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公告(全文1518字)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的通知》和省交警总队《关于切实做好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车驾管业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业务工作公告如下:
    一、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包括各区县科目一考试。
    1、对已预约成功的考生,由交警支队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对已经提交预约申请但未确认预约成功的,考生可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交警支队统一取消。取消考试的,不计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将统一延长有效期限。
    二、暂停全市范围内“满分学习教育”和“审验教育”业务。
    三、您可以选择“网上办”“自助办”办理部分车驾管业务。
    1、通过“交管12123”APP或电脑登陆sd.122.gov.cn,可以网上申请办理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补领检验合格标志、申领六年免检标志等车驾管业务,市内免费送达;
    2、关注“淄博车管”微信公众号,可以网上办理申领六年免检标志、遗失补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和驾驶人联系方式等车驾管业务,邮递送达;
3、拨打“电话车管所”(0533-2136789),可以在线申请办理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xingwenku.com/116633.html
(0)
上一篇 2022年9月29日
下一篇 2022年9月29日

相关推荐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