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强
2020-02-09
在全国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刘国强
2020-02-09
刘昆部长,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新年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指导下,人民银行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金融工作头等大事,抓紧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下面我就此次五部委发文中的专项再贷款政策做一个沟通:
一、疫情发生后,人民银行和相关部委抓紧出台了金融支持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
人民银行主动履责,勇于担当,密切跟踪研判疫情影响,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1月31日下发《关于发放专项再贷款 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0〕28号),专门安排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2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专项再贷款政策,要求用好专项再贷款。2月7日人民银行召开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向人民银行分支行部署了专项再贷款工作。同日,财政部、人民银行、发改委、工信部、审计署五部委下发《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的通知》,就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提出了要求。
二、专项再贷款要快速精准落实到位
专项再贷款政策是经国务院批准,五部委讲政治、讲大局作出的一项特殊的政策安排,必须保证资金支持高效、精准,人民银行在六个方面加强管理,提高专项再贷款资金的发放效率和精准性。
一是明确专项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9家主要全国性银行和10个重点省市地方法人银行。全国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这10个重点省市,每个省人民银行省级分支机构选择辖内不超过3家地方法人银行。
二是专项再贷款资金投向实行重点企业名单制管理,确保资金精准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重点企业也包括两类,一是全国性重点企业,由发改委、工信部确定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人民银行将名单转发至全国性银行;二是地方重点企业,由重点省市的省级政府确定地方性重点企业名单,报发改委、工信部备案,由人民银行转发至相关分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