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昶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座谈制度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解决员工实际困难,激发工作热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长每年与员工座谈1次,公司总经理每年与员工座谈2次,副总经理与分管部门员工每季度座谈1次。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与分管部门员工座谈。
第三条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座谈种类如下:
(一)任免座谈。公司领导或员工提拔、交流任用或免职时,由董事长组织座谈,主要是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行激励、勉励或帮助谈话。
(二)沟通座谈。了解员工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三)提醒座谈。在接到投诉反映公司领导或员工问题时,应及时提醒其保持清醒头脑,增强责任意识,改进不足。
(四)退休座谈。主要是充分肯定员工长期工作的成绩,希望他们安度晚年,发挥余热,并认真听取他们对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领导班子座谈不拘泥形势,可以把座谈搬到生产、生活一线。座谈不要求员工起草发言稿,可以围绕个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工作经历等进行自我介绍,畅谈对公司的认识及建议,并对今后的工作打算和目标谈个人想法。
第五条 公司领导积极带头开展座谈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和个别座谈的方式进行。员工也可主动提出单独或集体座谈的建议,努力使座谈经常化、制度化。
第六条 公司领导在座谈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提前了解员工情况,根据掌握的情况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对座谈过程中提出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要积极予以采纳,营造生动活泼的氛围。
第七条 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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