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全县市场主体分期分批恢复营业的通告
为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现就全县市场主体分期分批恢复营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凡具备复工营业条件的沿街门店,自3月18日零时起可有序恢复经营。以下限制清单内的市场主体疫情解除前不得恢复经营:宾馆、酒店、餐馆、旅店、招待所、酒吧、早餐店、蛋糕店、烧烤店、奶茶店、连锁快餐店、农贸市场(含活禽市场)、公共浴室、美容店、足浴店、影剧院、游戏厅(室)、KTV、健身房、温泉、游泳场(馆)、旅行社、风景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教育培训机构和未经批准的商场超市及其他可能导致人员聚集的市场主体。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具备恢复营业条件的沿街门店向所在辖区市场监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xingwenku.com/995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