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当事人说他案子的判决书,说他说的话怎么和记得不一样啊,还有字写错的。
现在的庭审记录,大多数还是书记员在同时进行的,噼里啪啦敲键盘。有些法院是机器识别,但别以为声控就一定记得准,有时候还不如书记员敲键盘,特别是你普通话很烂时。
而判决书上的双方意见就是庭审笔录的复制,所以看判决书的这部分,就代表庭审笔录也是这么写的。而一旦记入有问题,有3种可能:
1、说的口误,被记上了口误的内容
2、说对了,听错了,记上了
3、说对了,听对了,但是记错了(打错字了)
这3种,第3种多,其次第2种。
而开完庭,你让一方在那看庭审笔录记得自己说的话是不是全对,这个难以实现,书记员巴不得你签完字赶快走,可能还有下一场庭呢。而且大多数人当事人是不看庭审笔录的,前段时间开一个庭,光庭审笔录40多页,7个当事人,你签完他签,每页都签,每个都画押,当事人签押弄的都烦,更别说看了。
所以,又回到那个我从前写的那个了,你要看着屏幕说话啊(有少数的,还真没屏幕,那你还是签押前看看庭审笔录)。不是你说的,及时要求更正。你要知道,如果你的意见在庭审笔录中出现了错误记录……那这个影响后果可能性,是没有上限的。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询问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