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7443字)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月25日在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一 依法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责,参与平安深圳建设
  全面落实创建平安深圳的部署,依法惩治犯罪,积极化解矛盾,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3514人,提起公诉24635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2.3%和16%;依法决定不捕3470人、不诉1444人,同比上升11.8%和92.3%。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突出打击重点,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批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以及两抢一盗、涉黑、涉黄赌毒等犯罪14749人,起诉14705人;严惩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批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2050人,起诉2092人。对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犯罪,组织办案骨干,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办理了杨某“杀害妻女藏尸冰柜”案、王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航班案,以及海关总署挂牌督办的涉案人数255人、偷逃税款4.7亿元的系列走私案等一批案件。从办案情况看,刑事办案总量三年来首见回落,但依然高位运行,批捕、起诉人数连续九年分别超过2万人;盗窃、故意伤害及涉毒类犯罪持续高发,约占全部犯罪的53.2%;抢劫、抢夺犯罪三年来持续下降,其中2013年下降幅度最大,同比下降26.9%。
  认真落实平安创建措施。出台参与创建平安深圳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狠抓督促落实。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打击入室盗窃和“雷霆”扫毒等专项行动,努力促进社会治安秩序好转。组织开展送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针对来深建设者开展了“来深建设大舞台,阳光检察走进来”系列活动,针对未成年人制作了《法律陪伴我成长》专题片,广泛开展了检校共建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大力营造平安创建氛围,运用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等形式,及时发布重大案件办理情况,扩大办案效果。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情节轻微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落实刑事和解制度,对符合条件的276件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当事人和解。加强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保护,对18名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30万余元。坚持热情接访与依法办事相结合,积极推动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90件次。
  二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服务廉洁城市建设
  深入贯彻中央和我市关于反腐倡廉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查办255人。
  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92人,其中100万元以上大案40人,1000万元以上大案6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犯罪,立案查办县处级干部20人,厅局级干部5人;严肃查办损害民生民利的贪污贿赂犯罪,在医疗卫生、教育、就业等领域立案查办20人;严肃查办重点行业的贪污贿赂犯罪,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立案查办55人。依法查办了市卫人委原主任江某涉嫌受贿案、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某涉嫌受贿案、龙岗“村官”周某涉嫌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从办案情况看,当前我市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一是贪污贿赂犯罪高发,“老虎”、“苍蝇”并存,既有局级干部也有一般人员,既有上千万元的大案也有数万元的小案;二是一些领域形成非法的行业性利益链,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如查办的“3·13”专案,国土、地税、地产中介等相关人员相互勾结,利用虚开纳税证明规避住房限购政策,谋取非法利益,43人因涉嫌贿赂、渎职犯罪被查处;三是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比较严重,立案查办52人,其中,查办街道办班子成员6人,查办在征地拆迁中弄虚作假骗取补偿款的执法人员20人。
  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63人。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和“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了盐田区梅沙街道城管办原协管员周某等7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收取保护费案,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执法队麦某等4人涉嫌玩忽职守放纵非法倾倒余泥渣土案等一批案件。依法介入光明新区农批市场“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对事故中涉嫌玩忽职守、行贿受贿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调查。从办案情况看,我市渎职犯罪呈多发态势,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故意犯罪约占立案总数的84.1%,渎职犯罪中同时具有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情节的大幅增加,渎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更为严重;社会上对渎职犯罪危害性认识不足,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宽容心理,给反渎办案带来一定困难和阻力。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宣讲,共组织开展专题讲座322场,不少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主动将检察机关预防宣讲作为队伍廉洁教育的必选课。加强重点行业预防,围绕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管、住房公积金管理、医疗卫生等问题开展专题预防调查,发出检察建议书62份,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建设,两级检察院挂牌成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心,通过与相关部门签订备忘录,将行贿查询作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的前置程序。全年共提供查询服务53709次,同比上升3.8倍,有6家单位因有行贿犯罪记录被取消投标资格。
  三 依法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围绕建设法治城市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积极推进诉讼监督机制改革,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诉讼监督工作明显加强。加强立案和侦查监督,对认为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7件、撤案73件;对认为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123人、追加起诉295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54件次。加强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及提请抗诉83件,并引导息诉服判259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14人,依法查办了安某涉嫌行贿、伪造保外就医资格案;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39人次。市检察院在办理赵某涉嫌贩毒、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件中,通过严格审查,发现该案是一起为服刑人员伪造立功情节而人为制造的假案,遂依法作出绝对不起诉处理,并据此立案查办了龙岗区看守所原教导员古某等3人徇私枉法案。从办案情况看,当前我市一些领域执法不严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执法不规范、执法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法律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还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有待提高。
  诉讼监督模式改革基本完成。构建新型诉讼监督模式,是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推进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改变诉讼监督薄弱局面的重要举措。该模式包括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监管场所及刑罚执行监督、民行诉讼及执行监督等四大信息化平台及配套机制。市委将这项改革纳入了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方案。目前,四大平台已基本建成并投入运行,初步发挥了监督作用。从侦查活动监督平台运行两年的情况看,侦查活动中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案件明显下降,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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