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全文1331字)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推动校院(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以下简称生产性实训基地),建立校企深度融合的长效合作机制,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合作格局,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共建目的
   第二条 生产性实训基地是指具备生产条件并开展生产活动的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同时具备生产和实训教学功能,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主要目的,在真实的岗位上开展实践教学。
   第三条 校院(企)双方应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三章 共建条件
   第四条 生产性实训基地合作医院(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校企双方应具备项目合作的硬件或软件实力。
   第四章 共建方式
   第五条 合作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由学校提供实训场地,医院(企业)提供全部资金、生产设备和技术,校企共同规划和建设,医院(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双方共同组织学生实训和管理;
   2.由学校提供实训场地及以租赁形式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医院(企业)提供部分设备及全部经营资金,校企共同规划和建设,医院(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双方共同组织学生实训和管理;
   3.由学校提供实训场地及设备,学校和医院(企业)共同提供资金及技术等,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实验(试验)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或校内工作站(工作室),合作完成技术革新、产品开发或技术推广等;
   4.其他合作共建方式。
第六条 合作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依据不同

............试读结束............

查阅全文加微信3231169

如来写作网gw.rulaixiezuo.com(可搜索其他更多资料)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uxingwenku.com/94720.html
(0)
上一篇 2022年9月28日
下一篇 2022年9月28日

相关推荐

搜索资料 全部分类 搜索教程
扫码关注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微信咨询

客服代找资料
加客服微信:3231169
私发想要资料的标题/关键词
快速代查找相关所有资料

如来写作网客服微信3231169

立即扫码添加我吧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