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文4974字)

在全县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过去一年全县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今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今天上午,我们先安排了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市里防火咨询机构和安全培训机构的老师,对全县工矿商贸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了安全管理业务培训。刚才,县应急管理局又邀请专家就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同志回顾了2021年全县工矿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报了相关问题,并对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要求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到位,我完全赞同,希望全县工矿商贸领域企业要照单全收,举一反三,抓紧整改,确保不出问题。
   第一,如何看待安全生产?世间万物,生命最宝贵。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始终牢记“生命高于一切”,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思想弦”。***总书记多次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从社会大局出发、从企业长远发展利益出发,算清楚安全生产的大账,真正在思想上更加重视安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安全。但是反思去年,我市**医药“11·17”较大爆炸事故、**创成环保“12·27”较大中毒窒息事故,以及我县境内**航电枢纽工程一年内先后发生了“10·16”坠落事故和“10·15”坍塌事故、**竹纤维有限公司“5·11”机械伤害事故,这一系列事故教训惨痛,有盲目赶工期、有教育培训缺失、有无证上岗、有现场管理失控、有重大问题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有监管执法偏松偏软等等,归根结底还是安全生产这根弦绷得不够紧,长期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导致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一些风险隐患长时间得不到处理。大家都知道,安全就是效益,一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巨大的经济损失可能会造成企业破产,更为严重的是,几条、几十条、上百条活生生的生命转瞬即逝,给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工作被动和无法挽回的损失。为此,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一失万无”的意识,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要像从严治党一样从严治“安”,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坚决守住不可逾越的安全底线。
   在这里,我想跟大家算算“四笔账”。一是“亲情离散账”,伤不起。只要发生安全事故,出现人员伤亡,则意味着破坏了至少一个家庭,甚至会给几个家庭带来悲痛。二是“经济损失账”,赔不起。发生安全事故,企业作为主体责任,既要给予伤亡者及家属赔偿,还要承担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停产期间的经济损失和经济处罚,费用之大,一般企业难以承担。去年江西赣江井冈山航电枢纽工程“10·15”坍塌事故,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经济损失达***万元,停产整顿、家属接待、上级督查检查费用不少于***万元,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罚款***万元。这里就有算大账算小账的问题,我们有的企业买一个灭火器都舍不得,多雇一个“打更”的安全员也舍不得,对我们的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有些企业置之不理,一旦出问题就后悔莫及了。三是“形象受损账”,丢不起。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就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挂牌督办,被政府列入“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财园信贷通不再批准放贷,企业争资争项不予申报,争先创优不予评奖,不仅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也会制约企业长远发展。四是“人员追责账”,担不起。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职工有伤亡,企业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都要受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在安全生产领域第一次对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未造成其它严重后果,但有现实危险的违法行为提出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这“四笔账”,我们要经常算一算,要舍得花小钱,保平安,增效益,促发展,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
   第二,如何抓好安全生产?各单位、各企业要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四抓”为重点,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全生产事故。
(一)抓责任落实。从政府层面看,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党委政府负有领导责任,乡镇场负有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部门负有监管责任,但最重要的是,各个企业负有法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履行企业主负责人的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投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逐条逐项认真阅读《安全生产法》赋予7项法定职责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新增加的3项职责,认真领会、贯彻,坚决履职到位,履职不到位,出了事故就要接受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立案查处,面临责任追究。二是要压实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员,企业必须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尤其是矿山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要按照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一百人的,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同时,企业要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履好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将面临暂停或者撤销安全生产有关资格,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有严重违法行为、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排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组织他人作业的一般都是分管领导、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班组长等,这一法律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刑事追责的主体,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xingwenku.com/61801.html
(0)
上一篇 2022年9月27日
下一篇 2022年9月27日

相关推荐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