,待条件具备时尽快实现全业务“一窗通办”。对暂时不具备信息系统支撑条件的,通过强化“柜员”现场帮办、批量代办,变群众跑腿为“柜员”跑腿,通过股室间、部门间“体内循环”,实现快办目标。
   (三)9月底前,完成人社局窗口前台人员人社全业务经办事项轮岗业务办理。
   (四)10月底前,结合“快办行动”,修订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
   (五)12月底前,启动“好差评”工作;启动“一窗通办”综合柜员无差别办理“一件事”事项;完成“快办行动”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四、组织机构和分工安排
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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