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成效
(一)城乡环境面貌持续向好
(二)群众环保意识有所转变
(三)环境整治机制初步建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整治经费难保障
(二)工作责任难落实
(三)主体作用难发挥
(四)工作机制难运转
三、对策建议
(一)在资金保障上共筹集
1.政府统筹切出一块
2.多方联动争取一点
3.镇村发力筹集一些
(二)在部署推动上共谋划
1.谋统筹规划
2.谋分类推进
3.谋责任明晰
(三)在主体作用上共促进
1.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2.强化宣传教育发动
3.健全完善“村规民约”
4.加快出台专项法规
(四)在长效机制上共建立
1.优化督查考评机制
2.完善干部选拔机制
3.建立资金奖补机制
完善环境整治机制,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调研报告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年初商定,将“完善环境整治机制,改善乡村人居环境”作为区政协常委会2019年度重点协商课题。今年10月以来,刘启财主席带队到建瓯等兄弟县市了解经验做法,多次主持召开座谈会,在政协委员微信工作群进行协商研讨,广泛征求委员意见建议。区政协提案委和部分市、区政协委员,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课题调研组,由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林国强带队先后到峡阳、王台、塔前、炉下、夏道、大横等乡镇、村实地考察调研,了解一线情况,收集意见建议,广泛协商讨论,形成调研成果。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场硬仗来打,全区上下“一盘棋”,做到“真做、真管、真查”,强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城乡环境面貌持续向好。经过全面发动,强力整治,特别是“整村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做法,力度空前、成效突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观。多数乡镇集镇主街道店面遮雨棚、农贸市场进行了提升改造,各乡镇行政村陈年垃圾基本得到清理,公厕总体做到及时冲洗,主街道乱堆放、乱搭盖明显减少,道路、街巷、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基本实现干净整洁。特别是国省道、县乡道等道路沿途及“一江两溪”沿岸卫生得到了有效治理,合福高铁沿线村庄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二)群众环保意识有所转变。各乡镇、村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单和党员干部入户宣传,营造出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通过落实“门前三包”,开展移风易俗、“小手拉大手”“巾帼志愿服务”,评选“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上“红黑榜”等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到人居环境整治中来,生活陋习和观念有了转变,爱护环境、垃圾定点投放的文明意识有所增强。
(三)环境整治机制初步建立。通过持续整治,初步形成一批运维管护机制:村级建立人居环境“网格化管理”,实行“普扫+巡捡”的环卫保洁机制。乡镇整合河长、路长、城管、环保等队伍组建生态巡查中心,形成常态巡查机制;全区积极推广“爱心超市”积分兑换做法,建立人人都能参与、勤劳就能积分、实干得到认可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监督机制。推行区、乡镇、村三个层面的人居环境绩效考评工作,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
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来,全区共清理卫生死角和建筑垃圾6.76万处、18519.15吨,清理乱张贴小广告等6.97万处,清理河塘、沟渠295.78千米,清理柴火杂物乱堆放、乱停车、“僵尸车”、占道经营8.21万处,拆除乱搭建、乱围挡、沿街雨棚、破损广告牌等2.61万余处,拆除旱厕2756座。投入资金784万元,新建集镇、农村公厕54座;完成农村三格式化粪池建设任务1000户;建设完成集镇污水处理设施4个;完成农房整治2310栋21.3万平方米。农村卫生保洁费累计收缴436.698万元,下拨农村卫生保洁费配套资金693.5万元(其中:市级补助136.38万元、区级补助557.12万元),配保洁车辆197辆,投放垃圾桶1.2万余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在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整治经费难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特别是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人居环境整治要向自然村、背街小巷延伸的要求,持续时间久、牵涉面广、任务繁重、难度巨大,需投入大量资金,而我区的区级财力不足,大多数乡镇、村财力紧张,整治经费严重短缺。比如,有一部分村旱厕拆除后,由于资金问题无法及时新建水冲式厕所,群众不理解、抱怨,反应较大。
(二)工作责任难落实。总体上看,各乡镇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十分重视,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比较到位,但普遍存在对村级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村主干及两委干部包组包户责任制未建立,考核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村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到位,斗争精神不足,对整治工作避重就轻,存在厌战情绪。《延平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工方案》虽然明确了区直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但履职尽责存在差距,部门协同作战、上下齐抓共管的合力还未形成。
(三)主体作用难发挥。村民是人居环境整治的受益者,也应是责任主体。目前我区人居环境整治和卫生保洁主要靠镇村干部和聘请的保洁员,一味大包大揽,且宣传或组织动员不够,导致村民认识不到位,认为人居环境整治与己无关,主动参与积极性不高,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上热、下凉”现象。部分村民生活陋习还未彻底转变,对“脏、乱、差”现象习以为常,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现象无法杜绝,农村卫生状况经常出现反弹。对不自觉的村民缺乏制约的有力抓手和措施。
(四)工作机制难运转。虽然区、镇、村都已建立人居环境整治考评办法,但仍存在考评工作浮在面上、流于形式,考评结果的运用不到位,没有真正起到对干部督促约束和激励作用。多数村未实行对保洁员绩效考评奖惩制度,保洁员“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已建立的网格化管理、生态巡查、“门前三包”等机制未常态运转,农村垃圾收运管理乡镇各自为阵,村与村交叉运输,既造成经费浪费,又造成垃圾收运不及时、卫生保洁设施设备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对策建议
针对我区实际,全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从补短板、提质量、建长效入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攻克村民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使人居环境改善和现代农业、文化休闲、生态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互促互进,让村民共享人居环境整治成果,为实现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在资金保障上共筹集。构建上级拨补、区财奖补、镇村为辅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政府、企业、民间等多元投入机制,缓解财力不足压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正常运行。
1.政府统筹切出一块。(1)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建议区政府研究从城乡土地增减挂钩出让指标区级所得中切出一块资金,建立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奖补基金。(2)以市行政中心搬迁为契机,积极向市里争取土地运营权,出让一块国有土地专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争取城建税、排污费等移交给延平区征管,用于城乡人居环境整治。(3)建议乡镇垃圾转运改为区级统一转运,提高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由国运公司牵头,成立区保洁公司或启动全区统一的乡镇垃圾转运市场化(乡镇建立垃圾中转站或集中收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